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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牵右手不离不弃右手牵左手相偎相依
2011年中级经济师财税考试大纲 一、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公共产品与公共财政理论、财政的职能等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财政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公共产品与公共财政理论 公共产品的概念和特征,公共财政存在的原因,我国公共财政理论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 (二)财政的职能 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概念、必要性,财政资源配置的方式,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内容,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含义,社会公平的准则,社会不公平的原因,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内容,财政经济稳定职能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二、财政支出理论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财政支出分类、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效益、西方财政支出理论,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财政支出的分类 财政支出的各种分类方法、各种分类依据。 (二)财政支赶的经济影响 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对流通、生产、。分配领域和国民经济运行的不同影响。 (三)财政支出的规模 财政支出规模的衡量指标,财政支出规模的增长趋势,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界对财政支出规模趋势的分析,我国财政支出规模指标的发展,我国财政支出规模的情况,我国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下降的原因。(四)财政支出的效益分析。 财政支出效益分析的意义、特点,衡量财政支出效益的方法和适用的领域,成本一效益分析法等方法的具体内容。 三、财政支出的内容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我国财政支出的内容,包括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购买性支出 行政管理费支出、国防支出、文教科学卫生等事业支出的内容,财政投资性支出的意义。 (二)转移性支出 社会保障支出、财政补贴支出的内容和改革方向,税收支出的概念、分类、形式,税收支出的预算控制。 四、税收理论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的本质,税收的原则,税收负担及国际税收理论,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税收概述 税收的概念,税收的财政职能、经济职能和监督职能。 (二)税收原则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现代税收原则。 (三)税法与税制'税法的概念,税法的渊源,税法的效力与解释,税法的法定主义原则,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累进税率下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及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的分类。 (四)税收负担 税收负担的基本概念,衡量税收负担的各种指标,计算各种口径的税负水平,税负转嫁的概念,税负转嫁的形式、条件及其一般规律。 (五)国际税收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原则,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各种免除法下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及反避税措施,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作用,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及其作用。 五、商品课税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我国现行商品劳务税的概念、我国现行商品劳务税各个税种构成要素的内容、各个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征收,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增值税制 增值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二)消费税制 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三)营业税制 营业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营业税的税率,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确定,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六、所得税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所得税制度中各税种的概念,各税种的基本规定及税款计算和征收,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规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的内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七、其他税收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各税种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规定及其税款计算和征收等内容,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房产税 房产税的概念,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房产税的税率,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房产税的减免和征收方法。 (二)契税 契税的概念,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契税的税率,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契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三)车船税 车船税的概念,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车船税的税率,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的减免和征收方法。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地使用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五)印花税 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的纳税太和征税范围,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印花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六)资源税 资源税的概念,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八)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概念,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和征收范围,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和计算,教育费附加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八、税务管理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我国现行税务管理制度,税收征管改革,税收征、减、免、退管理,经济税源调查等税收控制的内容,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税务基础管理 税务登记的概念、范围和种类,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的内容和发票检查的要求,纳税申报的概念、对象、内容、方式与期限。(二)税收征收管理 税收征收管理的形式,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纳税担保的适用对象,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款的追征与退还,税收减免的种类与管理规程,出口退税的范围和形式。 (三)税收控制管理。经济税源调查的目的和内容,经济税源调查分析的种类与调查报告的形式。 九、纳税检查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纳税检查的基本方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查账方法、错账调整方法等内容,并能够指出企业在涉税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对错误账务处理作出正确的账务调整,计算出应补(退)税额,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纳税检查概述 纳税检查的概念,纳税检查的范围,纳税检查的基本方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检查方法,错账的调整方法。 (二)增值税的检查 各种销售方式下"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的正确账务处理,错账的识别及错账的调整方法。 (三)消费税的检查 一般销售方式、视同销售方式以及委托加工方式下应交消费税的计算及正确的账务处理、错账的识别及错账的调整方法。 (四)营业税的检查 建筑安装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旅游与饮食服务企业营业税的检查方法,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业务的正确的账务处理以及应交营业税的计算。 (五)企业所得税的检查 材料成本的组成内容,工资及福利费的分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规定,制造费用的分配计算,原材料成本法、约当产量法的计算等,期间费用及捐赠的调账方法,企业亏损弥补的规定及检查方法。 十、国债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国债概念、分类、规模等国债理论和国债的发行、国债的利率、国债的偿还、国债市场、我国国债状况、国家外债管理等制度和管理问题,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国债的概念与分类 国债的概念,国家信用的形式,国债与公债的关系,国债的特征,国债的功能,国债的分类,国债的结构。 (二)国债的规模 国债规模的含义,国债的负担,国债规模的指标体系,国债规模衡量指标的具体内容,国债的限度的制约因素。 (三)国债的发行 国债的发行机关、推销机构,国债的发行价格,国债的发行方式(包括国债发行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内容),国债利率的含义,制定国债利率需考虑的因素,国债利率的计算方式。 (四)国债的偿还 国债的偿还方式、付息方式、资金来源,国债偿还方法的具体适用环境,各种付息方式的比较,偿债资金来源的比较。 (五)国债市场 国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国债市场的功能。 十一、政府预算管理理论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政府预算的含义、基本特征、多重研究视角、共同治理,政府预算模式,政府预算的原则与政策等内容,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政府预算的含义及特征 政府预算的含义和基本特征,政府预算的多重研究视角与共同治理。 (二)政府预算的模式政府预算的主要模式,我国政府预算模式的选择 (三)政府预算的原则与政策 政府预算的原则,政府预算政策及实施内容。 十二、政府预算管理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我国政府预算主要制度,包括部门预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其他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内容,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部门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的含义及原则,部门预算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的含义、原则,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内容。 (三)建立现代国库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国债管理、国库现金管理的内容。 (四)政府收支分类制度 政府收入分类,政府支出分类。 (五)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 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的内涵与要素,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的前提,我国政府预算的绩效评价制度。 十三、政府间财政关系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理论和实务,包括政府间财政关系划分的基本理论、政府间收支划分的制度安排、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等主要内容,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财政分权理论 各种分权理论的含义及内容。 (二)政府间收支划分的制度安排 政府间事权的划分,政府间收支划分的原则和内容,政府间财政预算管理权限的划分。 , (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 分税制的基本问题,我国实行分税制的基本内容。 (四)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含义、特点、理论依据和种类,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模式和一般方法,我国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五)省以下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创新,"乡财县管"的财政体制创新。 十四、财政平衡与财政政策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财政平衡和财政政策的基本理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等内容,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财政平衡 财政平衡的含义与情形,财政赤字的内涵,财政赤字的计算口径与类型,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及其经济效应。 (二)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的含义,财政政策目标,财政政策工具,财政政策的类型,财政政策效应内涵。 (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 货币政策的基本知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比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及其效果,我国财政政策的实践。
繁华落尽与君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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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颗女王心
【导读】《财政税收》专业作为中级经济师专业实务科目之一,一直是很多考生头疼的一个专业,因为重难点真的是很多的,其中不少章节历年都是考试的重点,所以需要2021年备考考生合理把握,那么2021中级经济师财政专业重要章节需要如何把握呢?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一、总体把握
财政税收科目主要内容分为财政和税收两大部分。根据近几年考情,财政部分近几年变化幅度较小,总的来说在试卷中占比分值约为40分;而税收部分,在近几年考试中一直是重点,在试卷中的分值约为100分。财政部分的考点主要在第3、4、5、6、7、8章,所以掌握好这几章的内容非常重要。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每章的考点在哪些地方。
二、重点章节
第三章有税法的渊源、现代税收原则(掌握理解每个原则具体内容含义)、税收的职能、税制要素(重在理解)、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税负转嫁的形式及规律、一级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与免除。
第四章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减免税规定;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计算;关税的纳税人以及税收优惠。
第五章包括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第六章重点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契税的计算及税收优惠;车船税的税收优惠;资源税应纳税额及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印花税的计算及税收优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烟叶税、船舶吨税及环境保护税。
第七章有税务登记;账簿、凭证、发票的管理;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措施;税款的追征与退还。
第八章重点有纳税检查的基本方法;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检查;进项税的检查;消费税的检查;企业所得税的检查。
三、归纳总结
以上总结的学习计划都是满满的干货,其中税收重点部分的考点都偏向计算,需要考生掌握并灵活运用不同税种的计税方法以及其他需要计算的内容。在学习时,考生可针对每个税种进行多次习题练习,结合错题、真题使自己能更快、更熟练的掌握内容。世上只有一种失败,那就是半途而废,既然决定了报考中级经济师,那就赶紧学习起来!
以上就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专业重要章节的相关介绍,希望大家在进行《财政税收》科目复习的时候,能够好好把握,也要知道中级经济师备考难在哪,然后进行针对性的备考复习,加油!
空心也是空
中级经济师2017年增加税收制度章节。具体增加内容如下:
1、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是税制的基本要素。
2、课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3、税目反映整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4、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5、流转税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6、我国目前已经开征的所得税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7、我国目前开征的财产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8、目前我国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
9、目前我国行为税类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0、啤酒、汽油、柴油等课税项目采用的就是从量税的形式。
11、中央税指中央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我国目前的消费税、关税。
12、地方税指由地方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我国目前的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1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指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14、啤酒、黄酒和成品油适用定额税率;白酒、卷烟等定额与比例相结合复合计税。
15、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有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共15类消费品。
16、直接税指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税收,如所得税、财产税。
17、间接税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各种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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