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面对
何鹏先生:197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1996年进入公司,历任质检科分析员、技术科主任、质管部部长、质量技术主管、生产副厂长、生产技术厂长、管理者代表、技术中心副主任、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党支部书记、技术中心副主任,兼任新项目建设小组组长。
太念往事
吉林大学法学院数十年来为中国法学界、司法实务界、政界乃至商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中坚作用。 何鹏 在我国首开系统研究外国刑法之先河,是新中国最早以以比较刑法为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刘楠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刘文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中国经济法学科创始人之一(吉大本科),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张文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法学组召集人),中国法理学研究会顾问,吉林大学资深教授,哲学博士,博导;原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吉大本硕博),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郑成良 上海交通大学原副校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授,刑法学博士,博导;国家法官学院原院长(吉大本硕博)徐显明 山东大学校长(副部长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授,宪法行政法学博士,博导;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吉大本硕,与上交大原副校长郑成良为同班同学)注:张、郑、徐三人被誉为“吉大法学三剑客”(北海道大学法学院院长语),硕士同出王子琳教授师门。徐祥民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博导,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杨泉明 四川大学党委书记(列入中央管理,副部长级)石少侠 国家检察官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车丕照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院长(吉大本硕)傅廷中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吉大硕士)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现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高鸿钧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现任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韩世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吉大本硕)刘瑞复 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吉大本科)张 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吉大本科)吴振兴 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博)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吉大本科),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龙翼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博导,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吉大硕士)王 牧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吉大本科)王传丽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原院长(吉大硕士)莫世键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现任院长(吉大本科)许 清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已退,吉大本科)信春鹰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副部长级)(吉大本硕,并且为新中国第一个女法学硕士),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霍存福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钱弘道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曾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比较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孙世彦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国际法室主任(吉大本硕)王刚义 大连理工大学教授、中国冰人、CCTV体坛风云人物(硕博)杜青林 中央统战部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曾任海南省和四川省的省委书记奚晓明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本)高憬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本硕博)孙 谦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本硕博),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戴玉忠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部级),二级大检察官(本)张 军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本)姜建初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硕)胡可明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本)梁国庆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本)赵登举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本)谢安山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本)郝赤勇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本)白景富 公安部原常务副部长(正部级)(本)李 熙 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卫生部党组成员(本)何晔晖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本)桂敏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本)汪永清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本)王晓晖 中宣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本硕)孟祥锋 国家保密局局长(本博)刘 飏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正部级),曾任司法部副部长(本)陈 杰 全国台联副会长李忠信 公安部文联副主席,曾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本)童兆洪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万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凤超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起祥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本)敬大力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本)周玉华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本)王记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吕岩峰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教授,博导韩 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吴兰 中共辽源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本硕博)滕刚 中共孝感市委副书记、市长(博)程龙 共青团吉林省委书记(本硕博)法进衍 山东省国家安全厅长张建国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布小林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王国栋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向武 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鹤松 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黔生 贵州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成全 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王腊生 江苏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何访拔 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庆祥 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中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庚香 河南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言静 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秘书长、省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硕) 杨广生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沈春耀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王俊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2006——2008连续三年被亚洲法律事务评为年度中国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被公认为是中国top3的律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席赵大华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主任 (本硕)岳 成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王 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任主任 (本硕博)李贵方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副主任 (本硕博)王英哲 北京奋迅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合伙人 (本)陈瑛明 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合伙人 (本) 修涞贵 修正药业集团董事长,全国劳动模范
梦里挽着手
1948年司法系初创时,主持系务工作的第一任系主任为革命老干部江剑秋同志,王明月、边立有、刘鸿儒任组织干事,林礼昭、李殿勋、李放、张景盛任教育干事,焦俊杰、吕枫(女)任生活干事,分别负责组织、教学和生活方面管理工作。 1949年秋季第一任系主任江剑秋同志因病入院治疗,其间由东北行政学院人事科长林德同志暂代兼司法系主任。为了更好的开展司法系工作,1950年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的甘雨沛同志调入东北行政学院任司法系系主任。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法律系成为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建立了党支部和团总支,当时党支部书记为边立有、团总支书记为徐枫,杜若君教授从吉林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调任为法律系系主任,除设系办公室外,另设四个教研组并选派了教研组负责人。第一个教研组为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组,负责人为王惠岩同志;第二个教研组为国家法教研组,负责人为马治振同志;第三个教研组为刑法组,负责人为甘雨沛同志;第四个教研组为民法教研组,负责人为林礼昭同志。此外,设有资料室。 1954年,原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民庭庭长马起同志调到法律系,担任第一系主任,杜若君同志担任第二系主任、徐枫同志任党总支书记。林礼昭同志任系秘书,协助两位系主任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两系主任的分工是马起主任全面负责系务,侧重于政治思想管理,杜若君主任则侧重于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管理。 1960年9月,根据学校决定,系一级开始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系委会负责制,由徐枫同志继续任党总支书记,组成以马起、杜若君教授为首的系委会。系委会委员有王子琳、李放、何鹏、张光博、高树异等。1962年学校决定原党总支书记徐枫调外文系工作,张嘉志同志来法律系任党总支书记,不久又从校党委调来金锋玉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 1973年,原省法院副院长赵光鉴同志来法律系担任领导工作。 1978年3月赵光鉴调回省法院之后,法律系党总支书记为聂世基同志,副系主任为何鹏同志,1978年栗劲同志由校党委宣传部调来法律系任副主任,主管科研工作。 1984年4月,法律系进行领导班子调整,由徐大兴同志任党总支书记,由高树异同志任系主任。 1986年,领导班子进行改选,由苏惠祥同志任总支书记,刘富起同志任系主任。 198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成立。学校任命张光博同志为法学院院长;李鹤同志为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张文显、王牧同志为法学院副院长;后又调齐祥同志担任副院长。高格同志为法学系系主任;马新福同志为法学系副主任;李忠芳同志为经济法学系系主任;石少侠同志为经济法学系副主任;刘世元同志为国际法学系系主任;崔卓兰同志为国际法学系副主任;张光博同志为法学所所长(兼)、赵新华同志为法学所副所长;龙斯荣同志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景隆同志为院长办公室主任;刘兴华同志为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1年12月组成了法学院第二届领导班子。由张文显同志出任院长,王牧、齐祥同志继续担任副院长,同时增补李忠芳同志为副院长,主管科研方面的工作,李鹤同志继续担任院党委书记,石少侠同志担任院党委副书记。随着这届院领导班子换届改选,各系领导班子也相继发生了变化。法学系主任由马新福同志担任,吴振兴同志为副主任;经济法学系主任由苏惠祥同志担任,崔建远同志为副主任;国际法学系仍由刘世元同志、崔卓兰同志继续担任正、副主任。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经过一段停办之后,于1992年5月同省司法厅协商,由司法厅派一名工作人员任副所长,所长由李忠芳副院长兼任,从此又开始了法律服务业务。 1993年9月齐祥同志调任吉林大学总务办公室主任,副院长职务由院党委书记李鹤同志兼任,同时任命孟宪铎同志为党委副书记。1993年10月李忠芳同志调任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1994年张文显同志调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由王牧担任,后又任命石少侠、刘世元、骆孟炎同志为副院长。 1995年5月,法学院第二届领导班子到届,经过全院职工的选举和学校的任命,组成了法学院第三届领导班子,由郑成良任法学院院长,刘世元、石少侠、吴振兴、孟宪铎、骆孟炎任副院长。由王牧任法学院党委书记,骆孟炎任党委副书记(兼)。马新福任法学系系主任,赖宇任副主任,赵新华任经济法学系系主任,冯彦君任副主任,车丕照任国际法学系系主任,崔卓兰任副主任,崔建远任法学所所长,陈福祥任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淑英、刘兴华任院办公室正、副主任。1995年末,王牧调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后,骆孟炎任党委书记。1996年9月,李洪明从学生处调到法学院主持学生工作,1997年3月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1998年5月法学院院长郑成良调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骆孟炎同志调任校党委组织部部长。结合领导班子到届,院领导班子又作了调整。孟宪铎同志任院党委书记、李新田任副书记;石少侠任院长,霍存福、刘世元、李洁、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长。2000年7月石少侠同志调任中国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由霍存福同志代理院长,同时增补徐卫东同志为副院长。 2001年6月,经过院系整合,原吉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法学系12名教师(包括一名辅导员)和347名本科生并入法学院,组建合校后新的法学院。同时,新的法学院领导班子组成。霍存福任院长,徐卫东、赵新华、吕岩峰、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长;孟宪铎任党委书记,李新田任副书记(兼)。2004年12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徐卫东任院长,张旭、冯彦君、黄文艺、陈殿友任副院长。2005年4月,学院党委换届,李洪明任党委书记,李新田任副书记(兼)。2005年5月,增补于莹同志为党委副书记。2006年4月,李新田同志调至校出版社工作,张光宇同志任党委副书记(兼)。2008年12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姚建宗任院长,张旭、李建华、蔡立东、黄文艺、张光宇任副院长。2009年3月,学院党委换届,李洪明任党委书记,于莹、赵洁任副书记。2012年12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学校任命姚建宗继续担任院长,任命李建华、蔡立东、孙学致为业务副院长,张光宇为行政副院长。 2013年3月,学校任命李洪明继续担任法学院党委书记;4月,任命赵洁继续担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徐杰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2013年5月,任命杜宴林兼任法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