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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坏不过和平分手
1、根据《关于完善本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参加须参加“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一般按照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计算学时。2、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学时为180学时(2016、2017年度获得的学时也可计入)。采用“线上+线下”的模式,即现场授课和网络学习两种形式。
可能我爱你吧
经济专业人员初、中级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高级经济师为“考评结合”,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及资历、专业能力与业绩、论文及面试答辩要求、考核情况、任职资历、信息处理能力要求、继续教育要求、经济专业高级考试要求等。
各地区评定条件有所差别,以上海市为例: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二)学历及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后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负责企事业重要经济部门工作,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后聘任相应职务满10年。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现已转到经济师岗位,转聘经济师岗位须满1年;取得相关其他中级职称,现已转到经济师岗位,转聘经济岗位须满3年。且总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规定。
对先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后取得上述1—4项学历的,则取得学历后的任职资历不得少于1年。
(三)专业能力与业绩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经济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并有所创新,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判断能力;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经济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专业当前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重点有较深的研究,具有负责经济部门工作的管理能力、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工作的协调能力;
3、主持重要经济部门或重大项目工作,解决过经济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取得显著实效,使该项经济工作连续3年上升。
4、在大上海保卫战中积极投身一线疫情防控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论文及面试答辩要求
申报者需提交任现职后、近5年内的2篇(含)以上独立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审定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有书刊号)发表。申报者本人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各类学位论文及在校期间撰写的论文不得作为申报资格的审定论文。
为加强学术规范,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抽样进行重合度检测,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一票否决”。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除独著(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提交论文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高评委办公室不予受理。
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参加学科组综合面试。根据抗疫工作要求,可采取网络面试等形式。
(五)考核情况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六)任职资历
任职资历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自按规定评聘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算)。
注: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七)信息处理能力要求
一般应该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从事国际商务、对外贸易、经济研究等工作的,应该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灵活运用计算机进行经济商务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或交换。请申报人提供相应材料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八)继续教育要求
需完成60学时以上必修课程(含公需科目、专业科目,2017年以后的学时可计入),加上选修课程累计完成120学时。考虑到受疫情影响,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
(九)经济专业高级考试要求
申报人应参加国家经济专业高级考试笔试。因考试暂停,临时允许“先参评后补考”。
我是个走不出你世界的人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提交任现职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考虑到一些同志取得中级职称时间较长,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颁布时间较短,要提交任现职期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有一定的困难,经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在审核职称申报材料时,目前我们要求申报人员至少提供近3年以上继续教育证明。其中,2010年以后的继续教育证明须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提供。鉴于职称评审材料截止的有效时间是每年的8月31日,因此,可以不提交评审当年的继续教育证书。目前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施教机构已有2家在我委备案,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和专业课内容也已在我委公众网站“人事信息—文件公告”栏目中公布,请查看。根据规定,未经我委审核备案的专业科目培训课时不计入专业科目培训课时。我们也将督促已备案施教机构及时补充相关课程。基本条件:在企事业单位中,凡直接从事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划、经济贸易、经济监督、经济研究、生产调度、财税金融、开发投资、证券保险、网络商务、物资物价、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业、旅游业、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教育、企业经济法律、企业管理咨询等岗位工作的经济专业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申报材料:1、委托评审函1份(海峡人才市场出具);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复印件无效;3、《省经济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各1份);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30份。(要求一律用A3复印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不装订);5、论文2篇(要求: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2篇(学历破格者,以论文申报者要提供4篇),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6、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证明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的证明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4)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中每个年度继续教育满72学时的证明;5)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时间:一年两次,一般在每年4、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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