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独立董事职权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模拟题(二)
多项选择题
1、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的股东张某为购买住宅准备向银行贷款,张某请求甲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担保的最高额
B、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方可实施
C、股东会就该担保事项表决时,张某不得参加表决
D、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不包括张某)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该题针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A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解散事由的有( )。
A、A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B、A公司分立成BC两个新的公司,A公司不再存在
C、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A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D、因违法经营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以上四项均是公司解散的情形。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该题针对“公司解散的原因”知识点进行考核】
3、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监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4、公民李某按“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向设立中的兴开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了5万元的股款,依《公司法》规定,李某不能任意抽回其股本,若要抽回股本,须符合的情况有( )。
A、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C、公司董事长人选还未确定
D、公司发起人之一更换出资形式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5、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权内容的有( )。
A、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B、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C、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报酬发表独立意见
D、对公司监事的任免与报酬发表独立意见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报酬发表独立意见,不包括监事。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6、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出资
B、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作为法人股东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公司不设股东会
D、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新公司法取消了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的限制。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题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7、马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但是并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其做生意需要资金,将该股权转让给知情的罗某,并约定之后由罗某承担出资义务,不得向马某追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公司有权请求马某履行出资义务
B、公司有权请求罗某对马某的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C、罗某对出资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马某追偿
D、马某与罗某约定转让后马某不再接受罗某追偿的条款违法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马某)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罗某)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罗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题选项A和B的说法正确。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缴纳出资”知识点进行考核】
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由3~13人组成
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C、董事会的职权中包括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董事会中必须设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属于经理的职权,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组成和职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9、张某、李某、赵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李某各出资20万元,赵某出资60万元。三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一次缴付出资。公司成立2年后张某欲转让其股权,李某、赵某均同意转让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下列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方案中,正确的有( )。
A、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各购买10万元
B、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李某购买2万元,赵某购买18万元
C、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各购买10万元
D、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则李某购买5万元,赵某购买15万元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选项AB正确。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选项D张某股权转让时,李某、赵某协商不成,李某的出资比例为25%,赵的出资比例为75%,所以该选项正确。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某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成员5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董事人数减少了1人
B、未弥补的亏损为2200万元
C、持有公司股份10%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该题针对“股东大会的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11、下列关于公司设立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B、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C、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D、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公司设立登记”知识点进行考核】
中级经济师可从事的岗位:1、可以从事企业财务部门的负责人,管理整个财务部门,时刻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并及时向老板汇报。2、可以当财务主管,领导部门的会计工作,主要是统筹员工工作内容。
3、做财务分析工作,能够快速解决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问题,会进行财务报表的数据分析,然后针对具体的问题,给出相应的对策。
4、从事投资经理工作,设计投资项目,针对投资项目进行市场经济形势分析。
5、作为公司的资金主管,负责公司有关资金事宜,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中级经济师的就业方式是比较广泛的,因为中级经济师设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方向,基本涵括了经济方面的各个领域。下面给大家介绍中级经济师可以从事哪些岗位。
中级经济师可以从事哪些岗位?
中级经济师可以从事以下岗位:
1.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也就是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
2.各单位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3.各类银行、证券公司常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4.保险公司或是从事保险工作。
5.商会或负责经济促进工作的相关人员。
6.农业局下属的相关单位,种子公司、粮站等从业相关的。
7.林业局下属的公园、园林相关单位。
8.与建筑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人员。
9.邮政系统的工作人员。
10.各类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
11.从事水路运输的工作人员。
12.从事公路运输的工作人员。
13.从事铁路运输的工作人员。
14.从事民航运输的工作人员,比如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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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独立董事
刘文新:男,中国国籍,1967年12月出生。中级经济师。2014年至今任上海数造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上海萃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至今任西安西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纯斌: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中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财会处财务主管、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大信大厦支行行长,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龙门茶排铅锌矿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卡酷七色光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成大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新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浙银前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贺志勇: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1993年至2003年,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二级支行科员、科长、支行行长;2003年至2016年,任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支行行长,分行部门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深圳市亿珲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布谷天阙基金管理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4月至今担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2020年7月,担任潮州市瀛洲布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担任茅恒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级经济师独立董事
王开国:男,195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上海中平国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上海股权投资协会会长。曾任海通证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副所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谢明:男,1955年10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四川发展纯粮原酒股权投资基金董事长。现任中国酒业协会固态白酒原酒委员会理事长、四川发展纯粮原酒股权投资基金名誉董事长、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占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5月出生,博士,教授、高级经济师。1994年5月至1999年7月,曾任上海住总(集团)总公司部门总经理;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曾任上海中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00年9月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4月至今,任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2019年6月14日至今,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
杨少杰:男,195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9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载重公司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10年9月,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2008年1月至今任湖北省汽车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2017年3月至今任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开国:男,195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上海中平国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上海股权投资协会会长。曾任海通证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副所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杨少杰是一位中国籍的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他于1952年06月出生,2001年至2003年就职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载重车公司,担任总经理;2003年至2010年就职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运营管理部部长、运营部总经理;2010年至2012年就职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特别助理;2015年01月至今担任湖北省汽车行业协会副会长。自2020年3月5日起,杨少杰担任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
季爱东:男,1955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工行湖南岳阳分行营业部副主任、主任、工行郴州地区中心支行行长、工行总行住房信贷部副总经理、消费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工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