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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你死于心碎因于我
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组织专业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工交、基建、商业、餐旅、物资、供销、经贸、金融、计划和劳动工资管理、经济研究等经济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省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市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 (五)从事经济专业研究工作,承担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2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筹建的重点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四)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五)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2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3项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六)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经济著作1部,以及在专业刊物(CN或ISSN刊物,下同)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2篇以上。 (四)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第九条 破格申报条件 虽不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学历,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第三条规定的限制。评审时一般要经过专业答辩。 (一)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二)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近三年来连续使企业有较大幅度盈利或实现扭亏为盈,成绩显著,经省、市专业主管部门认定;同时,对所从事的经济专业理论有较深入的研究,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经济著作1部(主要编著者)和在专业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专业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论文3篇以上。 (三)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2项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条 附 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或九)、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提交材料要求以及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好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一式一份。 (二)《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二十份。 (三)对照条件第一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评审表相应栏目上(在申报资格名称前贯以专业名称)。 (四)对照条件第二条,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相应的栏目上。 (五)对照第三、五条,必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六)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试的证明材料。 (七)对照第六条规定,填写《评审表》相应栏目。 (八)对照第七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若是获奖项目应清楚写明等次,复印件单位要审核盖章。 (九)对照第八条要求,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或实例材料。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要提交原件。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如“2年以上”含2年。 (二)本条件第五条所列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是指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 (三)本条件第七条所列企业经营管理的“主持”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企业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主要负责人):“骨干”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可以不是决策者)或者是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四)本条件第八条所列“主要编著者”是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或执笔人。 (五)专业刊物:指公开发行、取得CN或ISSN号的专业刊物。著作:指公开出版,取得ISBN号的著作。
2B的世界你不懂
在取得经济师证书后,很多考生都关心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2020年是经济师的大改时期,在2020年以前经济师是不需要继续教育的,根据2020年1月8日印发的新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经济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因此,2020年后经济专业人员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既然经济师需要继续教育了,那么具体学时有哪些要求呢?根据《关于完善本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参加须参加“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一般按照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计算学时。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学时为180学时(2016、2017年度获得的学时也可计入)。采用“线上+线下”的模式,即现场授课和网络学习两种形式。其中以下是可获得继续教育学时的方法:
1.学时认定
(一)公需科目学时认定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可访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学习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平台中的学习时间和考核结果,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自动转入职称管理系统。
(二)专业科目学时认定
专业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进修、研讨交流、学术会议、讲座、访问,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等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学时计算,填写专业科目学时认定表。专业科目学时按如下标准计算:
1.参加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培训或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视同完成专业课30学时。
2.参加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与专业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专业课培训等,经考核合格,按照实际培训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3.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经考试合格,并提交培训通知、课程表、结业证书等材料,按照实际培训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根据不同活动内容,分别提交经单位加盖公章的学术讲座通知、调研报告、学术交流等材料,按照实际活动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5.参加单位外出专题调研,提交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调研报告,按照实际调研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6.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历教育或高级教育专业证书班、大专水平教学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非学历教育,取得结业证书的,学习期间,每年按照24学时计算。
7.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全脱产进修,培训时间在12天-3个月的,按48学时计算专业课学时;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按72学时计算。
8.在本专业正规刊物(有ISSN和CN刊号)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按40学时计算,以非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按20学时计算;独立出版专著、论著按72学时计算,联合出版发表专著、著作(前五名)按40学时计算(同一论文或著作不重复计算)。
9.国家、省、市课题主要完成人(前五名),分别按40、30、20学时计算,以上课题参与人员或其他课题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按10学时计算。
誓言是种谎言
四川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有学历要求、工作年限要求、职称要求、培训学时要求、通过考试等。
1、学历要求:申请人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通常要求为经济学或相关专业。
2、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需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通常要求为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及以上。其中,具备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以适当减少一部分工作年限。
3、职称要求:申请人需具备相应的职称。一般要求申请人已获得经济师职称,或者具备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
4、培训学时要求:申请人需要参加并完成一定的培训学时。具体的学时要求可以根据四川省经济师评审管理机构的规定而定。
5、通过考试:申请人需要通过经济师考试,获得相应的考试成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确定初级、中级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根据国家战略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可以单独划定相关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状况,确定本地区本年度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的使用标准。各地区、各部门及具有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开展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职称介绍
职称是一种专业资格认证,用于评价一个人在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它通常与一定的学历、工作经验、职业培训和考试成绩等相关要素相结合,对从事某个职业或行业的人员进行分类和认定。
职称制度的设立旨在推动职业技能的提升和专业发展,为从业者提供晋升的机会和发展的空间。通过获得职称,人们可以证明自己在特定领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得到行业的认可和尊重。
职称一般分为多个层次,例如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不同地区和行业对职称的分类和命名可能会有所不同。职称晋升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备一定的学历背景、工作年限、培训学时等,同时需要通过相关的评审机构的考核和审核。
职称的获得在职场上具有很大的意义。它不仅是个人专业素养和能力的体现,也是企业选拔和晋升人才的参考依据。拥有更高级别的职称,可以展示个人在专业领域的独特优势,提升自身竞争力和职业形象。
对于个人来说,获得职称可以带来多方面的好处。首先,它是个人专业发展的标志,有助于增加职业声望和自信心。其次,获得职称的过程本身对个人的学习和成长也是一种促进,可以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最后,职称也为个人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职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