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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可以免考注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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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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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考考试科目

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考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中的一门考试科目,这个考试科目需是免考人员专长的考试科目。并且,免试的考试科目长期有效,但是不得提出变更免试考试科目。

申请免试科目流程

符合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至报考所的地方考办进行审核。提交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一定要确保其真实性。地方办一定要认真审核免试申请人提交的免试科目,不符合的应当给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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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触碰

考生通过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或高级统计师考试,则可以免考cpa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若考生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也可以申请免予上述科目的考试。此外,符合豁免条件的考生,则可以申请免予cpa部分科目的考试。豁免条件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需注意的是,考生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考生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考生的免试申请资料由地方考办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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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短梦中人

注册会计师免考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3、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

1、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2、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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