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初级经济师现场审核吗

骚年可记流年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9404

首页> 经济师> 广西初级经济师现场审核吗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圆咕隆咚

已采纳

首次报名初级经济师需要一张白底免冠证件照,还需要开通网银的银联卡。当需要现场人工审核时,还需要准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等材料,各地略有不同。初级经济师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的方式,首次报名的人员首先需要准备一张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其次需要开通网联的银联卡。此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以及在线无法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报名表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详情请看以下内容:一、网上报名所需材料:1、 准备一张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2、 需从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先进行审核,只有通过该软件审核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并正常上传,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3、 考生需要有开通网银的银联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先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即取消学历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但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与在线核验不通过者,需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现场进行人工审核。相关材料如下:1、身份证:如果有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出现,请一定要提前补办,以免错过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不能参加经济师考试。2、学历学位证书:提交相应学位毕业的学历证,如果只有毕业证则需要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大专以上学历,只要承认学历,都可以在学信网进行认证。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3、报名表:经济师报名开始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表后打印出来,需要报名单位盖章,也需要上级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建议考生保存PDF版在电脑里备用,需要时拿出来;特别是考后审核的同学一定要保管好。以上为初级经济师报名所需材料的全部内容,由于各地审核要求略有不同,请以当地通知为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十四章税收制度思维导图 格式:DO大小: 2022年初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管理信息系统思维导图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85评论

给朕加冕

2023年初级经济师于11月21日至22日举行,广西初级经济师2023年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关于初级经济师的更多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广西初级经济师2023年报名时间:7月27日至8月5日 根据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通知,广西初级经济师考务日程如下:1.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8:00至2023年8月5日下午17:00。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5日。3.缴费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8:00至2023年8月7日下午17:00。4.票据申领时间:2023年8月19日至8月28日。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8:00至2023年11月22日下午16:05。初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推荐阅读:2023年经济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3年经济师报名费用及缴费时间汇总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64评论

夜行萌物

2022年的经济师考试在十一月已经完成了大部分地区的初级和中级经济师的考试,并且已经在这个月公布了考试成绩,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考试的资格审核以及证书办理了,那么哪些地区需要进行考后的资格审核呢?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

考后资格审核地区汇总

温馨提示 :本次是依次各地发布的报考公告汇总的2022年考后资格审核地区,但因为疫情严峻, 部分地区暂未举行考试,也暂时汇总到本文中( 如果后期考试暂停地区安排补考,则顺利通过考试的考生依旧需要按公告参加考后资格审核)。具体信息都以当地最新发布公告为准。

01.重庆(考试暂停地区)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

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02.浙江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网上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证书等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03.河北(考试暂停地区)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04.广东(部分考区考试暂停)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05.广西

(一)考后6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06.北京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7.辽宁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08.陕西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合格标准公布后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将取消合格成绩。考后资格审核事宜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失信人员须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提供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③单位盖章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应试人员不用填写。现场资格审查失信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材料统一交人事考试组织机构留存。

09.江苏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将在考后60天内发布经济师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山东(部分考区暂停考试)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11.山西(考试暂缓地区)

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网上考务系统【证书申领】模块,提交证书邮寄申请。

12.江西(部分考区考试暂停)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3.湖南(部分考区考试暂停)

五、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一)人员范围。报考高级的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在合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进行,若不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的,不得参评,考试成绩一并作废。报考初、中级的成绩合格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1. 凡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2.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5.撤回承诺申请的;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二)时间及要求。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考后60天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15天内,相关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4.宁夏

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

15.河南(考试暂停地区)

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

16.新疆(考试暂停地区)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17.贵州(部分考区考试暂停)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118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