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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骨尸殇
第一,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一旦退休,就没有什么高级职务的津贴,不但2013年退休的没有,以前退休的也没有,都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社会平均工资计算退休费,和他人没有任何区别x0dx0a第二,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并且在退休之前属于在岗位的,可以给予倾斜政策,适当提高养老金待遇,但是这个不是津贴,而是养老金,这个提高,并不是每年都有,都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当年文件出台规定一次性有效,x0dx0a第三,2014年全国各地都未对高级技术职称的给予倾斜,只有个别省市倾斜了政策,今年全国都是主要针对收入偏低,困难群体做出了适当倾斜政策,x0dx0a第四,高级技术职称的倾斜政策,不能每次都调整,要适当的平衡整体的收入水平,在和公务员事业单位接近的同时,也要考虑其他群体的利益,不能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产生了新的矛盾,这样对企业退休的其他人员,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国家会考虑企业整体退休人员的收入状况,给予平衡,认为可以对高级职称的人员给予倾斜的时候,自然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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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中级经济师补贴政策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一定的待遇,但具体的还需要依据所在地区的通知,用人单位按照月份发放,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等构成。在很多单位,中级经济师可以享受科级的待遇、高级经济师可以享受副处级干部的待遇。达到退休年纪时,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发给退休金。
考试内容
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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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标准。与缴费金额、总年限、退休年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等因素有关。要细算。 一般,各地(以企业职工为例)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其他津贴。(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 除以 某个数字,这个数字按退休时的年龄决定。 退休年龄数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45 21650 19555 17060 13965 101假设:60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69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69500139= 500 元。(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数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月工资为4000元,缴费25年。 基础养老金 = 25年 * 1% * 4000元 = 1000 元月。 注意1: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会高,比如2%,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比如左右。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开始个人缴费的。1992年之前的工龄,只要有合同、档案等证明,全部算做已经缴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以上(1)和(2)举例的情况下,两项合计是每月1500元月。(3)其他津贴。高工(有些地方已取消此津贴)、劳模、独生子女、地方补充、高龄津贴、过渡津贴、缴费年限津贴等。以上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养老金。一般每年可能会上调一定比例,2017年是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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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退休工资与职称无关,月工资越高,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额就越高,退休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按照现行的政策,退休养老金领取的差异,与职称无关,主要是和个人缴费账户累计额有关,工作时候给个人账户缴费多,退休以后,就领养老金多。个人缴费额,与个人缴费基数挂钩,基数就是每个人的月工资,基数乘缴费比例,就是缴费额,缴费比例都是一样的,所以差异体现在个人的工资上,不同单位工资体系也不尽相同。【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十条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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