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0016

首页> 经济师> 陕西高级经济师考后审核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四海浮沉

已采纳

2022年的经济师考试在十一月已经完成了大部分地区的初级和中级经济师的考试,并且已经在这个月公布了考试成绩,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考试的资格审核以及证书办理了,那么哪些地区需要进行考后的资格审核呢?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

考后资格审核地区汇总

温馨提示 :本次是依次各地发布的报考公告汇总的2022年考后资格审核地区,但因为疫情严峻, 部分地区暂未举行考试,也暂时汇总到本文中( 如果后期考试暂停地区安排补考,则顺利通过考试的考生依旧需要按公告参加考后资格审核)。具体信息都以当地最新发布公告为准。

01.重庆(考试暂停地区)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

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02.浙江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网上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证书等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03.河北(考试暂停地区)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04.广东(部分考区考试暂停)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05.广西

(一)考后6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06.北京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7.辽宁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08.陕西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合格标准公布后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将取消合格成绩。考后资格审核事宜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失信人员须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提供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③单位盖章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应试人员不用填写。现场资格审查失信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材料统一交人事考试组织机构留存。

09.江苏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将在考后60天内发布经济师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山东(部分考区暂停考试)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11.山西(考试暂缓地区)

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网上考务系统【证书申领】模块,提交证书邮寄申请。

12.江西(部分考区考试暂停)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3.湖南(部分考区考试暂停)

五、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一)人员范围。报考高级的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在合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进行,若不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的,不得参评,考试成绩一并作废。报考初、中级的成绩合格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1. 凡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2.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5.撤回承诺申请的;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二)时间及要求。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考后60天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15天内,相关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4.宁夏

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

15.河南(考试暂停地区)

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

16.新疆(考试暂停地区)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17.贵州(部分考区考试暂停)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42评论

仆仆而来

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如下:(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4.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年以来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6.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二)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先取得经济师职称,后取得规定学位、学历者,取得规定学位、学历前后的经济师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三)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成果条件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1-8项条件中2项以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或具有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具备下列19项条件中1项以上):1.主持单位工作或管理项目中,有1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项目(单位)或有2次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单位)。2.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在承担单位的经济工作中,所提出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采用,或有3项以上得到所在省属企业总部认可和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3.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完成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论证、综合或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等,得到成功实施。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县级以上地区、行业或单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制度、项目科研报告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被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单位采纳,并转化为实施方案。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经济研究成果获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奖励。6.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大中型企业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7.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合著的著作,须出具作者写作内容及字数的证明。8.在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经济类或综合类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独立完成的经济类论文、调查报告等,每篇不少于3000字。9.本人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专利成果等,被县级以上(含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予以推广,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自荐综合材料》、主审论文及其他论文、各类评审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业务考绩档案、继续教育证书等。高级经济师薪资如何?高级经济师的工资待遇与所在城市、工作单位等方面有关,一般月工资收入在6000以上,大城市月工资收入在8000以上,总体还是不错的。在很多单位,中级经济师可以享受科级干部的待遇,高级经济师可以享受副处级干部的待遇。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时,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发给退休金,因此高级经济师待遇是很不错的。高级经济师要一年考过高级经济师要一年考过。高级经济师的考试只有一个科目,是《高级经济实务》科目,根据高级经济师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必须要一次通过这个科目,才可以取得高级经济师的资质证书,没有通过的情况下,只能在下一个考试年度重新报考。

145评论

留住身边每一个人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我省从2004年起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并对申报人员评审继续进行量化评价。经省人事厅同意,请你们按陕职改办[1993]102号、陕人办发[2004]25号文件及以下具体要求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财会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规定表格,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   (二)单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的考试情况、基本条件和主要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各单位上报材料要出具公示证明,并在评审表意见栏中注明公示结论。   (三)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经基层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再经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上报。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省属单位评审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上报省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2、市(区 )所属单位,报经市(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省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3、无主管单位会计人员符合条件者,由单位直接推荐上报省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2.在单位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含财会管理岗位),并在申报年度任职考核为优秀的在职专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已取得在有效期内的B级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5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通知书。其中在2005年8月31日前已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模块合格证书者视为有效。   4.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并符合下列评审条件或我省破格评审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相关中级资格满2年。相关中级资格包括: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以下均同)。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取得相关中级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中级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相关中级资格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8年;   (5)中专毕业,取得相关中级资格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   (6) 被评为省(部)级会计先进工作者,虽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规定,在已取得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时,可破格申请评审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   (二)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外语考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2、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含外语大专);   3、1979年12月31日以前大中专院校毕业参加工作者,或女满50周岁,男满53周岁;   4、获得博士学位;   5、在山区县及县辖镇(除市区所在地)连续工作满20年;在平原县连续工作满25年;   6、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   7、在国外学习连续2年以上。   (三)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计算机考试:   1、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2、全省山区县和乡镇会计人员。符合此项免试条件人员应填写《申请计算机运用能力考试免试表》,由各市、省直厅、局(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主管单位或市、区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函1份(同时附《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及EXCEL格式软盘)。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   (三)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1份。   (四)单位出具的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1份。   (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全国统考以前为相关中级职称评聘证书、全国统考后只确认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关中级资格证书为有效)各1份。复印件与其他附件统一装订。   (六)任现职期间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成果鉴定证书等有关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要求单位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与申报中的其他附件材料整理装订成册。   (七)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理论水平的论著。要求提供书刊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文章打印件、采稿通知或专家鉴定的文章不作为规定论著)。基本要求: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在5万字以上);或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并发行的具有书刊号为ISBN的会计专业教材(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论著除提供原著外,还应附论著提要,并经所在单位的财务、人事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即证明申报人在完成论著中的作用,有社会实践意义的还应证明其在社会或单位经济效益方面的成果)。   (八)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5份。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任现职期间的突出工作业绩。   (九)材料装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会考试合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论著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照《陕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价打分表》中项目顺序装订,并在首页编制装订册目录表。要求个人申报材料装入硬盒(档案盒规格)报送,盒上书写申报人姓名,盒内附本盒报送材料目录表。  (十)评审费。按照省物价局(陕西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每人400元。   四、材料填写及其他应注意事项   (一)各种表格须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碳素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真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为省人事厅统一印制发放的表格,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为A3纸张,在“陕西会计”网上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其余材料(含复印件用纸)均统一为A4纸张。   (二)“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要明确简述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及推荐其评审高级会计师的理由。   (三)所申报的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工作业绩、论著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取得现职资格以前的材料不需提供。   (四)基层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对被推荐人的专业技术工作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材料以省级主管部门和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职改)部门为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   (六)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178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