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著作权归属于谁

坎坎坷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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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叫思念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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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在 著作权 归属、法律责任、著作权主体的完整性以及法律保护的期限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必须予以区分。 1、著作权归属不同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因为作品首先是作者思想感情的表现,是创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同其他劳动成果一样也应给予保护。而且由于其劳动成果的无形性,并不像有形产品那样一旦该产品为某人所支配,就产生排他使用的效力,著作作品并不因为为特定人所拥有而阻碍他人的利用。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于作者,也符合我国 著作权法 所确立的“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但在下列两种情况下,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而其他权利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之所以把名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归属于单位,主要是因为这些作品的创作一般都必须依靠单位条件,否则作品难以创作出来,为调动单位创作的积极性,就应当适当给予它利益,并保护它的利益,这样才有利于作品的创作。而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要么完全归属于自然人,要么完全归属于单位,不发生自然人和单位分享著作权的情形。 2、 著作权主体的完整性不同 所谓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的全部人身权和财产权而言。如前文所述,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归作者享有,在特定情况下归单位所有。但是,不论归作者享有还是归单位享有,这种著作权都是不完整的。在前一种情况下,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作品完成后两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第三人不得以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在后一种情况下,单位不享有署名权。 而非职务作品无论是归单个的自然人所有亦或是归单位所有,他(它)们所享有的都是完整的著作权。 3、法律责任归属不同 每份作品的创作都可能产生一定的法律责任,由于作品是创作者思想感情的表达和外化,因而创作者应对其作品承担责任。职务作品责任的承担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作者承担 ; 另一种是基于职务作品的特殊性而由单位承担(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 而非职务作品一般不发生单个自然人创作作品而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况,因为法律中所讲的人本身就应该是对自己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人。 当然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的区分还有其他方面,如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可能不尽相同等,在此不再一一论述。既然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有区分的必要与意义,那么到底如何判断一项作品为职务作品还是非职务作品,也就是说采取什么标准才能把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界分清晰,这是本文所要论述的第二个问题。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务作品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此作品一般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享用不同的权利,因此在此之前双方就要协商好所有的事情,避免在作品出来之后就会引起很多的纠纷,从而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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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散了吧我都懒得演了

职务作品与单位作品的区别谭伟才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而对于单位作品则未提及,只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单位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因此,本文所说的单位作品,就包括了法人作品和非法人单位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立法精神,笔者认为可以这样给单位作品下一个定义:单位作品是指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有学者认为,单位不能创作,单位作品必须是由自然人创作出来的,因而单位作品必须同时又是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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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想放弃他

职务作品与单位作品主要有以下4项不同:知识产权所属人不同、作者与单位之间是隶属关系,作品所属权所产生的不同、职务作品和单位作品主要利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不同、职务作品的权益主要归属于单位,单位作品属于法人。

1、知识产权所属人不同。

职务作品的创作是为完成本职工作或者单位交给的工作任务,体现了一定的单位意志。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

单位作品所属权属于法人。

2、作者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

作者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是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的基本区别。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如果委托人是单位的话,单以上述第1项标准就无法区别单位作品与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的不同在于:委托作品之创作是根据委托合同而履行其义务职务作品之创作则是作者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往往与作者的本职工作有关。有人之所以称职务作品为雇用作品,也正是基于职务作品这一特性。

3、职务作品和单位作品主要利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不同:

职务作品的作者从事创作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的。这里所说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等。利用物质技术条件的程度以“主要”为限,也就是说作品的完成大部分或绝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单位作品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4、职务作品的权益主要归属于单位,单位作品属于法人。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

单位作品的使用权属于法人,著作权也属于法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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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冷话才冷

1、在作品的著作权使用者不同。

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

单位作品: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创作包含关系不同。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单位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单位作品以及职务作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职务作品的归属:

1、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务作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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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抚不平的伤疤时间忘不掉的伤痛

法律分析: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即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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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左还是向右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职务作品不同。但日常工作中有不少人将两者混淆,需要加以明确。要正确区分两种不同的著作权归属,首先应正确区分这两种不同的作品。委托作品是指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创作关系通常通过合同确定。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的区别在于:

(1)委托作品的创作往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体现的是委托人的意愿;职务作品则主要体现作者所在单位的意志,也有的作品体现作者本人的意志。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纯粹因为创作作品而成立,通过委托合同联结;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

(3)委托作品一般由单位以外的人完成;职务作品则由单位的工作人员完成。例如:单位广告科完成本单位产品的广告设计,这是进行职务创作;单位广告科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帮助完成其产品的广告设计,这是进行委托创作。

扩展资料:

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由于作品的创作者不同,著作权归属当然也不相同。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单位作为作品创作者享有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职

务作品的作者是公民,因此,一般的与职务有关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公民)享有,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和两年的专用权,而与科学技术有关的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保留了最主要的人身权利——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责任,归单位享有和承担。

可见,职务作品中单位虽然也享有或多或少的权利,但都不是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所以,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的第二点区别在于著作权归属的原则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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