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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融监管理论 1,金融监管 概念:即金融监督管理,是指一国的金融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外部监督、稽核、检查和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达到稳定货币、维护金融业正常秩序等目的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银行业监管必要性:银行提供的期限转换功能,银行是整个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的信用创造和流动性创造功能。这些特性使得维持银行业的稳定性成为必要。2,金融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市场失灵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1)市场失灵理论:金融体系存在着负外部性;具有公共产品特征;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特殊性企业,不能过分强调竞争从而影响稳定。(2)信息不对称理论:银行与存款人、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体系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3,金融监管的一般性理论(1)公共利益论:政府可以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来实施管制以克服市场缺陷(2)保护债权论: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所以需要金融监管。(3)金融风险控制论:银行的高负债经营、借短放长和部分准备金制度导致银行体系的不稳定性,而金融资产的可流通性又使得银行体系有着系统性风险和风险的传导性,所以金融业比其他行业更加脆弱,金融监管尤其重要。(4)金融全球化对传统金融监管理论的挑战 第二,金融监管体制 1,概念:是指一国金融管理部门的构成及其分工的有关安排。2,分类:(1)以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和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监管体制以中央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以中央银行为重心,其他机构参与分工。美国是典型代表,虽然在联邦一级存在多个监管机构,但美联储是惟一一家能够同时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联邦机构。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管理体制:在中央银行外,同时设立几个部门对银行、证券和保险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但中央银行在其中发挥独特作用。德国是典型代表。(2)统一监管体制和分业监管体制综合监管体制:以英国为典型代表,随着混合经营趋势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实行这种体制。分业监管体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仍然实行分业监管体制。3,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演变:从单一全能型体制转向独立于中央银行的分业监管体制,目前已建立起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组成的分业监管体制。 第三,巴塞尔协议1,1988年巴塞尔报告(1)资本组成: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股本和公开储备,附属资本包括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和呆帐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券。(2)风险资产权重: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和表外业务的相对风险大小,赋予它们不同的权重,即0%、10%、20%、50%、100%。(3)资本标准:资本充足率,即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比率不得低于4%。(4)过渡期安排2,2003新巴塞尔资本协议(1)最低资本要求:继承了过去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想,将资本金要求视为最重要的支柱。(2)监管*的监督检查:强化了各国金融监管*的职责。(3)市场约束:强调以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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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考试知识点:金融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金融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一)金融机构的性质
1.金融机构指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
包括提供服务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的金融中介机构和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金融监管机构。
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金融机构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发挥着核心作用。
从金融机构产生的历史过程看,金融机构是提供投融资服务的,它通过提供金融服务产品而成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和行业,其经营活动具有内在的风险性并对国民经济产生巨大影响。
2.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金融体系是实现货币资金聚集、分配、流通及实现金融产品交易的一个系统。
①从广义角度讲,金融体系包括金融调控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环境体系五个方面。
②从狭义的角度看,金融体系特指沟通资金供求双方(也称金融交易双方),对之进行调控与监督管理的中央银行(或最高货币当局)与金融监管机构所构成的统一体。
(2)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典型特征:
以中央银行为整个社会金融运行的核心,以商业银行为金融运行主体,各种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辅助,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分别经营各自范围的金融业务,归属不同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体系模式。
但这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有向混业经营、混业监管发展的趋势。
(二)金融机构的职能
金融机构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不同的金融机构,其职能各有差异。
1.充当信用中介,促进资金融通
金融机构通过吸收存款或发行各种金融工具,从不同部门集聚资金,积少成多、续短为长,然后再通过一定的专业化运作将资金提供给需求者,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并最终实现资金价值的增值。
2.充当支付中介,便利支付结算
金融机构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流程设计,为客户之间完成货币收付或清偿提供服务,实现货币资金的转移。
3.提供金融服务,降低交易成本
金融机构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利用技术的规模经济和专业优势,在为投融资双方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同时,可以降低资金供求双方的搜寻和核实成本、监督和审计成本、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
另一种是利用金融机构的专门技术,以低廉的成本向全社会提供多种便利的金融服务。例如由专业信用中介发行的信用卡,不仅在费用上有很多优惠,还可以在全球范围通用。
4.获得较完整信息,改善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主体拥有的信息不同。
5.运用技术和经验,转移和管理风险
金融机构通过各种业务、技术和管理,可以分散、转移和控制金融风险。
投资基金提供的投资组合可以分散非系统性风险;银行对客户的活期存款提供随时支付的承诺也是一种转移流动性风险的机制;而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更是一种典型的集中保险基金从而分担、转移意外风险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