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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落红尘
【导读】高级经济师考试难度是大家共知的,很多考生临考的时候,会被考试所打败,甚至放弃去参加考试,考前心态崩了,机会也就从指间悄悄溜走了,那么高级经济师考生如何才能不被考试打败呢?小编就把具体的方法教给大家。
1、有一个良好的心态(首要)
不论在面临什么事情,都要学会冷静,从容的去面对。高级经济师考试也一样,要保持心情平静,不骄不躁,要相信自己备考与复习能力,是可以顺利的通过考试的。咱们的实务虽然有点难(相对于基础和相关知识来说),那就更需要有良好的心态去面对了。一定要建立信心,不要被纸老虎吓倒!
2、认真审题
有大部分人,因为审题不认真,白白错失了一两分,而事实却有可能因为你出错的那道题,而没有通过考试。所以呢,大家要认真审题,别因审题不认真而失去分数。切勿盲目答题。
3、合理分配答题时间
咱们还有综合题,有些同学做前面的单选、多选题时因为犹豫,会花费太多的时间,导致留给综合题的时间不那么充足,这样就会产生慌乱的心理。所以一定要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做完全部试题,即使提前做完了也不要急于交卷,一定要记得检查。如果临近考试结束没有答完题目也不要慌,确保答题质量,毕竟我们追求的不是100分而是60分,通过就好。
今天的高级经济师考生学习策略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大家一定要抓住有限的时间,赶紧去进行考试复习,当然心态是首要的,技巧是必要的,相信大家一定会取得最终的胜利。
回忆比扎心更痛
高级经济师总体来说还是有难度的,但只要按部就班的理清考点,克服自身的困难,相应一次性考过高级经济师的人也有很多。
高级经济师考试主观题占比80%,客观题仅占20%。主观题更多要求考生牢固掌握知识点原理,还要理论联系实际,并灵活运用。除此之外还要具有较强的逻辑组织及语言表达能力,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试题。可以说要求是相当高的。
高级经济师采取的是机考这种形式,对考生有比较大的考验。如果算上审题、思考、组织语言的时间,可能需要小时左右。因此很多考生,到交卷那刻还在答题,甚至有些考生答不完。也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教材永远是学习的基础,学习高级会计师知识点没有教材是万万不行的。无论使用哪套辅导书,学哪门辅导课程,都要回归高会教材,把教材上的知识点学透,才能在考试时做到活学活用。同时由于高级会计师考试是开卷,因此教材更显得尤为重要!
想要顺利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仅仅只有教材还是不够的,大家还有在自己的头脑里建立起知识框架!大家可以根据老师的讲解,在每一章学习之后将重要知识点利用思维导图的形式将其整理出来,这样有助于把握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更好的吸收高级会计实务的知识。
做题可以检验自己对于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因此在备考的时候大家要注意平时经常给自己准备模拟考试,多做模拟题,锻炼做题速度!同时历年真题对于高会考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让大家了解出题思路,答题方向,让自己尽快适应考试节奏。
麦兜当当伴我心
经济师考试组织有初级、中级和高级考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发布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于高级经济师考试考生的考试违规作弊分不同情况给与对应的处罚,分别为::1、成绩无效,2、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五年,3、成绩无效+长期记入诚信档案,4、终止考试、离开考场,5、证书无效+记入诚信档案五年,6、成绩无效。
1、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2、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第八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4、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5、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6、第十一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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