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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保险专业考试内容有风险管理与保险基本理论、保险合同、保险数理基础、保险经营、保险市场、保险监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寿保险等十四个方面的内容。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这一科目包括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高级经济师保险专业考试内容有哪些?高级经济师保险专业考试内容有风险管理与保险基本理论、保险合同、保险数理基础、保险经营、保险市场、保险监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十四个方面的内容。1.风险管理与保险基本理论。包括风险的界定,风险管理的目标、作用、基本程序,可保风险,风险与保险的关系;保险的要素、特征、职能与作用;保险的理论分类,我国《保险法》对保险的分类;古代保险思想与原始保险形态,国外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中国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等。2.保险合同。包括保险合同的概念、种类与特征,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补偿原则及其派生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内容,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等。3.保险数理基础。包括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保险费率的构成及纯费率、附加费率的含义,非寿险费率的厘定,寿险费率的厘定,保险责任准备金及其提留等。4.保险经营。包括保险经营的特点、目标、原则;保险营销特点、要素、渠道与策略;保险承保管理,保险核保与续保;保险理赔程序,保险防灾防损;保险投资原则,保险投资资金来源与投资方式,我国保险投资的监管规定;保险财务指标体系,保险经营分析等。5.保险市场。包括保险市场的基本范畴,保险市场的供给、需求与均衡,保险市场结构与保险企业组织形式等。6.保险监管。包括保险监管的基本范畴及政府监管保险市场的途径与方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风险导向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监管,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等。7.财产损失保险。包括财产保险与财产损失的概述,火灾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利润损失保险),运输工具保险(机动车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货物保险),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农业保险及其制度模式等。8.责任保险。包括责任保险的承保基础、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9.信用保证保险。包括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关系,信用保险的主要险种(短期贸易信用保险、中长期进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保证保险的主要险种(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10.人寿保险。包括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区别,人寿保险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人寿保险中常用条款含义和用途,主要人寿保险产品等。1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的含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的内容及特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构成的三个必要条件及其确认方法;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给付等。12.健康保险。包括健康保险的特征与分类,健康保险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背景和影响因素;医疗保险的特征和分类,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责任期限及医疗费用分摊问题;疾病保险的承保内容及重大疾病保险、特种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特征、特殊条款,对于全残的界定,保险金给付金额及给付方式;护理保险的概念和内容;医疗意外保险的概念和承保内容等。13.再保险。包括再保险与原保险关系,再保险功能与作用,再保险类型(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再保险合同适用原则和主要条款,再保险市场主体及再保险业务安排等。1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 高级经济实务(运输经济) 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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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是否理解和掌握风险与风险管理、保险、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市场与监管、社会保险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保险专业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1.风险与风险管理。理解风险与风险管理,掌握风险管理基本原理,进行风险分析。 2.保险概述。诠释保险的概念和基本原理,理解保险的起源与发展,说明保险的职能和作用,辨识保险的种类,区分保险与储蓄、救济、赌博、彩票等经济活动,分析保险市场的供给及需求的决定因素,掌握保险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 3.保险的基本原则。运用保险利益原则、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与其派生原则、近因原则,处理保险实务问题,解决保险合同争议。 4.保险合同。理解保险合同的种类和特征,分析保险合同主体资格及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掌握订立保险合同的原则和程序,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掌握如何争取履行保险合同,了解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的法律规定和条件,正确处理保险合同问题。 5.财产保险(一)。理解火灾保险的基本理论和渊源,理解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和“交强险”的要点、内容、一般要求和主要条款约定,应用条款约定处理家庭财产、企业财产保险和机动车保险的业务问题。 6.财产保险(二)。理解农业保险的概念、作用与种类,理解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的业务要点、一般要求、主要条款约定,应用条款约定处理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业务问题。 7.人身保险。理解人身保险的一般理论,掌握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主要特征,理解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商业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和区别,掌握人身保险的分类,理解人身保险常用条款,理解传统型和创新型人寿保险的分类和条款内容,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构成要件和条款内容,了解健康保险的特征、种类与承保责任,把握业务推展要点,解决人身保险领域的实际业务问题。 8.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理解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和特殊原则,理解保险营销、保险承保和保险理赔,说明再保险和保险投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辨析保险经营流程,理解再保险的特征和安排方式,分析保险可运用资金的来源,理解保险投资的监管要求。 9.保险市场与监管。理解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基本要件,分析保险市场的内涵和外延,理解保险市场的结构,辨析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说明保险中介的作用,分析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理解保险监管的目标和方法,理解国际保险监管体系和准则,诠释保险监管“三支柱”的要求。 10.社会保险。理解社会保障体系,分析社会保险的内涵和外延,辨析社会保险费特点,说明社会保险费分担方式、影响因素和确定方式,理解我国社会保险五大险种的内容、范围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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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考试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报名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报名表、毕业生证明等。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为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
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时考生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考生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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