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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人缓归
副高经济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专业知识
1、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2、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3、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二、工作经历:
1、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2、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考试规则:
1、应考人员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有缺少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应考人员除携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和按规定可以携带的计算器(不含具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外,不得带各种书籍、资料、报刊、纸张、提包、手机、寻呼机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入座。
3、开考铃响后才能答题,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迟到30分钟以上,一律不得入场,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4、应考人员答题,必须按规定使用2B铅笔(只限于涂答题卡)和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工整、涂写正确。用其它颜色的笔书写(填涂)的答卷(答题卡)按零分处理,未在规定部位书写(填涂)的答案无效。
心热如火
经济师副高级评审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谁能及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4、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
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
对于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有国际商务师资格证书,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和“经济师资格”均特指“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的经济专业工作”特指“国际商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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