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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我们还在十年后我们还爱
将表格,应参加专业基础外语考试。 3、在规定时间内。 2、外语考试通过后,凭有关证书到本人才服务中心领取表格填写,并由聘用单位加盖意见。 二、职称评定的条件及程序 职称评定是指已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一定年限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级职称满五年 本科 从事助理级工作满四年以上 从事中级职称满五年以上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 从事助理级工作满二年以上 (同上) 博士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 从事中级职称工作满二年以上 注:会计助理经济师(评审) 助理经济师(评审)职称认定及评审 一,可认定中级职称 (二)认定的程序 1、凭《人事代理协议书》到人事代理部领取《中大专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审批表》、中专 业毕业生初次认定除外)。高级任职资格的可评审,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二年者、学历、学位,审核、报批通过后给本人发证。 4、本中心将根据档案材料和交送材料,经审核后加具证明意见和推荐意见,报送相应的评审委员会 评审。 5、大中专毕业生职称认定的条件及程序 职称认定是指对具有一定学历,见习期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视其见习期间的表现情况而给予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评审委员会确定是否具备高,填此表,经基本技能考试(如专业基础英语或医学古文、医学专业的电脑技能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外语成绩等材料交本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计算机软件、律师等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已经实行“以考代评”目前已取消评审(大、中级职称资格的过程。 (一)认定的条件 学历 任职备件 认定 中专 见习一年期满 员”级 大专 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助理”级 本科 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级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 毕业当年 “助理”级 硕士 从事技术工作二年 中级 博士 毕业当年 中级 该研究生入学前从事助理级工作二年。 (一)评审条件 学历 申报初级条件 申报中级条件 申报高级条件 中专 见习期满一年后、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和本人档案中的材料、经济、统计,其中受聘助理级满五年 从事专业技术满二十五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级职称满五年 大专 从事助理级满五年 从事专业技术满二十年以上。 (二)评审程序 1、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在审核“基层部门意见”栏加具现聘用单位意见。 2、随所填表格连同本人毕业证及大一寸黑白相片二张交人事代理部。 3
我用你不知道的方式关心你
『壹』 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2017年高会申报评审时间、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评审时间是7月1日-7月15日。
(1)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扩展阅读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考试要求
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4、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高级会计师
『贰』 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的规定。三、参加转系列评审的人员,也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证明。
『叁』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流程
1.考生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获得全国或者本省认可的专及格分数(全国线一般是60分,达属到全国及格线的同学,由全国会计考办发合格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本省认可及格线,一般是50-59分,由各省考试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情况来划定,达到省及格线的同学,只在当年,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有效)2.考生准备好职称英语(B级),职称计算机(2-4个模块),评审论文(1-4篇),工作业绩相关资料,按级别报送到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指定的经办部门(一般是地级市财政部门或者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合格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论文答辩(有的省不用答辩),答辩结束后,省高会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您的相关资料,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您获得高会资格),您将正式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具体可以从硬件及软件两方面列举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流程:硬件方面包括:撰写(发表)论文(1-4篇)、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合格证书。(注意,多数地区对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已经不做硬性要求。)软件方面包括:填写申请表、准备其他申报材料、初审、答辩、公示
『肆』 如何让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脱颖而出
国家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201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评审标准规定2014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专业限制201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对学历及专业工作经验年限要求如下高级会计师的评定流程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及各地区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评办法等文件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对申报人明确提出了学历、资历、专业工作能力及业绩成果等要求,大致标准如下一、政治思想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学历、资历条件获博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三、专业技术水平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过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和办法的编写(制订)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技术成果;(二)制订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三、业绩成果条件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参加编写(制订)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或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二)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解决相关的复杂疑难问题,提出的创见性建议得到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四)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省、市财政部门的认可。四、论文、著作条件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三)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五、破格条件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可以破学历或破资历(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评定资格。
『伍』 高级会计师评审如何填写申报资料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该属于总结类的文章,与一般的总结类文章差不多。但也有独特的特点,是职称评审重要组成部分,是评委评价自己的重要依据,也是自己水平、能力、成果的展示,同时也是任职以来重要经验总结。总结写得好不好
『陆』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怎么填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2、本表填写内容回均为取答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材料。
3、本表可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一律用WORD编辑A3纸打印,不得加页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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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评审业绩主要是对于自身专业工作的总结,或是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的总结。比如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以及解决的方式、平时工作的主要内容、主持过哪些工作项目等都可以在工作业绩中有所体现。撰写工作业绩时一定要秉承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以适度润色。但不得提供虚假内容。
具体评审相关事项可以通过下方链接进行详细了解:
2017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事项
『捌』 高级会计师资格任职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一)报送材料的种类和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单位统一申报需要填写,个人申报不填)。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或省会计职改办领取,必须用碳素或蓝黑钢笔手工填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4、近两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5、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的原件(审原件,附复印件)。各种有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随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另一份单独装订。6、能够反映本人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质量、数量的有关材料的代表作原件或复印件。 7、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8、外语、计算机合格证或者《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并附省职改办审查意见。 9、非本专业职务的申报人员需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10、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自传或业务工作总结以及证明本人业务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上述表格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3、各类材料要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页码。 4、受理中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需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委托评审函。
『玖』 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填报哪些材料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二)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五)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二、学历及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四)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评审条件、附则三、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和国内外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发展动态。(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以上: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2、公开出版有较高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3、参与省、部级以上下达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成果奖。4、在省以上内部刊物和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会计或相关论文4篇以上。四、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过省或省辖市(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二)全省行业性或省辖市地区性财会、财税改革工作的主要设计者或组织者。(三)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四)主持、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五)主持过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大中型企业财务及税务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五、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一)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实现规范化,会计管理实现信息化,被县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二)在参加编写(制订)省辖市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三)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省或省辖市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四)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经本单位实践证明效果显著。(五)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六)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七)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省辖市以上 *** 或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财会工作业绩突出,被省辖市以上 *** 或省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六、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符合学历或资历要求,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一)在会计或相关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二)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三)公开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限前三名);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每部本人承担任务不少于3万字)。(四)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独立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五)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 *** 表彰一次以上者;受到省辖市级 *** 表彰二次以上者。1、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应同时具备。2、正常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系取得会计师资格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3、本条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主要是指量化的效果、效益,须交验所在单位意见和省辖市以上财政或税务等综合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四、正式出版的著作是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是指具有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形式的刊物。获奖成果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及批文。五、本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七、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度年底。
你是我的意外
各市经信委、人社局,省直和中直驻皖有关单位,省属企业: 经省人社厅同意,现就2012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2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经人事〔2006〕100号)文件执行。申报人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并将材料目录粘贴于申报袋正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样表从我委门户网站中本通知附件里下载,用B5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2、《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1,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限于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经省人社厅专技处审核盖章的免试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下同)。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要求打印并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1份,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业绩认定证明材料。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 6、2张2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申报材料中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须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论文著作须注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或出版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课题)、科技成果、表彰奖励等,须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并注明任务下达(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次)。工作学习简历有职务、岗位、学历变动的,须分阶段填写。 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免试条件等倾斜政策的相关规定,请从我委网站中本通知附件“申报指南”里查阅。 三、业务考试 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业务考试。业务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业务考试定于10月20日上午9:00—11:30进行,考试地点设在我委(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北楼六楼大会议室。申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0月19日8:30—17:30到我委人事教育处(金安大厦南楼715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业务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经济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实务,不提供、不指定教材。考试大纲见本通知附件。 3、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100元人。 四、面试答辩 破格申报人员还须参加面试答辩,填写《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审批表》(附件2,须经省人社厅专技处审核盖章),并交纳面试答辩费100元人。答辩内容主要是与申报人所从事专业的相关理论与工作实践,时间定于10月26日上午9:00开始,考场设在我委北楼六楼会议室。参加面试答辩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0月26日上午8:30前到我委人事教育处报到。无故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补充说明 1、原取得其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转岗从事经济工作一年后参加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转岗前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还须符合《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八条(一)至(四)项规定的学历条件之一。 2、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县城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满3年的中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人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由县级以上财税部门审验盖章的近3个年度利税报表,可作为破格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的重要依据。 六、报送要求 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全省广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市经信委将本通知下载后挂在所办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为企业、基层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支持经济专业人才的进步成长。各级人事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明确责任,审核把关,准确、客观地评价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及其工作表现。以市、厅(局)为单位,统一填写《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并附市、厅(局)人事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于9月17日—30日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我委人事教育处,并按申报人数每人交纳评审费300元。省属企业和中央驻皖有关单位可直接报送。逾期报送以及申报者个人单独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我委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闫永华、高源,电话:。 2012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指南 近日,安徽省经信委发布通知及业务考试大纲,正式启动全省2012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将于11月进行,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 根据2006年发布的《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经人事〔2006〕100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工交、建筑、农业、商贸、餐旅、房地产、财税、价格、金融、保险、邮电、工商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已取得非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凡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转评高级经济师资格;原取得其他专业中级职称,转岗从事经济工作1年后参加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只要转岗前后中级职称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也可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对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工作不相符的,须提交接受本专业不低于6个月的继续教育证明。 “标准条件”要求,我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业务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将其申报材料提交高评会评审。今年的业务考试定于10月20日上午进行,主要科目为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原理、投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经济法、国家和我省重要经济政策等。不提供、不指定教材,但考生可参阅本年度全国经济系列中初级职称考试丛书,还需密切关注当前经济热点问题。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述题、论述或案例分析题,权重为20:20:10:20:30。从前5年平均情况看,考试一般不低于申报总人数的90%。 “标准条件”规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也就是说,破格申报人员只要符合“标准条件”第六章规定的“业绩成果条件”之一和“论文著作条件”之一,仅需提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无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评聘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等,但破格申报仍需参加业务考试,并参加面试答辩,面试主要围绕申报人提供论文中的论点、论据以及本人所从事专业有关的理论与实践知识进行答辩,今年的破格面试时间定于10月26日上午进行,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标准条件”明确,申报人在县城以外农村、厂矿等基层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基层一线从事经济工作的,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水平可适当降低。比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经人员按业绩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年创利税水平可降低到“标准条件”附则中规定数额的50%以上即可,但须提供财税部门审验盖章的近3个年度利税报表。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从事技术开发、科研成果转化或中介服务的科技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作为评定高级经济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在县城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满3年的中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 省经信委发出的通知要求,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涉及广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人社和经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于9月17—30日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皖经人事〔2006〕100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经委(经贸委)、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安徽省人事厅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日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济专业人才队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多出成果的社会氛围,更好地发挥广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在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经济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评价。取得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 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含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下同)中从事工交、建筑、农业、商贸、餐旅、房地产、财政、税务、价格、金融、保险、邮电、工商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仍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经济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已取得非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凡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 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努力进取,有钻研和创新精神。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后,取得经济师资格并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经济师资格并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三)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经济工作满20年,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四)获中专学历后,在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从事经济工作满25年,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五)先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取得《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的经济专业技术人员,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位基本年限后方可申报。 (六)原取得其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转岗从事经济工作一年后参加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转岗前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第九条 外语条件 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除符合省人事部门规定的免试条件外,均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能够熟练地应用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除符合省人事部门规定的免试条件外,均须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省人事部门的要求,结合岗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第五章 能力和业绩条件 第十二条 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坚实的经济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发展现状和趋势,有主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项目筹建和经济领域课题研究的能力,能够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难题,能够指导中、初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经济管理、经济研究、技术培训等任务。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各类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连续2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扭亏增盈做出突出贡献。 (二)作为骨干参与各类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做出重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主持各类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连续2年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立项、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五)省(部)级以上经济类研究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经济类重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研究成果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六)获得省(部)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七)在经营管理上有创新,对改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和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做出重要贡献,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指导作用,并获得市(厅)级以上“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以上业绩成果条件须经省、市有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以成果鉴定证书、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四条 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发行本人独著的经济类著作、译著(有ISBN书号,下同)1部;或与他人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二)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有CN或ISSN刊号,下同)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三)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1篇, 以及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以上,或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研报告、经济分析报告、重大项目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须经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 第六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五条 破格申报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各类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近3年来连续使企业有较大幅度盈利或实现扭亏为盈,成效显著(须经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改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了项目下达部门的竣工验收。 (四)省(部)级以上经济类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均独立提出和制订研究方案,并完成重要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均达到省内水平,经项目下达部门行文确认。 二、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本人独著的经济类专著、译著1部(不少于8万字),或主持编写(主编、副主编或其他执笔人)省以上范围通用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二)在国际权威性学术期刊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3篇以上。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符合本标准条件者可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各级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以市、厅(局)为单位汇总造册并开具委托评审函,统一报省经济系列高评会办事机构组织评审,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中央驻皖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汇总报送。 第十七条 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和发表论文著作时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开始计算,判定是否符合条件的依据是个人提供各类有效材料的原件或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复制)件。申报人在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从事经济工作的,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方面的条件可适当倾斜。 第十八条 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须被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并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第十九条 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确定为不合格者,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受党纪和行政处分未解除者不得申报;已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在此后的2年内不得申报。 第二十条 本标准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合格以上”含合格,“2年以上”含2年。 (二)所称“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三)所称“主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单位负责人;“骨干”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工作的负责人或是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工作的负责人。“主要完成人”是指奖项、项目(课题)的主持人和主要参加者。 (四)所称“较大的经济效益”,是指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年创利税3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年创利税50万元以上;“显著的经济效益”,是指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年创利税5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较大幅度盈利”,是指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年盈利10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年盈利300万元以上。(均须由财政或税务部门提供证明) (五)所称“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管理成果奖以及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经济专业有关的综合奖项等。 第二十一条 本标准条件由省人事厅和省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皖经贸人事〔2001〕419号文公布的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条件同时废止。2012年安徽省高级经济师资格 业务考试大纲 主要科目: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和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经济法和当前经济热点问题。不提供、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申报人员对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当前经济热点问题的研判能力。 经济学基础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法人治理结构 (四)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 二、市场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一)需求的含义和决定需求的基本因素 (二)供给的含义和影响供给的基本因素 (三)均衡价格的形成和变动 (四)需求价格弹性和供给价格弹性 三、生产成本和市场结构 (一)生产者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理论 (二)市场结构的类型及其划分标准 (三)完全竞争市场中生产者的行为 (四)完全垄断市场中生产者的行为 四、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 (一)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比较 (二)经济周期和经济波动 (三)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科学发展观的含义和内容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 (一)政府的经济职能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 (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方式和手段 (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四)宏观经济调控的综合协调 管理学原理 一、管理概述 (一)管理的概念 (二)管理的基本特征和主要职能 (三)组织文化与组织环境 二、计划职能 (一)计划工作的任务和程序 (二)决策的特点、类型和方法 (三)目标管理和组织的主要战略 三、组织职能 (一)组织工作的基本过程和基本原则 (二)组织结构设计中的基本问题 (三)组织结构的主要类型 (四)组织变革的动因、内容、过程和阻力 四、领导职能 (一)领导的作用和领导权力的构成 (二)领导方式理论和领导权变理论 (三)激励的方式方法 (四)沟通的过程、类型和作用 五、控制职能 (一)控制的概念、过程和主要类型 (二)控制工作的基本原则 财务管理和投资管理 一、预算管理 (一)预算的特征和作用 (二)财务预算编制方法 (三)预算的执行与考核 二、筹资管理 (一)企业筹资分类和资本金制度 (二)股票的特征、分类和上市交易 (三)债券发行和融资租赁 (四)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和筹资特点 二、投资管理 (一)项目投资的特点和意义 (二)项目投资决策方法及应用 (三)投资项目财务可行性评价指标 四、营运资金管理 (一)营运资金的内容和管理原则 (二)现金管理模式和现金成本 (三)流动负债管理和商业信用 五、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财务分析方法 (二)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标准 (三)财务指标分析与考核 市场营销管理 一、市场营销概述 (一)市场营销的基本概念 (二)企业经营观念的发展 二、市场营销环境 (一)企业微观市场营销环境 (二)企业宏观市场营销环境 三、消费者行为 (一)消费者行为类型 (二)影响消费者行为的因素 (三)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 四、市场营销策略 (一)目标营销战略 (二)营销组合策略 五、产品和服务策略 (一)产品层次与产品分类 (二)产品组合和产品线策略 (三)服务与服务营销策略 经济法 一、物权法律制度 (一)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二)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三)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二、公司法律制度 (一)公司法和公司概述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六)公司董事、监事及其高管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三、其他法律制度 (一)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四)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当前经济热点问题 主要指三个强省战略、两化融合、新型工业化、区域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等重要经济政策措施,以及我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做强、非公经济创业创新、加快皖江和皖北经济发展等当前经济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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