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你长短我知你深浅
市委组织部子部门(组织机构都是一样的,只是天津是直辖市,可能个别叫科的部门,在天津会设处室)主要有:
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科、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干部一科(公选办、援藏办)、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干部信息管理科、政工科、机关党委、党员教育中心、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部机关值班、秘书事务、信访、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文件审核和部分领导讲话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办理有关组织工作的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治安保卫、收发文印、印鉴管理、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委组织部系统普通密码电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部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规划、协调、审核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门及本部的调研工作,承担省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关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点课题和全市组织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参与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承担本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编发《岳阳组织工作》;负责本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志、组织史编写等有关工作。
3、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承担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党建调研及督查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研究和指导各级党委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负责市直单位联村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建设工作。
4、组织科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有关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对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农村、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机关、院校、科研单位以及非企业民间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
参加市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承办县(市)区、市直处级单位和有关企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乡镇党委、村、城市社区、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党组织换届进行指导;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县(市)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市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负责市党建学会的日常工作。
5、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党代表开展活动;指导各级党委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市党代会换届有关筹备工作,做好市党代表选举工作;负责全国、全省和全市党代表日常服务工作。
承办党代表提案、提议、质询和询问的有关事项;负责党代表编组,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承办征求党代表意见、向党代表通报情况和组织党代表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市委全会和常委会的有关事项。
组织党代表参加对本市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市委、市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对市委常委会工作的评议;做好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服务工作;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6、干部一科(公选办、援藏办)
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文件;负责办理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呈报;负责协助省委组织部对省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等工作。
负责考察市直除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企业之外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换届、领导干部调整配备、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负责市直部分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综合承办市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等审批手续;负责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常委(代表、委员)有关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和本部职能科室提出市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负责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及科级干部的调配;承办有关干部的交流和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负责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援藏干部轮换选派、管理和安置等工作;负责协助省有关部门对省驻岳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和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部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干部二科
负责考察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配备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选派干部挂(任)职锻炼和选调生的选派、培养和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县(市)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纪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考察和任免工作;考察了解县(市)区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全市乡镇党政正职的备案和宏观管理工作。
负责了解掌握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8、干部三科
负责考察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领导成员的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上述部门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对中央、省驻岳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参与原来由市委任命,在企业退休的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和意见,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9、公务员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市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市委各部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市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市直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工资福利、交流、调配、培训、退休、申诉控告、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
负责党群系统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核、工资福利、退休、岗位设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直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10、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对有关监督制度落实进行督查;受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负责对全市组织人事部门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市组织系统“12380”举报受理检查工作;负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交办、转办的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批转下级和有关部门的举报件的督办检查。
负责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督办和直接办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本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宏观指导。
协调组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审批工作。
11、干部教育科
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省管、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参与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协调考试考核成果的运用;负责组织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干部在线学习;组织开展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协调指导县以上党校、行政学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教材编审等工作;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理论研究;承担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人才工作科
负责承担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和参与制订本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调查研究人才情况,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
负责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组织、指导专家开展活动;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负责科技副县(市)长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干部信息管理科
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管理信息的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大组工网网络建设、网络管理和安全监控,承担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负责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学历学位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的学历学位;承担本部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信息化建设、办公现代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管理市管干部信息和档案,并承担有关信息服务工作。
14、政工科、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工作;负责部机关定点建设扶贫工作;负责部机关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组群系统党建工作和有关工作。
负责部机关各科室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考察部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审核办理部机关干部职工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工资待遇和退休等人事工作;负责部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入、干部档案、干部统计、工资统计等工作;负责本部归口管理单位正科级干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15、党员教育中心
研究提出全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手机信息系统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检查,承担市级党员教育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全市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务,负责学习资料和教材的组织编写;承担岳阳红星网网站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市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程,指导全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及教材建设。
承担网络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协调省委组织部和外宣机构进行网络回应;配合市委组织部其他科室做好市管干部的信息拍录工作。
16、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制度、规定;负责全市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督查和督办;就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受理有关干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
扩展资料:
天津市委组织部发布28名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28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项文卫,男,汉族,1960年6月生,江苏滨海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拟任天津市委巡视组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
康建茂,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深州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钟英华,男,汉族,1963年5月生,河北怀安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教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天津市市属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洋,女,汉族,1979年10月生,吉林吉林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李津俐,女,汉族,1965年6月生,山西翼城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建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拟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杨君毅,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刘鸿玮,男,回族,1960年8月生,山东烟台人,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二级巡视员、办公室(区县工作指导处)主任(处长),拟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马迎新,男,汉族,1969年2月生,河南通许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政治部主任(兼),拟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张同顺,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武强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拟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丁红梅,女,汉族,1968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群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常委,提名为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人选。
刘建彦,男,汉族,1964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干部处(老干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周红蕾,女,汉族,1970年11月生,北京市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罡,女,汉族,1975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商业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城建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兴云,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湖南津市人,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现任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农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解建申,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河北南和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月辉,男,汉族,1972年1月生,河北石家庄人,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边柯柯,男,汉族,1982年1月生,浙江诸暨人,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0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处处长、信息化发展处处长(兼),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兼)(正处级),拟任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瑜,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杨洪利,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拟任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坚,男,汉族,1970年5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天津市河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树桐,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政工职评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泽红,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南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裴连军,男,汉族,1973年6月生,河北清河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津能投资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拟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冬,女,汉族,1970年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云鹏,男,汉族,1967年8月生,河南平舆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钰,女,回族,1975年8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韩泽县,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河北广宗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拟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试用期一年)。
王岩,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山西沁县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现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拟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红星网-市委组织部机关各科室
人民网-天津市委组织部发布28名干部任前公示
老友依旧
浏阳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审计局、共青团浏阳市委、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招商合作局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正式在编人员公开选调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12年湖南浏阳市人社局和机构编制委办公选24人公告: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10日二、报名地点: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正北路2号花炮女神处)三、基本条件1、浏阳市内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2、浏阳市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自愿调整编制的行政在编人员;3、获得浏阳市事业单位就业资格证综合类证书的大学生村官;4、参加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6、身体健康。四、选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24人)选调岗位 选调人数 具体要求 备注 市委政法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岗位 2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市委党校事业岗位 1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能胜任哲学社会科学、经济学类专题教学与科研。 信访局群众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3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文字功底强者优先。 市环保局财务人员 1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会计岗位,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 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团市委机关岗位 2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青少年工作。 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 团市委事业岗位 1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青少年工作。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1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本科以上学历;男性;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同等条件下,担任单位中层干部者优先。 市民政局财务人员 3 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在会计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市民政局文秘人员 2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市民政局法律人员 1 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法律专业或自考本科法律专业;男性。 同等条件下,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优先。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 2 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男性;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 2 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市审计局审计人员 2 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文化;具有审计或会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具有全国注册会计师或国际注册内审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市招商局工作人员 1 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国际贸易或英语专业;CET六级以上。 同等条件下,有英语高级口译证者优先。 五、选调程序1、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需交考务费200元,每人限报1个岗位。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3、笔试:时间、地点待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各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4、面试: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分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5、体检: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确定。体检程序、标准等均按公务员考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6、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7、人员确定: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调配手续。六、工作要求1、本次选调考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联系电话:0731-836254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跟上你的步伐让我很吃力融入你的世界让我很勉强
主要有:办公室、组织科、村干部科、党员管理科、综合干部科、乡镇干部科、市级机关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等 一、办公室(挂“研究室”牌子) 负责部机关全体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组织生活等自身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的情况,拟订部月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工作会议报告、部机关工作意见、总结等有关文稿的起草及部重要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做好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和全体人员会议的记录,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指导、协调并做好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综合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情况,向部领导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组织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做好部机关文电的收发、传递、查办、保管和文书档案及文印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结报和党费等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信访、接待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组织科(挂“非公经济党工委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牌子) 研究并指导全市各行各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并提出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了解并研究基层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指导基层党委召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将有关情况收集整理向市委汇报;了解与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措施;研究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创新;总结表彰和宣传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参与市和各基层党委召开党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党员状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了解和研究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的规划、建设、管理、教学等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村干部科 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有关村干部政策规定,并督促、指导乡镇党委抓好落实;负责村干部管理方面的宏观指导,研究拟定村干部建设规划; 负责村党组织书记任免备案管理;负责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指导乡镇党委做好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培养、考察工作;定期了解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思想作风建设状况,加强有针对性教育管理。 四、党员管理科 了解并研究党员思想状况和发挥先进性作用的情况,提出全市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了解和研究加强党员管理、监督的做法和经验,负责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了解并研究党员的需求,研究并组织实施服务党员的措施和办法;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并制定保证新党员质量的措施,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核以及发展对象材料的预审等工作;负责收缴党费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建国前农村无职老党员和城镇未就业老党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的管理发放工作。 五、综合干部科 综合协调和研究干部宏观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干部管理体制、干部制度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和指导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机关和群团等机关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市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参照管理范围,负责市管干部和参照管理单位干部的考试录用、工资审批和工作人员调配;负责市乡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备案管理;负责市管干部和参照管理系统的干部统计工作和干部信息系统的建设;参与制定军官转业安置政策,负责团职以上转业军官的安置工作;承办党员、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政治审查审批工作。 六、乡镇干部科 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等事项,以及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换届选举中有关班子组成和人事安排方面的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乡镇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会同有关科室做好乡镇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考察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的状况,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检查了解管理范围内各乡镇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乡镇干部管理方面的宏观指导。 七、市级机关干部科(挂“企事业干部科”牌子) 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办理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呈报的具体事项,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事宜;承办市直机关各部门、各群众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选配、调整,及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察、任免等事项;协助做好对双重管理的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察并提出使用调整意见;负责研究拟定市直机关部门、群众团体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状况,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检查了解管理范围内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并做好干部管理方面的宏观指导;参与研究制定老干部工作政策,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负责做好市属重点企业及其改制过程中领导班子的调配、任免工作。 八、干部监督科 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处级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工作;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检举、申诉,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置;研究制定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对市管干部的监督;负责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干部队伍中违纪违法情况;负责协调做好干部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建国前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出生时间等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征集、编纂组织史资料。 九、干部教育科(挂“青年干部科”牌子) 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和检查各乡镇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泰州市以上党校、干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进修班学员的选派工作;规划和组织市管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正股级干部、组工干部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的培训;配合本部有关科室对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进行考察和考核;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履行市委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协助上级组织部门抓好市级后备干部管理、考核、调整工作;制定市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挑选、培养锻炼和考察调整工作;负责选派青年干部交流挂职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负责加强选调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了解和分析选拔中青年干部的情况,综合指导全市后备干部工作。 十、人才工作科 负责研究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抓总、检查指导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专家为经济建设服务;负责做好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省、市委组织部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履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
只愿后退
一、选调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专业、资格及其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选调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表中有其他年龄限制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两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经历且现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可视为合格(称职)。 7.选调范围为玉溪市的,工作单位须在玉溪市内(不含中央、省驻玉单位);选调范围为不限的,不限工作单位所在地。 8.此次公开选调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2.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5年服务年限或有其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选调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玉溪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请报考者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二、选调程序 (一)岗位咨询 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公布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的疑难问题,报考者可拨打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可拨打玉溪市人事考试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8∶00至4月20日23∶00。报名结束后至4月21日下午15∶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报考者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进入会员中心→个人会员注册登录→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报名岗位→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并保存→上传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报名成功→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3.本次选调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4.请注意避开网络拥堵高峰时段,合理安排时间,以便顺利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各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报名人工资格审查,凡报考者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笔试 选调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2或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递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选调,对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玉溪人才网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11)、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21)、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31)、中小学教师类(D类41)小学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类(D类42)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1)中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2)西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3)药剂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4)护理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5)医学技术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6)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各岗位笔试类别以《岗位表》中公布的笔试类别为准。所有笔试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个科目考试。试卷共有五类,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每科满分为150分,笔试总分满分为300分,计入综合成绩时按百分制折算。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08:30-12:00 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至开考后半小时内。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玉溪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若在笔试后续环节中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由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面试当天或前一天内放弃的不递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报考者自动放弃,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递补。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6月24日后公布。按选调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选调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参加该岗位笔试报考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本人为两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现在编(不含工勤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告及岗位条件、报名推荐表(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所需证书等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环节。 (六)后续考试环节 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各选调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见《岗位表》。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选调人数与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的报考者人数小于等于1∶1,且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岗位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八)体检 体检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九)考察 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工作调动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 选调人员须同意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进行聘用,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具有公务员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的须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选调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选调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重要提示 (一)玉溪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官方网站为玉溪人才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选调单位参考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三)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须于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玉溪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玉溪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 3.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2)14天内有过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4)考试当天,“云南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有*号标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5)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6)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①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4.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6.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7.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封控管理,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自行放弃当次考试。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9.近期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14天内有边境县(市、区)旅居史、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建议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以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密切关注玉溪人才网发布的相关要求。 五、相关电话 (一)各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二)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三)玉溪市人事考试院: 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