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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世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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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可选(1902~?年)字旭岚,男,安徽省巢县西门人。教授,经济学家、会计学家,清华大学经济系早期教授之一,会计实务专家。 蔡可选出生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早年考入清华留美预备学校中等科学习,1924年(因毕业年份为甲子年,故称“甲子级”)秋高等科毕业,与周培源等人同期登上3万吨邮轮杰克逊号离开祖国赴美深造,起先进入威斯康辛大学,1926年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获硕士学位。1928年回到伟大祖国的怀胞,同年秋季学期,与陈鸣一教授一道回清华大学,担任经济学系教授,直到1937年7月离开,系统讲授过统计学、国际贸易、货币银行等课程。期间于1931年5月,参与发起清华大学的“驱吴运动”,与金岳霖、周培源等教授一道致函教授会主席,请开临时会,要求国民政府教育部更换校长。1931~1932年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1933年,利用清华大学教师每工作5年带薪休假1年的机会,与冯友兰、浦薛凤、浦江清等人欧游访学。1934年,担任北平大学法商学院经济系教授。1935~1937年,曾与赵锡禹教授一道任北京辅仁大学社会经济学系教授,讲授高级银行学。1936年2月,始任位于南京的国民政府铁道部新建铁路处副处长。1939年,到武汉任职于粤汉铁路局。抗日战争胜利后,前往重庆任职于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顾问,兼任汉口物资储运局局长。1947年底“行总”结束后,前往上海担任“四行二局一库”总处业务稽核。2000年,作为20世纪中国会计学界名人被收入《中国会计学界百年星河图》(郭道扬,《财会通讯》2000年第1期),列为一星人物排第18位。蔡先生一生主要从事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等方面的理论研究。现在所能搜集到的论著主要有:《购买力平说》、《金本位制度之现在与将来》、《Dollars;Lionel;》、《Einzig,Exchange Control》、《最近英国之货币政策》、《吴承禧,中国的银行》、《我国银行制度中之几个问题》、《Edie,Dollars》和(《伊迪,美元》)等等。此外,先生早期撰写的论文还有:《与友人论学书》、《财政部发表之发行债券理由书》和《民国成立后的财政史》等等。原文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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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猜不透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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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那一瞬

金融学方面:说起金融学,第一个想起的应该是人大,一个是历史悠久,然后就是有一大批老一辈专家学者,象高鸿业,黄达,周传论............影响面广,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的学校指定的都是人大老师的教材国际金融方面:当然最牛的是复旦的姜波克了,还有钱荣昆,陈雨露等金融工程方面:清华宋逢明,武汉大学叶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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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挑逗

太笼统了,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它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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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歌

国内在学术方面的金融学专家:何帆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 夏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 曹凤岐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 邱兆祥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 李稻葵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巴曙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秦池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原所长 曾康霖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 向松祚著名宏观经济学家,太平洋研究院院长 张新文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学院筹备办主任 赵海宽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 吴念鲁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 周道炯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稽家特派员、中国建设银行监事会主席 刘鸿儒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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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尽冰凉

一、留存收益概述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包括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投资者的决议,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法定公益金。 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应付普通股股利。如有应付优先股股利,应在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等。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公司制企业按照股东会的决议提取,其他企业也可根据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除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外,公司制企业还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非公司制企业可以按照不超过法定公积金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股本),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上也可用于以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二、留存收益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的提取和使用等增减变动情况,并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三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项盈余公积及其使用情况。 企业未分配利润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对于未弥补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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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恋人

中央财经大学:李健教授。百大名师,讲课极其精彩,必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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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盲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扩展资料

留存收益与剩余收益的区别:

产生背景

一、留存收益与剩余收益产生背景的区别

留存收益是一个历史概念,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内部的积累。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依据公司章程等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一方面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将当年实现的利润留存于企业,形成内部积累,成为留存收益的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分配利润或股利后的剩余部分,则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这部分同样成为企业留存收益的组成部分。

剩余收益(又称经济利润)是指某期间的会计利润与该期间的资本成本之差,是企业创造的高于市场平均回报的收益。剩余收益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衡量投入资本所产生的利润超过资本成本的剩余情况,

公式如下:剩余收益=会计利润-资本成本=投资资本×(投资资本回报率—资本成本率)。公式清楚地表明,剩余收益是会计利润超过投资资本机会成本的溢价。剩余收益虽与会计利润有联系,但也有区别,它要对企业的全部资本(包含股本和负债)均明确计算资本成本,并考虑资本的机会成本。

从两者的含义可以看出,留存收益是在会计学价值分配理论体系下对企业经营成果的一种分配,一种资金占有状态;而剩余收益是在经济学价值创造理论体系下反映企业的一种净剩余,

一种未来现金的净流量。由此可知,留存收益包含的是一种积累价值,是过去时;而剩余收益体现的是一种再造价值,是将来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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