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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努力挽留而你却执意要走
众所周知,无论何种学历的考生报考高级经济师都必须要先考取中级经济师证,但是你知道除了中级经济师证之外,还有哪些证书可以转考高级经济师吗?
根据中国人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知,下面这些证书可作为高级经济师的报考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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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过招标师考试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并符合《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其经济师专业职务。
通过招标师考试取得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是申请评定本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证书注册:注册证的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限内是招标师的执业凭证,由招标师本人保管、使用。初始注册,应当自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招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在考后3个月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和相关证件及证明原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方能领取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当年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得颁发合格证书。
【拓展阅读】招标师注册执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招标师注册管理,规范招标师执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质量与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依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63号)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视同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申请注册执业。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全国招标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和继续教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并对招标师执业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五条 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招标师自律管理,协助政府做好招标师注册审核和继续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注册
第六条 招标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招标师名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工作。
第七条 招标师应当在—个招标项目单位或者具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单位注册执业,从事与该单位资质许可范围和本人注册的招标采购专业范围相适应的招标采购执业活动。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招标师注册电子网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注册平台)。招标师注册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批准统一在注册平台上进行。
笫九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注册平台,向其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条 初始注册者,应自取得《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影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单位提供的用工证明影印件等资料。超过2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相应时间内,与招标师申报的招标采购专业范围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或者最近一个周期继续教育达到考核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丁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原件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初审意见通过注册平台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笫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收到申请注册材料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10作日内,核发统一的电子《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标准图样,并在注册平台上公布。
笫十五条 招标师应按照规定的.执业印章标准图样刻制执业印章,并可根据需要打印电子《注册证》。
《注册证》是招标师执业身份的证明,执业印章是招标师履行执业行为的凭证,有效期均为3年。
第十六条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单位提供的用工证明等影印件资料;
(三)前一注册有效期内与招标师申报的招标采购专业范围相对应的业绩证明;
(四)前一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达到考核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因前—注册有效期内工作业绩、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因个人原因暂停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可申请办理暂缓注册并暂停以招标师名义执业。
待符合规定要求后,可以申请办理延续注册并继续执业。暂缓注册超过2年的,应按照上述第十条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招标师变更注册单位的,应在与新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的I个月内,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变更注册。变更后原注册有效期连续计算。
申请变更注册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新聘用单位提供的用工证明等影印件材料;
(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等影印件材料。
第十九条 除聘用单位发生破产、合并、分立等法定情形外,招标师办理变更注册单位后I2个月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 招标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菅业执照或相应资质证书的;
(二)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办理暂缓或延续注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注册失效情形。
发生上述(一)、(二)、(三)情形的,应及时申请变更、延续、暂缓注册。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申请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二)前一注册有效期内工作业绩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考核要求的;
(三)自被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招标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注册:
(—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限制从业的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三)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
(四)连续两个注册有效期内未达到工作业绩和继续教育考核要求的;
(五)《资格证书》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被取消的;
(六)导致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执业和继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 招标师应当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形成的相关成果文件上加盖本人执业印章和签名,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笫二十四条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形成的下列成果文件,应由招标师加盖执业印章并签名:
(一)招标方案;
(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三)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四)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五)开标记录;
(六)中标通知书。
成果文件需要修改的,应由招标师本人对修改内容进行签名或盖章确认。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本人修改确认的,应当请其他招标师盖章并签名确认修改内容,并对修改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笫二十五条 招标师可以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依法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及参与谈判订立的合同签名见证。
第二十六条 招标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招标师的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经继续教育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招标师继续教育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招标师注册平台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师《资格证书》、《注册证》、工作业绩、奖惩信息等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招标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一定期限内从事招标业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注册证》。
笫二十九条 招标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的;
(二)向监管部门隐瞒有关情况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 招标师注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招标师注册申请不予受理,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予办理注册并未告知延期办理的;
(二)在招标师注册受理、审查、批准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待我长发及腰分叉肯定
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如何发放?
招标师是指在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通过招标师考试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并符合《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其经济师专业职务。
通过招标师考试取得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是申请评定本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证书注册:注册证的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限内是招标师的执业凭证,由招标师本人保管、使用。初始注册,应当自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招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在考后3个月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和相关证件及证明原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方能领取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当年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得颁发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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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发展前景是怎样的?
招标师考试通过对招标采购人员的理论知识体系和实际能力的考核,与培训、继续教育相结合,对于整体上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中国招标投标事业的人才培养开辟了一条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招标师的价值不仅仅局限于提高职业素质,而且对整个招标投标行业发展前景意义更为深远。由于招标投标行业内缺乏相应的理论研究,很多人将招标采购简单地理解为程序性、事务性的工作,忽视了其中的技术含量和专业内容,招标代理发展前景一度受到了质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通过统一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有力地增强了行业凝聚力,夯实了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有助于促进开展行业理论创新研究,增强行业发展后劲;通过职业水平考试,提高专业实施能力,有助于招标投标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
今年是招标投标行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可以预料,随着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深入贯彻实施,招标师必将为中国招标投标行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且就发展形势来看,其含金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相对稳定,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我们的金牌职业、俗称的“金饭碗”。
前景:
据统计我国2013年招标师挂靠价格大概在5000到10000元之间,招标师属于一个新的职业资格认证,是协会认证的,09年才开始有的,一般只有招标代理机构可能认可这个证,企业并没有硬性规定,好像也没有企业会专门引进招标人才,所有谈不上挂靠。
中央投资招标代理资质已经有了要求,招标师在2013年成为中央投资资质的必要条件。甲级资质最少需要18人,乙级资质最少需要9人,预备级资质最少需要5人。现在市场价为500元月,也就是6000年。如果证书要是缺少,肯定还有好前景,但目前中央投资资质需要的人不多。招标师常见的需求单位主要有两类:
1、招标代理机构;
2、部分经常自行组织招标的项目法人单位。
据相关人士分析,我国每年通过招标师考试的人士任然不足以供应社会的需求,由此推测招标师挂靠费用未来将会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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