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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hero
考试结束后3到4个月。高级经济师合格证书一般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三到四个月内进行发放,并且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结束后3到4个月。高级经济师是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后获得的职称。
情話
2017年高级经济师评审参评程序
高级经济师(Senior Economist)是我国职称之一。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高级经济师评审参评程序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在2017年6月2日-6月12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点击“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一个专业,并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方可选择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打印《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和《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需用A4打印纸打印3份,并左侧双钉装订。
三、申报人员应按“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带齐申报材料在您所选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职称评审费用共计700元整。发票将在答辩当天现场发放给申报人员,届时请注意签收。
四、答辩时间预计在2017年8月29日-9月3日,申报人员可于答辩前3-5天在本网站“职称评审”->“答辩安排”栏目中查询个人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当天,申报人员须持打印的`“答辩通知书”并按其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答辩。
五、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的1-2个月后公示,公示期为15天。申报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栏目,查看公示结果。
六、公示期过后,申报人员可在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中查询、打印“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人员请在“评审结果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存档材料及证书,并及时到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办理存档手续。
特别提示:
1、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用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请申报人员提前准备好具有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以便进行网上支付;
2、申报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核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点击“我的申报状态”->“网上缴费”进入银行支付界面,按界面中的提示及要求在网上直接支付职称评审费。如银行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职称评审费;
3、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
4、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申报无效。
被侵占
杭州市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
从2017年度起,凡申报实务类高级经济师评审对象,需参加实务能力测评。测评采取计算机人机对话的形式,定于7月29日在杭州市统一举行。相关测评要求和报名方式见附件13。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杭州市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欢迎阅读。
一、申报条件
(一)实务类增加能力测评。从2017年度起,凡申报实务类高级经济师评审对象,需参加实务能力测评。测评采取计算机人机对话的形式,定于7月29日在杭州市统一举行。相关测评要求和报名方式见附件13。
(二)改革专业理论要求。为引导专技人员把论文写在一线工作岗位上,今年起,对由本人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但报告的真实性,须由本人和推荐单位提供诚信承诺。中评委推荐和高评委评审中,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报告或论文的专业性、实用性、创新性进行水平评价,确保把好评审质量关。
(三)其他申报条件。其他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在评审中作为加分项。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同时,申报人员须满足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其中,决策类申报对象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具体班次见附件14。大部分班次由省财政提供经费资助,可免学费和食宿费用。实务类申报人员要将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情况记入《评审表》。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供,其中,企业决策类申报人员还应提供下列证明:
(一)企业近三年盈利增长情况;
(二)企业2016年度纳税情况;
(三)个人持有企业股份情况;
(四)个人2016年度纳税额;
(五)企业近三年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情况。
前四项应通过合法合规的审计报表或纳税证明进行说明,作为申报人能力业绩的重要参考指标。第五项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如有拖欠情况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做到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备。其中,《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但不得增页、附页;《综合表》一式3份: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1份由中评委办公室填写推荐意见后交高评委办公室。
(二)单位审核上报。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申报对象材料要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综合表》相应栏内。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及审核部门核对原件并盖章后方能上报。
(三)申报形式。今年的申报程序仍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人员须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2)。
四、其他要求
(一)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高级经济师职务评聘工作,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10)。
(二)2016、2017年度连续未通过评审的人员,将暂停2018年度申报资格。从事财务会计或经济研究的实务类申报人员,原则上应参加会计、审计或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任职资格评审,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把好关。高评委将对此类申报对象人员严格控制通过率。
(三)进入高评委评审的对象,还将参加专家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考察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从今年起,高评委办公室只核对材料目录,不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相关报表和纳税数据的采集均由各市和相关推荐单位负责。如在高评委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申报宣传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纸质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于7月31日前报送到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人事科(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03号314室),逾期不予接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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