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级经济师考试通过后

提酒淡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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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我心暖怨我孤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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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了不能就发证。

1、考试合格之后如何拿到证书

高级经济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因此,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是不能拿到合格证的,拿到的是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只有通过考试和评审,才可以拿到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用于聘职称。

2、高级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

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与材料

1、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4)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

(2)《省职称评审表》1份,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同时申报系列或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

(3)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30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

26评论

熬秋

可以。高级经济师考试通过只可以拿到成绩合格证明,而并非资格证书。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评定制度,考试通过后还需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列入职业资格目录。高级经济师考试从2023年开始列入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根据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只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并非取得资格证书,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考试合格之后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通过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即高级经济师资格。高级经济师考试包括《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下午卷)(更新中) 格式:DO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真题考点速递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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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的罪犯

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后的评审步骤如下所示:

1、申报、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

准备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的小伙伴,匠匠建议先咨询下专业老师,做下系统的了解。届时我们还会提醒您,高级经济师评审政策的通知,让您及时掌握评审动态信息。

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贴在资料档案袋封面)。

2、《省职称评审表》1份,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同时申报系列或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

3、《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30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地市报评材料由地市职改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省直部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继续教育证(原件)各1份。

5、业绩、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作品、奖励证书、业绩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各1份。

6、免冠大一寸近期蓝底正面相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贴在“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上)。

7、《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表》(原件)1份。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

9、论文、著作(代表作)。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译著及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原件)各1份。

10、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1份。

11、与申报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

12、属于委托评审范围的,需同时提供委托评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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