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总论口诀大全

半世离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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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的重点有会计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考试在学习初级会计经济法重点时需要寻找该记忆的知识关键词和寻找高效的学习方法。

初级会计经济法的重点分布

第一章:总论8%,难度较小;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8%,难度较小;第三章:会计结算法律制度16%,难度中等;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20%,难度较大;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6%,难度较大;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0%,难度中等;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6%,难度较小;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16%,难度中等。

初级会计经济法学习方法

1、寻找记忆关键词

经济法科目涉及到的法条多,同学们不仅要背诵还要理解,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做好,为了减轻学习负担,同学们可以将相似、相关的考点比对记忆,寻找记忆的关键词,而不是全篇背诵。

2、寻找高效的学习方法

备考初级建议大家先全方位了解一下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特点、命题规律,避免走入各类的学习误区,提高学习效率。毕竟初级会计考试不是简单的靠背诵,做题,能否准确考点,梳理搭建出自己的知识框架,这才是备考成功与否的关键。

初级会计经济法题型分值

经济法初级会计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以及不定项选择题,题目类型全部为客观题。分值分别为:

单选题:23个;共46分;

多选题:10个;共20分;

判断题:10个;共10分;

不定项:12个;共24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今天完满落幕,为了是大家进一步巩固好所学的内容,今天深空网继续为大家讲解《经济法基础》科目另一个核心考点内容:会计核算。

内容导航初级会计核心考点初级会计报考理由初级会计备考方法初级会计就业方向

初级会计核心考点

今日核心考点

初级《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4:会计核算

核心考点思维导图

核心考点概述

(一)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注意】

①伪造: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旨在以假充真。

②变造: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1)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2)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3)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三)会计的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注意】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四)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1、会计凭证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3)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4)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

(5)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or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

如果发生隔页、跳行,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五)财务会计报告

构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注意:"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签章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

签章方式:签名或盖章

初级会计报考理由

为什么要考初级会计证书?

理由如下:

1、初级会计证书是进入会计界的“入场券”

以前大家都知道还有一个证书叫会计从业证,现在从业证取消了,再上去就是初级会计证书了,虽然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考下初级会计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但是这早在会计界就是不成文的规定了,谁有证才能工作,就像以前额会计从业证书一样,没有证书是很难给你安排工作的。

2、自身能力的体现

证书其实就是能够证明自己是拥有这项工作能力的,很多人把考证的初衷都本末倒置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考证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要掌握考试中的内容和知识,才要去考证,以后出去面试还是应聘也好证明自己是有这样的能力的,但是现在很多人考试,真的只是为了考试而考试,考下证书就万事大吉的心态是绝对不可取的。

3、敲门砖

证书一方面是可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表现出这个面试者的态度,如果真心要学习,真心想求一份工作的,那么肯定会花一些时间去证明自己的能力,凭空说,谁都可以,如果能直接拿出证书来证明,起码你是一个愿意把时间花在学习上的人,招聘公司也会优先考虑拥有证书的你。

初级会计备考方法

1、学习方法很重要。备考初级会计证,首先你要付出足够的时间和努力。前提是正确的学习方法,才能保证高质量学习效果。因此,各位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非常重要。

2、学习计划不可缺少。制定一个合理可行的学习计划对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至关重要,有计划,知识储存才能不断提高,学习能力才能真正上去。

3、知识框架要建立。学习初级会计知识,由于知识点比较多,因此搭建知识框架尤其重要。有了知识框架,你的学习思路更清晰,有了知识框架,对知识点的了解又进了一步。

4、持之以恒的学习状态似乎必胜法宝。如果我们学习只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么,你对于知识点的掌握永远都只会停留在表面上。而且总是抱怨“不够学习时间”。持之以恒的学习状态,让你每天都能进步一点点。

5、每天整理笔记、总结不足要坚持。笔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虽然没有中级难,但是对于刚入门者来说,打牢基础非常重要。建议各位考生每天养成整理笔记、总结不足的好习惯,坚持下去,你会发现,自己正在不断进步!

初级会计就业方向

有初级会计证没有经验怎么找工作?

1、重视简历,发挥自己的优势

有初级会计证没经验者找工作的时候,首先需要重视自己的简历。其实,拿到初级证书,就是个人求职的一大优势。初级证书代表了个人具备基本的会计事务处理能力,能够胜任会计基层岗位。很多时候找不到工作,正是因为自己没有重视简历。

如果简历一眼望去,只有潦草几行字,怎么可能给面试官留下深刻印象呢?建议求职者制作简历时,如果没有相关会计工作经验可写,可以将自己实践经历及其他工作经验描述具体。另外,职业技能也要详细介绍。比如获得的初级会计证,可以描述个人所具备的知识能力及工作能力。

个人简历上,重点突出优势,一份有信息量的简历,才更容易获得考官青睐,赢得优先录用的机会。

2、面试过程中切记要冷静

求职者能否做到从容应对面试,对于面试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作为会计人员,面试过程中,切记要冷静。回答问题时做到思路清晰,有理有据。表现自己稳重、细致的工作特质。因为企业所招聘的会计人员,HR除了看重必备证书及工作经验,对于稳重、细致等会计工作特质也尤其注重。

因此,有初级会计证没经验的前提下,面试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从容、冷静。

3、短时间内容展示个人能力,获得面试官认可

持有初级会计证没经验的求职者,面试过程中要学会短时间展示个人能力,获得面试官的认可。个人能力的展示又体现在专业素养、沟通能力及灵活变通能力上。参加面试前,建议求职者可以先了解面试官可能会问到的专业问题,对于相关面试问题尝试举一反三。提前做好准备,能够让你更快拿下心仪工作。

有初级会计证没有经验好找工作吗?

有初级会计证没有经验的求职者,找工作的时候,就业方向还是比较多的。可以先从助理会计、出纳等基层岗位做起。找工作的难易程度总体还是比较容易的。但前提是自己能够放下身段,切忌眼高手低。只有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才能获得更多高薪高福利的会计工作。

47评论

碍我别走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陆续就要开始了,掌握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对于备考和考试都非常重要,下面是初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2022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的分类与渊源、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二)掌握法律主体的分类、法律主体资格

(三)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责任的概念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法的分类与渊源

(一)法的分类

(二)法的渊源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四、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各章基本要求中,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五、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为

第二节 法律主体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四)国家

二、法律主体资格

(一)权利能力

(二)行为能力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人员

(三)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四)熟悉代理记账、会计岗位设置

(五)熟悉会计工作交接

(六)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七)了解会计机构

(八)了解会计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第二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五)会计凭证

(六)会计账簿

(七)财务会计报告

(八)账务核对和财产清查

二、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六)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三、会计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单位内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三)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义务

(四)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三、会计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四、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概念和范围

(二)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三)会计工作的禁人规定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总会计师

五、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工作交接的概念与责任

(二)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交接与监交

第四节 会计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掌握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七)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八)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九)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

(十)熟悉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网络支付、预付卡

(十一)熟悉支付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二)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服务组织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三)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四)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十五)了解网上银行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原则

(二)支付结算的要求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三)专用存款账户

(四)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五)临时存款账户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七)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二)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的管理

(三)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

(四)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五)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票据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二)票据当事人

(三)票据行为

(四)票据权利与责任

(五)票据追索

(六)银行汇票

(七)商业汇票

(八)银行本票

(九)支票

二、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

三、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三)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四)银行卡收单

四、银行电子支付

(一)网上银行

(二)条码支付

第四节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

(二)支付服务的种类

二、网络支付

(一)网络支付的概念

(二)网络支付机构

(三)支付账户

(四)网络支付的相关规定

三、预付卡

(一)预付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预付卡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支付结算纪律

(一)单位和个人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银行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密码错误支票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五)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七)熟悉教育费附加征收制度

(八)了解税法要素

(九)了解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十)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十一)了解消费税税率

(十二)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要素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税收优惠

(九)法律责任

三、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收机关

(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三)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三)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销售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六)进口货物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九)视同销售行为

(十)混合销售

(十一)兼营

(十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征收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六)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概念

(二)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

(四)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五)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五)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一)烟

(二)酒

(三)高档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七)摩托车

(八)小汽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高档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十四)电池

(十五)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形式

(二)消费税的具体税率

(三)消费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

(二)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计算与缴纳

(五)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三、车辆购置税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五)核定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五、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地点

第六节 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三、关税税率

(一)税率的种类

(二)税率的确定

四、关税计税依据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二)从量税计算方法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六、关税税收优惠

(一)法定性减免税

(二)政策性减免税

(三)临时性减免税

七、关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与滞纳金

(二)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

(三)关税的退税与追缴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五)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与原则

(二)收人总额

(三)不征税收人

(四)税前扣除项目

(五)税前扣除标准

(六)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七)亏损弥补

(八)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净值

(二)固定资产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四)无形资产

(五)长期待摊费用

(六)投资资产

(七)存货

(八)资产损失

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人

(二)所得减免

(三)减低税率与定期减免税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五)加计扣除

(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人

(九)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减免税

(十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二)债券利息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按年计征与分期预缴

(三)汇算清缴期限

(四)纳税申报

(五)货币单位与外币折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三)其他所得适用的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非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六)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七)每次收人的确定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二)减税项目

(三)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三)货币单位及外币折算

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契税征税范围、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税收优惠

(四)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

(五)熟悉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税收优惠、房产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契税纳税人、契税计税依据、契税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七)熟悉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车船税纳税人、车船税税目、车船税计税依据、车船税征收管理

(八)熟悉资源税纳税人、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税收优惠、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烟叶税法律制度、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九)了解房产税税率、契税税率、契税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十)了解车船税征税范围、车船税税率、资源税征税范围和税目、资源税税率、资源税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税率、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纳税人

(一)房产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二)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三、房产税税率

(一)房产税的税率形式

(二)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三)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四、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房产税税收优惠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注:以上为经济基础部分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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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了青春凉了时光

初级经济师考试一共分为了《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务》两科,规定在两年内通过才可取得证书,那么初级经济师这两科具体考什么内容?初级经济师各科考点详解1、《经济基础知识(初级)》这门科目涉及到的考试内容主要有: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和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同时还会涉及到一些在经济专业工作过程中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能力。2、《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在这门科目中,又可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这10个专业,每个考生都只需选择其中一门报考。每个专业所涉及到的考试内容自然千差万别,但万变不离其宗,主要考察的内容就是考生在这一专业上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知识。简而言之就是不仅要知道、要懂,还得会用。初级经济师考试通关秘诀(1)以平常心对待无论对于学霸还是零基础的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最需要做的就是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所谓“骄兵必败”,如果自己太骄傲,以轻视的目光其对待备考,那么你在考试中势必会大失水准。尤其作为零基础的你,除了不能太骄傲,在平时的备考中,也需要保持一颗平常的心,静下心去学习,有足够的耐心坚持下去,那么才能赢得最终的胜利。(2)学会检测当学习到一定阶段或者一个章节内容后,大家不妨可以检测一下自己看看对知识掌握的程度怎么样,检测的时间可以设定为每个月或者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主要具体测量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清楚了解到自己所存在的不足,通过以做题练习的形式对知识点进一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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