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财税狂背知识点

平生一顾至此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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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w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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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师考试#导语】备考恰恰像马拉松赛跑一样,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称为胜利者。为帮助大家备考,经济师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知识点】财政收入规模  财政收入规模,是指政府究竟可以组织多少财政收入,也被称为财政收入的数量界限。  一般认为,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是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指标。  1.适度财政收入界限  上限:不会对社会经济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会阻碍国民经济发展。  下限:保障政府能够履行其最基本的财政职能。  【例题】( )是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指标。  A.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B.财政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C.税收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D.收费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财政收入规模。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是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指标。  2.合理确定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意义  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可以使得各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发展中形成互补,使资源的消耗获得的整体效益。  影响经济结构的优化:分配结构不同,对产业部门产生不同的影响。  既影响公共需要的满足,也影响个别需要的实现:两类需要的结合点,就是财政收入占GDP的合理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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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所得税类

(一)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所得税类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所得课税的特点:(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2)所得税类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税负也不易转嫁;(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008年1月1日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遵循的原则:(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1.纳税人(掌握)

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税率(掌握)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掌握)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5.征收管理

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季)预缴。

(三)个人所得税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征收制度。

1.纳税人

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居民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课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其应税项目为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等。

3.税率

根据所得类别的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4.计税方法(掌握)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是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收入额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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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傻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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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常考知识点:税收的特征

(一)无偿性

含义: 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重要性:

(1)税收本质的体现,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

(2)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二)强制性

含义: 国家依据法律征税,而并非一种自愿缴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体现:

(1)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

(2)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若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三)固定性

含义: 国家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表现: 国家通过法律,把对什么征税、对谁征税和征多少,在征税之前就固定下来。

固定性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税收征收总量的有限性。由于预先规定了征税标准,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征税数量要以此为限,从而保证税收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适当比例。

第二,税收征收具体操作的确定性。税法确定了征税对象及征收比例或数额,具有相对稳定、连续的特点。既要求纳税人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缴纳税额,也要求税务机关只能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对纳税人征税,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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