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念你的笑容如阳光我喜欢你的拥抱很温暖
上半年,全国各地楼市整体保持平稳,分化现象进一步加剧。
与此同时,各地调控政策密集出台,“房住不炒”渐成常态,调控持续加码不断升级,调控次数超234次。
上半年调控超234次
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大环境下,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稳”字当头,楼市调控成为关键词。
上半年,监管部门就房地产市场密集发声,要求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的方针政策,全国30余城市陆续出台或升级调控政策,调控更加频繁,手段更为全面。
据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今年1-5月全国房地产调控次数超234次。“两集中供地”、“沪十条”、“沪七条”、打击代持及众筹炒房、严查经营贷、设立二手房参考价格、新房积分摇号、严限学区房等各项调控密集出台,调控持续加码不断升级。
图片来源:住建部
此外,房地产长效机制改革也持续不断推进。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今年以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调控措施更加完善,凸显了前所未有的房地产调控力度和决心,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深远影响,确保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整体平稳 分化加剧
随着调控不断加码,上半年全国房价整体保持平稳上涨势头,成交持续增长,一二三线城市分化加剧。
在“一城一策、因城施策”背景下,楼市分化继续加剧。上半年一线城市房价涨幅整体相对平缓;二线城市房价继续保持上涨势头,南京、杭州、等部分城市短期快速上涨后逐步企稳;三四线城市中,浙江和福建等沿海省份的三四线城市短期上涨相对明显。
图片来源:国家统计局
与此同时,市场成交持续扩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均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其中,商品房销售面积亿平方米,同比增长,比2019年同期增长,两年平均增长;商品房销售额为万亿元,同比增长。
降温态势将持续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国家坚持“房住不炒”的调控方针不会松懈,预计下半年楼市降温态势将延续,房价走势将更加平稳。
天风证券房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陈天诚表示,下半年房地产调控将继续深化,购房资金来源审核等“紧信贷”措施将更加严格,这将对房价带来更为直接和明显的降温效果。
实际上,随着各项调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二手住宅价格已呈现降温势头。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此后持续下滑,5月环比上涨,涨幅回落明显。二三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也出现回落或与上月相同。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李宇嘉表示,随着各项调控逐步显效,广州等热点城市部分开发商新盘已开始降价,二手房议价空间也明显增加,预计下半年房价将继续回调。
伴你七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12月21日,地产股掀起涨停潮。截至收盘,香江控股、泰禾集团、宋都股份、嘉凯城、蓝光发展、京投发展、大悦城等20余只房地产开发股票涨停。融创中国、祥生控股、朗诗地产、旭辉控股、时代中国等港股也迎来大涨。据东方财富板块排行,21日A股涨幅前三的行业为房地产服务、房地产开发和装修建材,涨幅分别为7%、和。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地产股大涨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包括央行下调LPR,近日央行、银保监会发文支持优质房企并购出险和存在困难的房企优质项目等。李宇嘉表示,叠加各地开始出台政策纾困楼市,大致可以判断楼市政策暖风会越来越大。李宇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目前房地产整体风险预期还比较大,政策从以往的需求端直接刺激转向结构性纾困。“从政策底走向市场底还会经历比较长的时间,今年12月到明年1-2月市场都会比较差。”李宇嘉说。结构性政策持续正向引导行业预期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1年期LPR为,较上月下调5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连续20个月未变。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分析认为,本次LPR报价下调的直接原因是近期降准的引导, 5年期以上LPR继续维持不变,表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房贷利率造成普降影响。但信用宽松窗口正在开启,在“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要求下,开发贷和按揭贷都有适当放松的可能性。从市场情况来看,部分地区房贷利率已经开始回调。贝壳研究院监测的103个城市12月主流首套房贷利率为,二套利率为,均较11月回落5个基点,其中有40%的城市房贷利率环比下降。四季度以来,首套、二套房贷利率较9月高点累计回调10个、8个基点。12月平均放款周期为57天,较11月缩短11天。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指出,103个重点城市房贷利率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放款周期缩短到2个月以内。在“良性循环”指引下,信贷环境的持续改善将对年底市场成交带来利好,带动市场底部修复。与此同时,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日央行与银保监会联合出台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重点房企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一些出险和经营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中指研究院分析认为,该通知的出台,将积极推动化解当前多发的房企流动性风险,并且在不改变房地产融资政策大方向的前提下,对房企融资进行定向放松。优质企业可抓住融资窗口期积极寻找优质项目,出险房企要利用政策和市场条件稳妥处置问题项目、风险企业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况伟大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房地产债务风险是房地产风险的主体和防范重点,一旦房地产债务大规模违约,产生信用风险,会对整个经济部门造成冲击甚至危机。实际上,12月3日银保监会就指出,要在落实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的前提下,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对房地产和建筑业的金融服务。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重点满足首套房和改善型住房按揭需求,合理发放放个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促进房地产行业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认为为促进合理购房需求正常释放,后续5年期LPR利率也有调降可能。李宇嘉则表示,政策将继续扶持房地产,但属于结构性政策,目前降低LPR仅针对一年期,一定程度上表明宏观层面仍避免发出明显刺激市场回升的信号。多地多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近期央行、银保监会等多次发声纠偏房地产政策,正向引导房地产行业预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要加强预期引导,强调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需求端,近期多地推出多种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包括提供购房补贴,发放优惠券,对购房契税进行补贴,放宽公积金贷款限制等。其中发放购房补贴最为常见。多地针对人才、新市民、三胎家庭等特定人群发放购房补贴。如12月13日芜湖印发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细则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购房补贴,最高补贴房款的10%。10月11日宁波发布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公告,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8-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南通海安为支持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每平方米分别补贴200元和400元;哈尔滨则将购房补贴的范围扩大到人才和新市民;长春为人才和进城农民提供购房补贴,人才和农民每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分别为50元和80元。多地为鼓励购房发放优惠券。如12月9日桂林发布文件,提出为12月在桂林五区购买新房的购房者发放消费券,金额为成交合同额的1%,可在本地商贸企业购买百货、家电、车辆等,并对销售面积靠前的项目进行相应的消费券奖励。推出类似做法的还有长春等地。除此之外,多地为降低购房成本,对购房者进购房契税补贴,如12月10日衡阳发布新房和地下车位财政购房补贴实施方案,对满足条件的购房者补贴15%-50%的新房契税补贴和80%的地下车位契税补贴。推出类似政策的还有开封等地。适度放宽公积金贷款限制或定向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是刺激合理住房消费的常见举措。如12月13日惠州发文允许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可足额申请高级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150万元等。哈尔滨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要求等。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多地针对性鼓励合理住房需求,尤其是人才的住房需求,是基于希望支撑和拉动地方产业、推进职住平衡目标的考虑衍生而来,一定程度上会对楼市带来一定利好,但影响有限。许小乐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后期可能还会有城市继续跟进购房优惠补贴政策,相关政策会有一定的持续性,目的是改善市场预期,提振居民住房消费信心,最终促进楼市回归平稳。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11月30日,河北保定发布全面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取消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商品房项目的限价和限购政策,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况伟大认为,限购、限贷是真正能体现房住不炒的一个重要决策。支持改善性住房在内的居民合理购房需求,并不意味着热点城市会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热点城市供求关系紧张,要通过较高的二套房首付限制,来重点满足首套房的住房需求,一旦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可能会加剧目前基本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也与共同富裕的要求相悖。只有供求关系宽松的城市,才可能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别让风雪染白了发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提出的措施更精准,保障更有力,让新市民和青年人以相对较低的租金支出解决住房问题,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推动我国住房发展向更高质量的“住有所居”目标大步迈进。明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首先,《意见》明确了对象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引导多方参与、坚持供需匹配、严格监督管理、落实地方责任等内容。具体来看,如“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监测评价”等。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从《意见》可以看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以下几方面特征:一是市场化主导,政府给予扶持政策;二是低租金,小户型;三是多渠道供应,以存量为主;四是有良好配套,供需匹配,避免以租代售。李宇嘉还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就是要通过政府提供政策扶持,鼓励市场多渠道供应,提供低租金的租赁住房,并以存量低成本空间盘活为主,吸引市场化企业参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大数据项目组组长邹琳华表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降低中低收入阶层、新市民的住房负担。可以预见,随着集体土地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推进,以及共有产权住房供应的增加,大城市普通住宅的价格泡沫也将逐步消减。多措并举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近几年来,全国多地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意见》则从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税费负担等方面推出了多项精准措施。在简化审批流程方面,《意见》指出,各地要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意见》提出,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不再办理用地手续。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实行相关各方联合验收。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意见》提出要综合利用税费手段,加大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此外,《意见》还指出要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中央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同时,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对此,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认为,《意见》出台后,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面临的障碍有望突破,适合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租赁房源规模扩大,能够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供给结构错配的问题。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为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意见》明确,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在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方面,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意见》明确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五种建设方式相应的土地支持政策,“尤其是明确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补缴土地价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明确提出,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这将充分调动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盘活土地和房屋存量,形成多主体共同参与、共同供给的良好局面,有利于破解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中普遍面临的项目获取难、土地成本过高、收益难平衡等问题。” 虞晓芬说。“当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改革将进入新阶段,即从缓解供给不足矛盾转变为结构性调整。”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整体上看,“十三五”时期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变化在于明确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而“十四五”时期,则是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重要改革范围,其市场地位明显上升。黄卉认为,借助市场的力量可以盘活市场存量,调动租赁企业积极性,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规模,通过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还有利于培育发展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差别化对待房地产信贷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具体来看,首先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其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对此,严跃进分析称:“对于银行来说,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信贷支持方面原本是有顾虑的,但《意见》出台后,银行将积极给予保障性租赁住房信贷支持,这也将是银行信贷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各类租赁企业来说,鼓励经营好的企业尤其是现金流稳定的企业发行债券,这是具有较为积极导向的,能够真正促进企业在租赁业务发展方面的积极性,减少后顾之忧。”严跃进说。黄卉分析认为,住房租赁企业普遍面临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税负压力大的问题,此次《意见》的出台将使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融资环境获得改善,融资难的问题也有望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