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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视天下
高级经济师评定条件如下:一、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的学历(学位)等级不同,对资历条件要求不同。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二、任职条件需要具备高级经济师的任职条件,比如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可以设计经济活动方案助推相关活动有序开展,能够对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各类从业人员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具备经济工作理论和实务的研究能力。三、业绩成果需要在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比如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各种类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在工作业绩和为国家纳税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政府经济政策规章制定。四、学术成果在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需要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比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或者在经济改革等。五、品德条件品德条件是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的一项重要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品德条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六、推荐信推荐信是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的一项重要材料。推荐信包括工作单位领导、同行专家等的推荐信。推荐信的目的是证明候选人在经济领域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为评审机构提供参考。
从此南方无故人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有: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学历对应的工作满一定的年限。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高级经济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有以下内容。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方针政策。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四、经济专业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高级经济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2. 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3. 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4. 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5.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 高级经济实务(运输经济) 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写谈秋末
关于高级经济师如何评定如下:
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办法,高级经济师有笔试和答辩两项,先通过各省组织的经济师笔试,然后提交申报材料参加答辩,两部分都通过后就可以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了。
高级经济师评定标准:
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
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
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
高级经济师评审基本流程:
第一步:申报、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报送评委会。
第二步:初审
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签署初步意见,提交评审组评议。
第三步:评议
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对其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综合评议其是否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提出评议意见。
第四步:评审
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审政策和申报材料,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第五步: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期内接到反映参评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举报,经核实属实的,撤销评审结果。部分省市要求报评审资料前,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本地区)公示5-10天;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在《推荐意见表》中注明“有关材料已按规定公示,群众无异议”。
第六步:最后审定、发证
对通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人,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