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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长的老抽象了呢
2022年的高级经济师考试在六月已经结束了考试,目前正处在考试合格证明阶段,为了便利考生,考试官方提供了现场领取和网上邮寄等两种方式供大家选择,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2022年湖南省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明预发布通知吧!
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近期将发放给各位考生。为切实提高考试服务水平, 方便广大考生,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除继续提供现场领取证书服务外,同时提供证书邮寄网上申请服务,考生可自主选择。
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 湘府中路154号湖南人才市场三楼湖南人事考试院(313办公室,联系电话:)领取 ;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即日起可通过手机微信客户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微信服务号,进入“考生服务”—“我的证书”栏目按系统提示操作进行申请。
邮寄合格证明业务仅限于持证人本人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 考生通过证书邮寄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微信实名认证后申请证书邮寄业务(证书原则上只能由本人签收,请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以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我院将联系快递公司(邮政EMS)免费寄发给申请人。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2年9月14日
高级经济师开始全国统考,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内容包括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方面,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工商管理》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工商管理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全面掌握并应用现代工商管理理论和方法,系统分析企业竞争环境和竞争态势,辨析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威胁,确定企业发展战略,进行经营管理决策,建立企业制度与组织结构,提高市场营销管理、生产运营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做好企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运营工作,领导企业参与竞争等。
《农业经济》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农业经济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全面了解“三农”事业发展基础,把握农业农村重大战略,熟练掌握农业经济重要理论、知识框架和业务方法,以及灵活运用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农业农村相关的管理、督导、服务和研究等。
《财政税收》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财政税收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理解掌握财政税收的理论与制度,分析、处理和解决财政税收问题,理解掌握公共财政、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税收理论、公债理论、预算理论、财政政策与宏观调控等理论,熟悉和运用各种税收制度、财政税收制度规定,以及利用所掌握的理论与方法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等。
《金融》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金融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熟练掌握金融相关理论、方法和技巧,灵活运用金融政策与法规,深入、恰当地开展金融研究、服务和管理等。
《保险》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保险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秉持保险专业价值观与伦理规范,熟练掌握保险理论和实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创造性开展保险经营、管理、监管和研究等。
《运输经济》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运输经济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理解运输经济专业理论原理,熟练掌握专业工作方法和专业技术,灵活运用相关运输经济学知识从事运输经济专业实务工作,合理解决有关运输经济问题,有效提升运输经济效益等。
《人力资源管理》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理解组织行为学和劳动经济学等相关理论,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科学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督导和研究等。
《旅游经济》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旅游经济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熟练掌握旅游经济基本理论、战略思维,熟悉行业最新发展态势和相关政策法规,以推进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创造性地开展旅游经济活动等。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及工程伦理,熟练掌握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理论和方法,以及灵活运用相关法规政策,合理开展建筑与房地产经济领域专业工作,科学进行投资项目经济分析评价、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及研究等。
《知识产权》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知识产权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掌握并应用知识产权理论、方法和技巧,灵活运用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恰当地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以及管理、督导和研究等。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等我长发及腰你逃之夭夭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度翻译专业、社会工作者、经济(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认定通过,报名费予以退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有效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2年度上述考试在湖南考区完成报名缴费,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本年度考试的。 二、申请材料 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PDF格式,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点击“另存准考证”即可生成,6月13日前申请办理退费的无需上传准考证)、健康码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将本人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到以下指定小程序(腾讯文档)。 四、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5日20:00,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要求 我院于6月2日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湖南省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湖南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请考生对照公告要求准确、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2年6月7日
时光不老友谊同在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经结束,部分地区在考试结束之后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操作,接下来,我们就说说湘潭市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内容。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审查要求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二、人工核查对象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5.撤回承诺申请的;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审核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经济师+考生姓名+联系电话。遇需要补充资料等情况,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考生。整个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咨询电话:。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自2023年起,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四、人工核查程序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二)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三)市州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四)人工核查结果公示。将及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示人工核查结果以及报名服务平台核验通过的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需补打《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模板,按照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打印。(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2.身份证件。3.毕业证件。(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查验以下材料: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3)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三)注意事项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六、相关责任追究(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4.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1.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原文链接查看: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2.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26日原文链接: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经济师资格审核经济师资格审核方式经济师资格审核时间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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