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关于物权法案例

风软一江水云清九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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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呆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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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添附物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添附的概念。 (2) 添附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重要方式。《民通意见》 第86条:“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 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 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本案林某在王某的宅基地范围内建造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一致的,只能为一-人所有,因而林某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应归王某所有。但基于利益平衡原则,王某亦应在所受利益范围内返还林某建房及相关的劳务费用。不过,考虑林某居住31年未付房租,受返还的利益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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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小野猫温柔养猫人

一王某与林某为邻居。1962年王某全家迁往外地,因不知以后是否回来,遂将 其四间房屋借给林某使用,并托林某妥为管理。林某自王某离去后,即使用该房屋。1980年林某因儿子结婚需要住房,即将王某的房子整修了一下,并在王某房屋占用的院内新盖厢房三间,共花费1 500元左右。1993年王某因年龄已大,即回老家居住,让林某腾还房屋。于是,林某将王某的原四间房屋还给林某,自己仍住在三间厢房。王某让林某归还厢房,林某称厢房是自己建的,应归其所有,如王某愿意要可以卖给王某。而王某则认为,厢房虽然是林某盖的,但在自己院内,故应归自己所有。何况林某住在自己院内多年也未付过房租,而对房屋的修缮费用他已还给林某。双方争执不下,王某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林某搬出厢房,归还给他。试问:(1)试分析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添附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 分离的物或具有新物性质的物。由于因添附形成的财产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因而需要立法确定添附物的归属,以期定分止争。(2)试对运用民法原理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从本案看,林某是在王某的宅基地范围内建造房屋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是一致的,只能为一人所有,因而林某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所以,在这种与他人宅基地上建筑房屋的情况下,厢房应当由王某取得所有权。然而,在添附中,取得所有权的一方没有取得利益的根据,其对因此而造成的他人的损失应当于所得利益范围内返还。所以,王某应当向林某返还其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范围为林某建房的费用及相关的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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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似美人

首先,两人之间形成了个人合伙关系,出资形成共同合伙财产,依合伙协议利用,与个人相分离,那么答案就很清楚了1、两人对汽车形成了共同共有,而且是合伙共有,区别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2、无效,当买方作为善意第三人的时候,基于善意取得,可以获得所有权,担不是基于出卖行为,出卖行为因为主体不适格(协议中并没有赋予李某处分权)3、基于上述原因,可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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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面骖

本题中赵某为了提高自己的土地的效益,和李某订立了期限至赵某承包土地期限到期为止的地役权合同,赵某为地役权人,李某为供役地权利人。因赵某和李某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双方的合同已经备案(此处当理解为订立了书面合同),形式合法,故此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1987年赵某经村委会同意后将果园转让给孙某,且进行了登记,该转让行为合法有效。《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依该规定,孙某自然有权继续享有原地役权,供役地权利人李某应继续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同理,王某作为供役地的受让人,亦即供役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题可知,他在承包该片土地时应当知道此地上已经设立了地役权,故也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继续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王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物权法》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基于以上规定,再结合本题,王某应当修复水渠,赔偿孙某所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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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爱到死是运气

但是b没有占有质押物所以b的质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b仅仅对a享有普通债权、可以。题二。3。2。答相邻关系的内容就行、ab之间存在质押合同关系、ac之间质押合同成立。此处是相邻关系、赵某可以停车。注意是物权法新修改的、法院保护c的权利。2。3。用益物权人的权利。1。质权成立。还是登了记的、用益物权啊。1。质押合同成立,存在质权关系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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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面骖

甲住一商住楼的二层,一层是商铺,房产属开发商所有。其中一间商铺被乙承租开办棋牌室。棋牌室的人经常通宵打麻将,甲和孩子常在深夜被楼下的洗牌声惊醒,无法入睡,甲多次找到乙要求关闭棋牌室或限制晚上打麻将的时间,或者采取措施减少噪音。乙虽然答应,但并没有改善。于是,甲将乙起诉至法院,要求限制打麻将的时间。  问:甲的请求能否支持?甲行使的是哪一种物上请求权?说明理由。  解答:  甲的请求能够得到支持。因为甲的住房与乙开办的棋牌室系楼上楼下关系,是相邻的两处不动产所形成的相邻关系。由于棋牌室的噪音影响了甲及家人的休息,侵害了相邻方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法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噪声、光等有害物质。甲行使的物上请求权具体表现为请求排除妨碍。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权利人对于正在遭受损害的权利,物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不法侵害人排除妨碍,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承担排除妨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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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

物权法经典案例  8层合法建筑阻人采光侵犯采光权败诉且赔钱  1996年,吴某购买了一套将近平方米的商品房用于自住。1999年春,长沙某物业发展公司(下称发展公司)经批准在该商品房相邻处建成一栋8层高的楼,两楼间距仅米左右,双方相邻墙均开设窗户。自从该8层楼建成后,吴某住房里能见度极低,即使大白天也要开灯。为此,吴某与发展公司发生争议。经多次协调,2000年9月25日,双方达成协议,发展公司同意吴某提出的在栋距之间搭建阳台的要求。但该协议因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无法履行。吴某随即以侵犯采光权为由,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展公司赔偿损失。发展公司辩称,其8层建筑系经有关部门合法批准,手续齐全,故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经鉴定,该8层楼确实给吴某住房的自然采光造成影响,导致该房“如果不用人工灯源,不能正常生活”。  据此,一审法院认为,发展公司的8层楼与吴某住房间距仅为米,未考虑吴某通风、采光的需要,给吴某的生活造成不便,侵犯了吴某的合法权益,因此发展公司应补偿吴某损失。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补偿标准,法院认为应以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每平方米补偿110元,因此判决发展公司支付给吴某补偿费元。  一审判决后,吴某认为7000元不足以弥补他的损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点评:  住宅或其他建筑物的日照和通风是舒适健康的生活所必需的生活利益。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所享有的通过门窗保证其室内光照以及室内空气与室外空气的流通和正常开关窗户进行室内外空气交换的权利,法律上称为相邻通风采光权。《物权法》在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从而在立法上确立了相邻通风采光权。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加之一些城市在对新建住宅楼规划审批环节中存在漏洞,导致基于“采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本案即属侵犯采光权的行为,发展公司在吴某住房相邻处修建的8层楼致使吴某房内即使大白天也得依靠人工光源才能保证正常采光,严重影响了吴某的生活质量。  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所以,本案中吴某要求发展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请得到了法院支持。但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采光权受侵害时的补偿标准,我们期待着法律尽早就该方面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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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思

1、定金合同有效,在中兴公司向天马公司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2、中兴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3、修车的3万元由李某承担,汽车修理厂不能行使留置权,因为C修理厂要行使留置汽车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中B公司债权与修理费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4、在本案中,如果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都有效存在,应当先行使留置权,再行使质押权,最后再行使抵押权。5、15万。天马公司如果不履行合同,由于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如果适用定金,10万定金不再返还给天马公司,中兴公司的最大效益是10万;如果适用违约金,则中兴公司可以得到15万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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