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3
浏览数
17590
放开那根胡萝卜
【导读】初级经济师是考生公认的难度不是很大的考试,不仅因为考试科目比较少,更重要的是考试的重点都在教材上,也是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基本在2021初级经济师考纲中,就会把2021年考试的内容概括出来,考生其实只要根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就可以了,目前,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还没有公布,我们可以根据2020考试大纲进行准备,尤其是专业科目,更要提早复习,初级经济师专业有10个,分别是分别是工商管理、财政税收、农业经济、金融、保险、人力资源、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所以我们要合理选择,正确复习,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初级经济师参考大纲详情:知识产权,一起来看看吧。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知识产权专业理论原理,掌握专业工作方法和专业技术,了解专业相关法律、规范(规定),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知识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实务工作,科学、合理地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知识产权的初步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1. 知识产权制度。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类型和基本特点,了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及发展历程,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事业的政策安排,了解知识产权取得途径,掌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与刑事保护形式,了解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了解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的特点与方式,了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国民待遇、最低保护标准与公共利益原则。
2. 专利申请。掌握专利的基本特点,熟悉专利申请文件的基本构成,了解域外专利申请的相关依据,熟悉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熟悉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了解专利复审请求的受理与审查流程以及复审决定类型,了解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受理、审查与决定类型。
3. 专利保护。理解专利权权利属性,了解专利权权利实施行为及权利限制,熟悉专利权保护期限,熟悉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掌握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表现形式,理解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判定,熟悉侵犯专利权的救济与责任,掌握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依据与方式,熟悉专利纠纷解决途径。
4. 专利运用。理解专利运用的含义,熟悉专利运用的主要内容,掌握专利信息和专利分析的含义,熟悉专利检索概念及检索的要素,了解专利检索主要类型,掌握专利分析指标、方法、流程及分析基础模块,了解专利实施的含义与内容,掌握专利许可的含义和方式,掌握专利转让的含义与程序。
5. 商标基础。掌握商标的定义,熟悉商标的特征,了解商标的类型,掌握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特点,了解商标注册、行政裁决机构及执法机关,掌握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熟悉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以及注册申请提出要求,了解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与审查结果,掌握商标异议申请的受理与实质审查,掌握异议决定结果及后续法律救济,熟悉商标评审案件的受理与审理、法律程序与后果,熟悉无效宣告程序,熟悉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概念以及申请规定,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的种类和程序,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的审查,掌握商标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
6. 商标使用。掌握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和转让,掌握注册商标注销、撤销,理解商标的使用内涵与方式,掌握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和质押,了解商标的不当使用,熟悉注册商标的撤销,了解商标印制的概念以及违法印制商标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了解商标品牌培育和推广的政策情况。
7. 商标保护。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意义,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限制,熟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掌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判定因素,熟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类型,掌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理途径,辨析商标违法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理解驰名商标的法律意义,掌握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熟悉驰名商标的保护程序与保护方式,掌握商标代理机构设置情况,熟悉商标代理事项,熟悉商标法关于商标代理行为的法律规定,了解违法从事代理商标业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 著作权。了解著作权客体、主体,熟悉著作权取得条件和保护期,了解著作权自由人身权、著作权的财产权与邻接权,了解著作权权利限制的概念和主要内容,掌握侵犯著作权的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行为,熟悉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9. 地理标志。掌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熟悉地理标志保护类型,熟悉地理标志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程序与保护期限,掌握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权利的取得、使用与管理。
10. 商业秘密。掌握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熟悉商业秘密的法律性质,辨析商业秘密与专利的联系、区别,辨析商业秘密与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关系,比较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的关系,掌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熟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掌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救济方式,了解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类型及后果。
1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遗传资源等。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基本概念,掌握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主体与客体,了解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条件,判断不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情形,了解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条件与程序,掌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内容、权利归属及权利行使,了解植物新品种的概念与主要内容,了解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了解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终止和无效,了解遗传资源的概念与价值,了解传统知识的内涵与范围,了解民间文艺的概念与类型,熟悉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保护和利用。
关于2021年初级经济师参考大纲详情:知识产权,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目前2021考生可以参照以上的大纲进行复习,在新大纲出来后,再进行对比分析,把变化的考点进行更为深入的复习,掌握考试的要点,掌握初级经济师高分技巧,祝大家考试成功,加油!
笑我哭
初级经济师考试一共分为了《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务》两科,规定在两年内通过才可取得证书,那么初级经济师这两科具体考什么内容?初级经济师各科考点详解1、《经济基础知识(初级)》这门科目涉及到的考试内容主要有: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和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同时还会涉及到一些在经济专业工作过程中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能力。2、《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在这门科目中,又可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这10个专业,每个考生都只需选择其中一门报考。每个专业所涉及到的考试内容自然千差万别,但万变不离其宗,主要考察的内容就是考生在这一专业上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知识。简而言之就是不仅要知道、要懂,还得会用。初级经济师考试通关秘诀(1)以平常心对待无论对于学霸还是零基础的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最需要做的就是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所谓“骄兵必败”,如果自己太骄傲,以轻视的目光其对待备考,那么你在考试中势必会大失水准。尤其作为零基础的你,除了不能太骄傲,在平时的备考中,也需要保持一颗平常的心,静下心去学习,有足够的耐心坚持下去,那么才能赢得最终的胜利。(2)学会检测当学习到一定阶段或者一个章节内容后,大家不妨可以检测一下自己看看对知识掌握的程度怎么样,检测的时间可以设定为每个月或者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主要具体测量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清楚了解到自己所存在的不足,通过以做题练习的形式对知识点进一步掌握。
深爱她的他却又伤她心
时间过得太快了,为了做好考前的备考准备,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备考知识点:民事权利”,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备考知识点:民事权利
(一)物权
1.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的支配性和排他性均来自于物的归属。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熟悉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财产,注意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按照法律规定,或属于国家所有,或属于集体所有。
注意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
(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3)相邻权
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一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
(4)共有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3.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依法对他人所有物在合适的范围内以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4.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依法在他人(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所有物(特定财产)上为担保债之履行而设定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5.占有
占有是指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占领、控制。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二)债权
1.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债的分类
(1)以债的发生原因可作如下分类: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等。
(2)以债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人之债。多人之债又可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识别性标记依据法律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版权)和工业产权(含专利权和商标权)。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使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商标权又称商标专用权,包括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等,其中专有使用权是基本的核心权利。
(四)人身权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人格权
人格权主要包含以下权利: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姓名权,名称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2.身份权
身份权是自然人对自己身份的支配,身份是具体主体在群体中的特定地位。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和亲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