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齐刘海是为了挡眉
本文分享的是经济师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本规定所称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考、考试系统操作、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职能的单位。第四条 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第二章 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六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 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十条 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第三章 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三)擅自为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四)提示或者暗示人员答卷的;(五)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者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七)未执行回避制度的;(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第十四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给予相应处分:(一)因命(审)题(卷)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或者取得相应证书的;(三)因失职造成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四)擅自将试卷、试题信息、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五)故意损坏试卷、试题载体、答题纸、答题卡的;(六)窃取、擅自更改、编造或者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七)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八)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九)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十)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十一)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十二)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试题载体、答题纸等或者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试题载体、答题纸、答题卡等的;(十三)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人员的;(十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十五条 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处理程序第十六条 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人员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对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被处理的人员。第十八条 被处理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3月15日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在本规定施行后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在本规定施行前发生的行为按本规定属于违纪违规行为,但按原规定不属于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作为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情史己是尘埃
参加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还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经济师考试机考注意事项1、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在计算机上作答,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考生禁止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注:关于经济师考试工具的携带,各地要求是不同的,部分地区是可以带铅笔进考场的,部分地区是不允许携带任何工具进入考场的,建议您提前准备好铅笔,如果允许就可带进考场,方便考试验算。3、考生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每个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注意:考试当天提早出门,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避免因为堵车引起不必要的紧张感。考试可提前15分钟交卷,建议考生多检查几遍,确认没有问题了再交卷。4、考生入场后,应按指定座位入座,在监考人员未发出操作指令前,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移动电话(须关闭电源)、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及书籍(资料)须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带至座位,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5、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6、倡导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考生勿相信欺诈不实信息,不要上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违纪作弊将按规定给予其取消当次科目成绩或取消全部科目成绩,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使用高科技设备接收或传输考试信息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全部科目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7、请考生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避免他人窥视,抄袭他人或允许他人抄袭会导致雷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对试卷进行雷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试卷雷同的,作违纪处理并取消成绩。8、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充分考虑考试当日乘车的交通状况(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或选择住在考点考场附近,以便能够按时参考。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模板 格式:PDF大小: 2023年10月经济基础知识真题回忆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爱你很直白
2022年的初级和中级经济师考试马上就要正式开考了,三天后考生们就要正式和这场考试见面了,大家目前考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已经完成充分了呢?下面我就为大家带来2022年咸阳市初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前温馨提示,快来一起看看吧!
各位应试人员:
2022年度咸阳市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12日至13日举行 ,现就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首页“准考证打印”系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
二、考试将于11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10,下午14:00-17:40 分八个批次进行。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有关规定和提醒信息,并严格遵照执行。看清考试时间段,按照自己开考时间提前入场。考试开始前45分钟进入考点,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当天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应试人员应提前规划好出行线路,请各位应试人员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按时参加考试。咸阳考区设三个考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咸阳市实验中学(咸阳市秦都区中华东路24号);咸阳市高新一中(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西华路1号)。
三、考试当天您须要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出示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首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 (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参加考试的当天)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参加本人首场考试时上交《陕西省2022年人事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核酸报告为阴性且现场测温不高于℃的可进入考点。
四、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防止滞留异地耽误考试,应试人员应提前返回所报考区属地,按属地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考试。 严格执行全省关于人事考试疫情防控的规定。《2022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
五、请应试人员关注考点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及相关公告 (微信、微博、手机短信通知),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口密集场所,按要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应试人员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自我记录、自我留存备查)。
六、所有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考前按要求完成“3天2检”且其中必须有1次检测在本人参加的首场科目考试考前24小时内完成 ,即考前2天或考前3天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本人参加的首场科目考试考前24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不少于24小时且均在考试入场前取得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4小时内”“考前2天”“考前3天”以核酸检测出具报告时间为准,证明上无出具报告时间的以证明上实际显示的检测时间和采样时间较晚的为准。
建议应试人员合理安排核酸采样时间和选择采样点,确保能够及时取得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应试人员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还须出示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八、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本人报告体温等异常症状,且无考前7天内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人员,经驻点医护人员健康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九、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考点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
3.受防疫封控、管控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试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十、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后,请在指定区域活动。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无需携带任何文具,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须在座次表上签名并需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请自备手提袋,妥善放置个人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为违纪。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禁止携带液体饮料及饮品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离场。
考试值班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祝您考试顺利!
附件:1.《2022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2.《陕西省2022年人事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
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8日
初级经济师考试内容
《经济基础知识》 :共30章,内容分为六个模块,分别是: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涉及的知识广泛,考核全面。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企业及其管理概述、工商企业组织结构、市场营销管理、生产过程组织、质量管理、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员工招聘与员工培训、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4章,分别为:个体心理与行为、团体心理与行为、工作态度与行为、人力资源管理概述、工作分析、招募与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员工关系管理、劳动法律关系、就业与职业培训、招用人员、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货币与货币流通、信用与利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的资本与负债、商业银行的资产与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会计、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国际金融基础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财政的概念与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财政收入概述、税收基础知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公债、政府预算管理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建筑业与建筑市场、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工程投资决策分析与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组织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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