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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不弃别纯属放屁
【导读】参加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除了需要进行《经济基础》的复习,还需要进行专业实务的备考,实务专业有10各科目,分别是工商、财税、农业、金融、保险、人力、旅游、运输、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作为2021参考考生,考试复习的依据自然就是考试大纲了,在新的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大纲没有出来之前,我们的参考大纲只能是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在新大纲出来后,再进行对比分析,把变化的考点进行更为深入的复习,掌握考试的要点,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参考大纲——保险专业,接下来就具体来了解一下。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风险与保险、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普通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市场与监管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保险专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1. 风险与保险。理解风险、风险管理和保险,执行风险管理程序,理解选择风险管理手段及其相应的条件, 绘制风险管理矩阵,区分风险偏好,运用大数法则,辨析保险的类别,分析可保风险及其条件,辨别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辨析保险与储蓄、救济、赌博、彩票、投资等其他经济活动。
2. 保险的基本原则。理解保险利益、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的含义,运用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派生原则处理保险实务,解决保险合同争议。
3. 保险合同。深入理解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和效力,全面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及其形式,理解和掌握保险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理解无效、效力未定、可变更和可撤销的保险合同的种类和法律后果,根据保险合同理论处理保险实务问题,妥善解决保险合同争议。
4. 普通财产保险。理解财产保险、利润损失保险,拟定企业财产保险、利润损失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保险条款和费率方案,分析处理有关普通财产保险承保和理赔的合同条款争议。
5. 运输工具保险。辨析机动车保险的对象、基本险和附加险等种类,辨析飞机保险和船舶保险的种类,理解机动车保险、交强险和船舶保险的特点,理解社会救助基金的内容,拟定各类运输工具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责任限额或赔偿限额、保险期限、无赔款优待、垫付和追偿等保险条款和费率方案,分析处理有关运输工具保险承保、理赔的合同条款争议。
6. 货物运输保险。辨析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全部损失、单独海损、共同海损、费用损失,理解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及种类,辨析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拟定各类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条款、保险金额、保险标的、保险期限、保险费及费率方案,处理有关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理赔的合同条款争议。
7. 工程保险。辨析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理解工程保险的特点和种类,辨析安装工程保险的特点,区别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拟定各类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标的、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期限等保险条款和费率方案,分析处理有关工程保险承保和理赔的合同条款争议。
8. 责任保险。辨析各类责任风险和责任保险,理解责任保险的特征、责任保险与民事法律责任的关系、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解决侵权责任和违约的竞合问题,区辨雇主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索赔发生制保单和事故发生制保单,拟定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的主要条款和费率方案,分析处理有关责任保险的合同条款争议。
9. 信用保证保险。辨析信用风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理解信用风险的特征、信用保险的种类、保证保险的种类,区辨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买方信贷保险和卖方信贷保险,拟定各类信用保证保险的主要条款和费率方案,分析处理有关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的合同条款争议。
10. 人寿保险。理解人寿保险,辨析人寿保险的主要特点,辨别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传统型人寿保险和创新型人寿保险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合理使用人寿保险的常见附加险,选择约定条款处理各类人寿保险的业务问题。
1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解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可保风险,理解意外伤害保险,概括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和分类,诠释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的构成要件、特征和确认方法,运用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方式等保险条款处理保险实务问题。
12. 健康保险。理解健康保险,辨别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理解健康保险的特有条款和产品定价,分析影响健康保险发展的因素,分析各类健康保险险种的内容,运用健康保险操作技术处理保险实务问题。
13. 再保险。理解再保险的内容、分类、职能和作用,区分不同种类再保险的计算方法,诠释再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实施再保险业务管理与实务流程。
14.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诠释承保、理赔、保险准备金、寿险准备金、非寿险准备金,辨析保险责任分类,理解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容和特点,辨别寿险准备金和非寿险准备金的计提方法,识别保险投资的形式,解释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中各财务指标的内容、意义和计算方法,选择不同的保险财务指标解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15. 保险市场与监管。理解保险市场内涵和外延、构成要素及衡量保险市场的指标,分析影响个人、家庭、企业的保险需求和供给的因素,辨别保险产业组织和保险中介机构,理解保险招标与投标的种类与程序,理解保险监管的框架,选择衡量保险供给的指标,辨析个人、家庭、企业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异同,理解保险监管体系和保险监管方式,分析保险市场监管的经济导因,辨识保险监管的边界。
以上就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参考大纲——保险专业,考察的要点就是上面的15点内容,大家可以点进行认真复习,可以建立一个知识点框架图,同时也要关注考试报名相关资讯,尤其是中级经济师初次报考常见问题,一定要提前了解和关注起来,祝大家考试成功!
倾家荡产我陪你
2022年1月7日 周五 深圳 晴 8231000 【主题】《经济基础知识》-法律篇 【字数】1172 前两天,在上分享了2种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还有一种:可撤销的合同。什么是可撤销的合同?即:合同已经成立并且已经生效,但由于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达不真实,因而可以把该合同的行使权撤销,继而自始不发生效力。简单通俗理解就是:甲和乙签订了一份合同,但乙签这份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是在某种特定环境下签订的合同,当发现并不是真实意愿表达时,这份合同可以撤销,让此合同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可能你会问,为什么乙和甲签合同的时候不去表达他自己的真实意愿呢?是有什么原因吗?是被逼的吗?……之所以乙签订合同时并不是真实的意思表达,这里给大家分享4种情况。第一种:因 重大误解 而签订的合同。 比如,对某种物品的品种、质量、规格等存在认知的错误或者说并不知道这是个错误,因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离了自己的真实意愿。把例子再说的具体一点:乙误以为甲的某高仿表是一块真正的大牌表,于是花了大价钱从甲手上买了这块表(请注意甲也不清楚这块表是一块高仿表,如果甲知道是块高仿表,将不适用于第一种,而是适用于第二种)。后来经鉴定是块高仿表,乙可以撤销之前和甲签订的合同。这就是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该合同,并从一开始这个合同就不具备法律效力。第二种:一方以 欺诈 手段使得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 继续以上述为例,甲知道自己的那块表是高仿表,还以特别贵的价格卖给乙。乙以为这块表是一块真正的好表,于是就买下了这块表。事后经鉴定这块表是假的。乙可以要求撤销这份购买合同。第三种:一方或第三人以 胁迫 手段,使得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比如,甲对乙说:你把这块表买了吧,如果不买,我就天天在你上班的路上拦截你让你难堪,说你是个啥啥啥样的人。乙在甲的威胁、逼迫下不得不买了这块表。这种以胁迫手段而签订的合同,被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将该合同撤销。第四种:一方 利用 另一方处于危难、困苦之时,缺乏理智判断等情形,使得合同有失公平。 比如:某部国外的电影里面就有这样的桥段,有个家庭,虽然贫困,但一家过得很幸福,可是突然有一天孩子踢足球时晕倒了。到医院检查发现是一种大病,必须马上救治。可夫妻双双没有工作,别人也不愿意借钱给他们。于是这位孩子的爸爸为了救孩子的命,找HSH借了高利贷,而且签订了合同。当时的情形是孩子的病情非常危险,孩子的爸爸为了救孩子,根本来不及思前想后,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方法。这种利用对方的危难、困苦的情形下缺乏正确的判断而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 到这里,存在瑕疵的3种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后续,将会继续分享有关中级经济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哦。 今天,就到这里吧!
我的心狂奔
2020中级经济师打卡_经济基础知识每日一练
第1题:单选题
根据经验法则,当数据从对称的钟形分布时,与平均数的距高在3个标准差之内的数据项所占比例约为( )
第2题:单选题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特点是( )
A.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监管体制
B.益证券监管部门为重心,中央银行辅助监管
C.独立子证劵监管部门的监管体制
D.以中央银行为重心,其他监管机构参与分工
第3题:单选题
按照经济学家科斯关于企业本质属性的理论,导致市场机制和企业的交易费用不同的主要因素是( )
A.市场不是万能的
B.企业的机会成本
C.存在道德风险
D.信息的不完全性
第4题:单选题
关于物权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具有优先效率
C.物权具有追及效率
D.物权是请求权
第5题:多选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再生原料买卖合同,由乙企业向甲企业供货30吨,合同总价款20万元约全部履行完义务后,乙企业提供的再生原料被査出属于非法进口的洋垃圾。关于该合同的说法有( )。
A.该合同无效,但既已履行,双方均无须返还
B.该合同效力未定,但既己履行完毕,双方均无须返还
C.该合同有效,且已履行完毕,甲企业与乙企业权利义务终止
D.该合同无效,乙企业应归还甲企业贷款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E.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企业有权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
【 2020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参考答案及解析】
1、【参考答案】:A
解析:在实际应用中,当数掘服从对称的钟形分布时,可以运用经验法醒判断与均值的距离在特定倍数标准差之内的数据项所占比例.经验法则表明:①约有68%的数据与平均数的距高在l个标准差之内;
②约有95%的数据与平均数的距离在2个标准差之内;
③约有99%的数据与平均数的距离在3个标准差之内,
2、【参考答案】:D
3、【参考答案】:D
解析:美国经济学家科斯关于企业形成的理论:(l)企业的本质或者显著特征是作为市场机制或价格机制的替代物。(2)交易成本的节约是企业存在的根木原因,即企业是市场交易费用节约的产物.(3)导致市场机制和企业的交易费用不同的主要因素是信息的不完全性,
4、【参考答案】:D
解析:物权的特征包括:(1)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①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
②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
(2)物权属于支配权,债权属于请求权
①物权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②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即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①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物权设定必须公示。②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不需要公示。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
①物权的标的是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而不是行为。物权只能以独立于人身之生的望为客体,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的身体都不可成为物权支配的对象.人体器官在未经合法程序和手段与人体分,对之日⊠,也不可成为物权的客体。②债权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为,而间接涉及物,在债权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一般不直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在债务人父付财产以后,债权人才能直接支配物。(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①物权的追及效力
I: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II: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债权的标的物在没有移转所有权之前,债务人非法转让并由第三人占有时,债权人不得请求物的占有人返还财产,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
②物权的优先效力
I:对外优先: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5、【参考答案】: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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