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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弹奏者
高级经济师的岗位职责如下:1、为企业高层提供投资类项目的决策依据;2、负责投资类项目初步的经济性测算和分析;3、负责项目可研报告中经济可行性的编制,项目建议书,以及商业计划书等文件的策划编制。高级经济师可以做哪些工作?1、金融工作:涉及到的金融工作内容较多,可以进入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工商银行以及国有企业等等。2、财税工作:主要是负责财务和税务方面的工作,既可以进入国有企业,又可以进入私有企业,同时还可以进入专业的会计或税务事务所。3、人力资源工作:人力资源主要是以员工招聘、员工挖掘、猎头等为主,可进入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4、知识产权:近几年知识产权工作迅速崛起,需要大量的知识产权人才,可以从事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工作。高级经济师的工资如何?高级经济师的工资待遇与所在城市、工作单位等方面有关,一般月工资收入在6000以上,大城市月工资收入在8000以上,总体还是不错的。在很多单位,中级经济师可以享受科级干部的待遇,高级经济师可以享受副处级干部的待遇。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时,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发给退休金,因此高级经济师待遇是很不错的。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一)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应当从事与经济学家职务有关的工作10年以上。(二)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具有硕士学位、二级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位、大学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的,需要从事与经济学家职责相关的工作5年以上。(三)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当从事与经济学家职务有关的工作2年以上。(四)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学历和工龄条件的,也可以报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大人冤枉
与初中级经济师不同,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相结合的制度,考生在考试合格后才有参加评审的机会,只有参加并通过评审考生才能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一、高级经济师的考试科目及题型
高级经济师考试只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分别按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工商管理、农业经济、保险、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财政税收、金融、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考试的题型全部为主观题。
高级经济师只有两种题型:案例分析题与论述题。其中案例分析题有3道,1道题20分,还有2道题分别都是25分;论述题1道,每道30分,总共4道题,共计100分。
二、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有哪些环节?
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职称评定流程如下:
1、申报、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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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印发《湖北省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正高职高级经济师的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全省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各级人事(职改)部门 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条件,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做好此项工作。试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职改办反映。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 湖北省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办法(试行) 为了切实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湖北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努力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我省正高职高级经济师的评审工作办法(试行)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正高职高级经济师的范围,主要是全省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高级经济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正高职高级经济师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最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2、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并在高级经济师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3、外语、计算机、专业水平能力测试达到省里有关正高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要求。 三、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掌握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熟悉和掌握本行业相关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科学研究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跟踪本专业理论发展前沿。 2、具有较高的相关专业政策理论水平,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方法,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能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二)专业工作能力和水平 1、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组织、指导较大范围专业活动的能力。 2、在一个地区或部门担任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领导一个单位或部门的专业工作,能主持完成重大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业务问题;经营管理能力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能够主持完成重大科研活动并得到业内公认。 (三)业绩与成果 评审通过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三项以上: 1、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获得厅(市、州)级以上专业综合性表彰。 2、获得国家级专业成果奖或省(部)级专业成果奖一等奖1 项;或省(部)级专业成果奖二等奖2项;或厅(市、州)级专业成果奖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 4、主持完成重大经济科研课题或政策性研究课题,其中至少省(部)级2项或厅(市、州)级3项。 5、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或组织专家委员会确认,所撰写的经济分析报告被采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评审通过正高职高级经济师,其直接主持、承担过经济领域内大型项目的经济活动,连续三年创造利税达到500万元以上。 四、评聘工作管理 1、由省职改办组建湖北省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及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在省职改办指导下具体承办评务工作。 2、为了确保评审质量,今年首批评审人员范围主要在企业;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从严控制,原则上不予受理。今年申报评审人员的水平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经评审批准获正高职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属事业单位的,根据需要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聘任,其工资待遇参照《关于享受正高职待遇高级工程师等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鄂人薪函 [2004] 11号)的规定执行。属企业(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可根据本单位需要自主聘任,待遇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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