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落的櫻花
别的不知道好像中经本子含金量很高,落户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是最低加100个积分,至于相当于什么级别,应该是初级经济师科级,中级经济师处级,高级经济师副局级。单位高级经济师好像很少没有处级一般都是司局级。
习惯了那么久
获得中级经济师职称有什么好处?(1)因为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发放,所以企事业单位、高校、银行,甚至包括一些私企都认可此证书并会评定中级职称。(2)通过经济师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在职场上可以增值,级别越高加薪就越多。(3)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时,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退休金(但按照100%工资退休者或者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再增加)。(4)有的企事业单位会通过评定职称来决定薪资级别或决定晋升,考取经师可以提高自身的晋升空间。(5)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证书是考评高级经济师的前提条件。 哪些人可以报考中级经济师考试?(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2)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5)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7)取得博士学位。(8)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你我早已知
一般国企事业单位都很重视经济师的职称,初级经济师对应科级,中级经济师对应副处级,高级经济师对应副局级。经济专业本科毕业工作1-2年是助理经济师,相当于大学助教,医学助理医师。之要通过考试的从初级经济师开始,就3档初级,中级,高级。
笑与你名
经济师考试组织有初级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师考试和高级经济师考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发布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于中级经济师考试考生的考试违规作弊分不同情况给与对应的处罚,分别为::1、成绩无效,2、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五年,3、成绩无效+长期记入诚信档案,4、终止考试、离开考场,5、证书无效+记入诚信档案五年,6、成绩无效。
1、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2、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第八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4、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5、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6、第十一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免费领取中级经济师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优质经济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