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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北京高级经济师,须满足基本要求、业务能力要求、学历和资历、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专业知识等内容。北京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有以下内容:(一)基本要求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业务能力要求高级经济师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三)学历和资历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3.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4.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5.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6.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7.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四)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从2017年1月1日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常用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任条件。(五)专业知识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经济师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4号)文件精神,2004年起,我市对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须参加《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的评审。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 2023年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忘不掉是我没出息
北京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不知道北京的伙伴们清楚吗,如果不清楚,快来我这里瞧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北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北京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包含: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六)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七)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
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
对于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有国际商务师资格证书,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和“经济师资格”均特指“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的经济专业工作”特指“国际商务工作”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考试当年年底。
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
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高级经济师考试由各省自行安排,报名和考试时间均有所不同,考生可以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自己所在省份考试时间。
晨光炼人未必搁浅
2017年高级经济师评审参评程序
高级经济师(Senior Economist)是我国职称之一。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高级经济师评审参评程序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在2017年6月2日-6月12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点击“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一个专业,并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方可选择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打印《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和《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需用A4打印纸打印3份,并左侧双钉装订。
三、申报人员应按“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带齐申报材料在您所选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职称评审费用共计700元整。发票将在答辩当天现场发放给申报人员,届时请注意签收。
四、答辩时间预计在2017年8月29日-9月3日,申报人员可于答辩前3-5天在本网站“职称评审”->“答辩安排”栏目中查询个人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当天,申报人员须持打印的`“答辩通知书”并按其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答辩。
五、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的1-2个月后公示,公示期为15天。申报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栏目,查看公示结果。
六、公示期过后,申报人员可在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中查询、打印“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人员请在“评审结果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存档材料及证书,并及时到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办理存档手续。
特别提示:
1、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用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请申报人员提前准备好具有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以便进行网上支付;
2、申报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核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点击“我的申报状态”->“网上缴费”进入银行支付界面,按界面中的提示及要求在网上直接支付职称评审费。如银行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职称评审费;
3、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
4、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申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