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高频考点资料

那个霓虹路灯下迷路的小孩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1199

首页> 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高频考点资料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黑暗里睁眼依然是黑暗寒冷不习惯没有你陪伴

已采纳

初级经济师考试一共分为了《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务》两科,规定在两年内通过才可取得证书,那么初级经济师这两科具体考什么内容?初级经济师各科考点详解1、《经济基础知识(初级)》这门科目涉及到的考试内容主要有: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和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同时还会涉及到一些在经济专业工作过程中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能力。2、《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在这门科目中,又可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这10个专业,每个考生都只需选择其中一门报考。每个专业所涉及到的考试内容自然千差万别,但万变不离其宗,主要考察的内容就是考生在这一专业上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知识。简而言之就是不仅要知道、要懂,还得会用。初级经济师考试通关秘诀(1)以平常心对待无论对于学霸还是零基础的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最需要做的就是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所谓“骄兵必败”,如果自己太骄傲,以轻视的目光其对待备考,那么你在考试中势必会大失水准。尤其作为零基础的你,除了不能太骄傲,在平时的备考中,也需要保持一颗平常的心,静下心去学习,有足够的耐心坚持下去,那么才能赢得最终的胜利。(2)学会检测当学习到一定阶段或者一个章节内容后,大家不妨可以检测一下自己看看对知识掌握的程度怎么样,检测的时间可以设定为每个月或者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主要具体测量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清楚了解到自己所存在的不足,通过以做题练习的形式对知识点进一步掌握。

38评论

望不清月唱不尽歌

初级经济师考试虽然看似考试科目五花八门,但其实考试的难度上还是比较简单的,但前提是考生在考试之前有过系统的复习和刷题,不然再简单的考试都无法通过。我在本文中为大家带来了一份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高频考点内容分析,有需要的考生们快来一起看看吧!

政府预算的概念[了解]:

一、政府预算的概念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综合反映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政府财政收支计划。

(一)政府预算以年度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形式存在。

(二)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政府预算反映政府集中支配财力的分配过程。

(四)政府预算是政府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府预算的产生[了解]:

二、政府预算的产生

(一)现代政府预算的产生

从世界范围看,作为现代财政管理核心的政府预算制度起源于英国。

(二)我国政府预算的产生

我国的政府预算产生于清代。

清政府于1910年编制预算,虽然由于1911年清政府被推翻,这次政府预算的试编以有预算而无决算收场,但这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

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了解]:

三、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1)法律性

(2)预测性

(3)集中性

(4)综合性

(5)公开性

政府预算的期限与组成[了解]:

四、政府预算的期限与组成

(一)政府预算的期限

1、按政府预算的环节划分

2、按政府预算的内容性质划分

3、按政府预算的级次划分

按预算计划组织收支实际经历的时间。

政府收支分类[了解]:

(一)政府收入分类

(二)政府支出分类

分类的主要内容[了解]:

根据2015年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我国政府收支分类的内容包括:

(一)政府收入分类科目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三)政府支出经济性质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与程序[了解]:

(一)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2)以国民经济和社会法阵计划为基础。

(3)预算分配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4)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完整和真实。

(二)政府预算编制部门设置

(三)政府预算编制的程序

印花税[了解]: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二)印花税的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印花税的减免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的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7)军事货物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特殊货运凭证。

(8)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9)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10)特殊货运凭证。

(11)农牧业保险合同。

(1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

(13)对中国互联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N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河北等涉及的印花税。

(14)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利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15)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16)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17)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18)自2013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初级经济师考试内容

《经济基础知识》  :共30章,内容分为六个模块,分别是: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涉及的知识广泛,考核全面。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企业及其管理概述、工商企业组织结构、市场营销管理、生产过程组织、质量管理、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员工招聘与员工培训、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4章,分别为:个体心理与行为、团体心理与行为、工作态度与行为、人力资源管理概述、工作分析、招募与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员工关系管理、劳动法律关系、就业与职业培训、招用人员、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9章,分别为:货币与货币流通、信用与利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的资本与负债、商业银行的资产与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会计、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国际金融基础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财政的概念与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财政收入概述、税收基础知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公债、政府预算管理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共10章,分别为:建筑业与建筑市场、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工程投资决策分析与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组织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

166评论

不用拉手我自己能走

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行政许可法的基础知识”,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常考知识点:行政许可法的基础知识

行政许可法的基础知识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2003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一)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民原则

4.信赖保护原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通过明确的责任承担机制来反向约束和监督行政许可行为。

5.监督与责任的原则

(二)我国行政许可的设定

(1)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②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③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④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⑤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2)上述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②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③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④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三)我国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1)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2)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4)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四)我国行政许可的实施

1.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期限

(4)听证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五)行政许可的费用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六)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1.行政许可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按照以上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2.行政许可的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责任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无权设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被许可人的法律责任

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2)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3)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3.其他人的法律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5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