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消费者的权利

原谅我心狠手辣妒恶成性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295

首页> 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消费者的权利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孤独是病没人治

已采纳

1、争取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得到满意答复。2、若协商解决不了那么我们就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投诉。3、提出仲裁,仲裁解决不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一倍价款作为惩罚。规定中明确表明了遇到欺诈行为时,我们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商品一倍的价格作为赔偿的。二、消费者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134评论

这个春季又想起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李逍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哪些权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多项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享有公平交易权,即在交易过程中不受欺诈、强迫、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的侵害。享有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权,即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应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不存在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因素。享有知情权,即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或使用。享有参与平等权,即消费者有权参与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检验、价格制定、投诉和处理等环节,商家不能因为消费者的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个人因素而歧视。享有维权权,即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并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和维权。享有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权利,即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责任。

13评论

没有多难过只是真的不快乐

消费者拥有以下四个基本权利:1. 安全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即商品和服务不应该对人体、财产、环境等造成任何危害。2. 认知权:消费者有权知道商品和服务的全部信息,包括品质、性质、效果、价格、保修、使用等方面的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3. 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包括品牌、型号、颜色、尺寸、款式等方面的选择,以满足自己的需求和喜好。4. 参与权:消费者有权参与商品和服务的制定和管理,包括提供意见、建议和投诉,以促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提高经销商的服务质量。这些权利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得到法律保护,包括适用于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刑法、民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商家、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权利,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回应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

179评论

没了你心会空

消费者主要有以下权利:人身、财产不受损害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监督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132评论

疯疯癫癫一傻子

【 #经济师考试#导语】我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基础知识(中级)考试大纲”,相信不少考生都想了解,详情如下供大家参考: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是否理解和掌握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第一部分经济学基础  1.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  2.市场需求、供给与均衡价格。理解市场需求、市场供给与均衡价格,运用均衡价格模型分析市场需求、市场供给和市场价格之间关系,掌握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  3.生产和成本理论。理解生产函数和成本函数,掌握生产者的组织形式、企业形成的相关理论,辨别成本函数的基本形式和短期成本函数各种曲线的基本形状和特征。  4.市场结构理论。理解市场结构的分类及其依据,掌握市场结构和生产者决策理论,辨别不同类型市场结构及其生产者行为。  5.生产要素市场理论。理解生产者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掌握生产要素市场理论基本内容,理解劳动供给曲线和均衡工资决定方式。  6.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理解资源配置的标准和帕累托状态,掌握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的基本理论,解释市场垄断、公共产品、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辨别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和措施。  7.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理解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辨别国民收入核算方法,掌握消费、储蓄、投资、总需求和总供给等宏观经济基本理论,理解消费、储蓄、投资与国民收入之间关系。  8.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理解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原理,理解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掌握我国经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特征,掌握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特征。  9.价格总水平和就业、失业。掌握价格总水平、就业和失业的含义和相关指标,理解就业、失业和经济增长及价格总水平之间的相互关系,掌握宏观经济治理的内涵与新特征。  10.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辨别影响国际贸易的主要因素,辨别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调控和干预方式,掌握建设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体制的内涵和特征。  第二部分财政  11.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掌握公共物品、财政职能,理解市场与政府经济活动范围。  12.财政支出。掌握财政支出的类型和衡量财政支出规模的指标,掌握财政支出规模增长的理论解释和影响因素,掌握财政支出效益分析特点和分析方法,掌握购买性支出的具体内容,掌握转移性支出的具体内容,理解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异同。  13.财政收入。理解财政收入、财政集中度和宏观税负,掌握税收的基本特征、职能,掌握税负转嫁的方式和原理,理解国债的种类、政策功能,理解我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14.税收制度。掌握税制各要素和税收分类以及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掌握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财产税的基本特点,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和车船税的基本内容,理解深化税收制度征管改革的目标取向和主要内容。  15.政府预算。理解政府预算,辨别我国不同机关的政府预算管理职权,掌握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制度和执行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6.财政管理体制。掌握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解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内容。  17.财政政策。理解和掌握财政政策的功能与目标、财政政策的工具与类型、财政政策的乘数与时滞的基本内容。  第三部分货币与金融  18.货币供求与货币均衡。理解货币需求、货币需求量、社会融资规模、通货膨胀、数字货币,掌握货币供求理论和货币均衡原理、货币需求理论、货币供给机制、货币均衡的基本原理。  19.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理解中央银行体制下的金融服务、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掌握中央银行业务经营的特点、主要业务和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货币政策目标与货币政策工具搭配使用的效果,理解我国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掌握非常规货币政策与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工具、目标与机理,理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出的背景及措施、我国贷款基准利率改革情况。  20.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理解金融市场、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掌握商业银行的运营与管理特点,分析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金融市场各子市场之间的相互影响。  21.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理解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掌握金融监管的理论、金融监管体制和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主要内容,掌握影子银行、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与监管。  22.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理解汇率制度、国际储备,辨别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掌握汇率决定与变动、国际储备及其管理、国际货币体系、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主要特点,掌握逆周期因子与外汇风险准备金的定义、作用机理。理解自由贸易区金融账户。  第四部分统计  23.统计与统计数据。理解统计学、描述统计、推断统计、变量和数据,辨别数据和变量的类型,掌握统计学、描述统计、推断统计的基本原理,辨别统计数据的来源和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理解统计质量评价标准,理解数据科学与大数据,辨别数据挖掘的常用算法。  24.描述统计。理解数据特征测度,掌握集中趋势的测度指标、离散趋势的测度指标、分布形态的测度指标以及变量间相关关系的测度指标的计算方法,辨别常用测度数据。  25.抽样调查。理解概率抽样和非概率抽样,辨别抽样调查的一般步骤和误差来源,掌握常用基本概率抽样方法的基本原理和适用场合,理解估计量的性质,掌握不放回简单随机抽样下均值估计量方差的估计方法和样本量的计算方法,辨别概率抽样中样本量的影响因素。  26.回归分析。理解回归模型、回归方程、回归系数,掌握最小二乘法的原理和估计方法,根据估计的回归方程进行回归系数分析,掌握决定系数以及回归模型的检验。  27.时间序列分析。辨别时间序列的分类和分解,理解时间序列的水平分析和速度分析,理解时间序列预测程序,掌握平稳时间序列的平滑预测法。  第五部分会计  28.会计概论。理解会计的目标,掌握会计要素及其确认计量的基本原则、会计的基本前提、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内容,理解会计法规的构成内容。  29.会计循环。理解会计确认的主要内容和确认标准,掌握会计记录的方法、复式记账法的原理、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辨别主要的账务处理程序类型和会计计量属性类型,掌握会计循环的主要环节,区分会计循环各环节主要会计工作。  30.会计报表。理解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掌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编制方法,辨别将不同会计项目按照会计报表编制要求进行填列的方法。  31.会计报表分析。理解会计报表分析的内容,掌握会计报表分析的基本方法,辨别会计报表分析中反映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  32.政府会计。理解政府会计的概念,掌握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和政府预算会计要素,辨别政府决算报告的概念与政府财务报告的概念。  第六部分法律  33.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理解法律调整机制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方式,辨别调整经济的主要法律的种类。  34.物权法律制度。理解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掌握所有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适用规则。  35.合同法律制度。理解合同、要约、,掌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担保和保全、转让和变更的适用条件。  36.公司法律制度。掌握公司和公司法的概念,理解公司的特征和分类,掌握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掌握公司组织机构和股东权利的内容,掌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辨别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相关规定。  37.其他法律制度。掌握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161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