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人鱼没有心
所有权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概念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2.所有权的法律特征(2011年新增)(1)所有权的独占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对于所有权而言,必须严格实行“一物一权”主义(2)所有权的全面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但所有权人可以将四项权能中的一项或数项权能分离出去由他人享有并行使,从而更好地实现其意志和利益(3)所有权的单一性所有权是一个整体的权利(4)所有权的存续性一般而言,所有权一经合法获得,就可以永久存续(5)所有权的弹力性所有人可以在其物上设定他物权(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1.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1)原始取得生产先占: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志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加工三种情形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拾得遗失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当归还失主国有化和没收(2)继受取得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为取得的前提条件(3)善意取得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受让人须是善意的;(2)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3)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不动产的转让以办理登记为物权变动的标志,如果没有完成登记,则受让人不能主张善意取得 2.所有权的消灭(1)所有权的相对消灭——因物权主体原因而消灭,如权利人转让或抛弃物权或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死亡等,这种情况下,所有权的客体并未消灭。(2)所有权的绝对消灭——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灭(三)共有共有:多个权利主体就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1.按份共有又成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共同共有根据一定原因成立共同关系的数人,共享一物的所有权。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共有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夫妻共同财产;(2)家庭共同财产;(3)遗产分割前的共有。3.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1)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该共同关系是人的结合关系。按份共有不需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标的物不同共同共有的标的物通常为多数,其标的物可以是物,也可以是权利按份共有的标的物一般是单一或少数(3)权利的享有不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同共有物的全部,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物的使用收益应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按份共有人以其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4) 对第三人行使权利的不同共同共有人就共有物的全部对第三人行使本于所有权的请求权,应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按份共有人可以就共有物的全部行使本于所有权的请求权,但其回复共有物的请求,应为全体共有人的利益而进行(5)分割共有物的限制不同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份共有人除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有协议约定不得分割的期限外,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四)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可以行使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舍得丢掉的劫难
学习目标掌握金融信托的基本要素和主要业务;熟悉投资银行的基本功能及承销业务为主的基本业务;了解投资基金的内涵及运作过程;了解金融租赁的基本知识和几种业务开展的基本点;了解财务公司业务开展的范围和特征;了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后,展开业务活动的范围和政策要求。主要包括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基金业务、金融租赁业务、财务公司业务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等六个方面。(一)熟悉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不办理存贷款业务,它主要从事证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的中介服务业务,其实质就是证券商。投资银行的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1.证券承销业务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承销收益:价差和佣金2.证券经纪—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交易的业务代理买卖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买卖的经纪;有价证券买卖的咨询介绍3.项目融资—为某一特定项目发放的贷款;4.公司理财—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它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第二类是当企业面临困境时为企业出谋划策。第三类是在企业兼并、收购过程中投资银行起着咨询、策划和实际操作等重要作用。(二)了解投资基金的内涵及运作过程投资基金是金融信托的一种,是指由投资者不等额出资集而成的,由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以风险分散的原则为指导,在金融市场上进行组合投资,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利益,而投资管理机构本身作为资金管理者获得一笔服务费用。投资基金的运作包括以下几方面:1.投资基金的设立 投资基金组织依法定程序所实施的行为。其内容主要包括:(1)基金发起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2)基金设立的条件;(3)基金设立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发起设立方式;另一种是募集设立方式。2.投资基金的筹集投资基金主要是通过发行基金券来筹集资金。基金券的发行方式,一般包括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两种。3.投资基金的运用投资基金的运用遵循的原则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4.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股息收益、利息收入、资本利得收益、资本增值收益等例题:多选投资基金组织基金券的发行方式一般包括()。A.联合发行B.集中发行c.政府发行D.公募发行E.私募发行答案:DE(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1)追偿原有独资商业银行债务人的债务(2)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销售或者进行债务重组、企业重组(3)债权转股权(4)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的承销(5)直接投资、资产证券化(6)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7)向人行申请再贷款(8)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等(10)其他业务2.收购不良贷款的范围的资金来源(1)收购不良贷款范围在国务院规定范围和额度内收购不良贷款;按照帐面价值收购有关贷款本金和相对应得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对未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实行无偿划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之后,即取得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各种权利。(2)收购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相应银行发行金融债券3.债权转股权实施债权转股权,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收购的不良贷款的重要方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受本公司净资产或注册资本的比例限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股权之后,作为企业的股东,可以派人参加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例题:多项选择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可进行()A.租赁B.置换C.核销D.转让 E.销售答案:ABDE解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收购的不良资产是不能够核销的,只能进行租赁、置换、转让、销售或者进行债务重组、企业重组。例题:单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之一为()。A.对相应的银行发行金融债券 B.吸收社会公众存款 C.向相应的银行贷款 D.财政拨款答案:A(四)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金融信托是以货币或有价证券财产为信托物的信托。它以代理他人运用资金,买卖证券,经营发行债券、股票,管理财产等为主要业务。我国的金融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以下几类:1.信托存款—金融信托公司接受的客户存款。信托存款可以分为普通信托存款和特约信托存款;2.信托贷款;3.信托投资—指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企业的投资及其经营成果的分配;4.委托贷款—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人存入的委托存款额度内,根据其指定的条件发放贷款,并负责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委托业务,也称为指定资金信托5.委托投资—委托人委托金融信托机构将其资金向其指定的联行或投资单位进行投资;6.财产信托—财产信托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信托。(五)金融租赁公司业务金融租赁又称融资租赁,是指企业需要添置某些技术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租进所需设备,然后再将它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金融租赁是一种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以技术设备、办公设备等动产为租赁对象,以经济法人为承租人的新型金融业务。目前我国常用的金融租赁业务有以下几种:1.直接租赁:最普通的形式2.转租赁:即租进租出3.回租租赁:紧急融资方式,适合于资产流动性差的企业4.杠杆租赁:自筹资金少,主要依靠抵押贷款获取高利润例题:单选在金融租赁活动中,一种适合于资产流动性差的企业进行紧急融资的方式是()。A.杠杆租赁B.直接租赁c.回租租赁D.转租赁答案:c(六)财务公司业务财务公司是产业企业和金融企业融合的产物。财务公司的资本以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投资为基本形式。财务公司和信贷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各项专用基金和存款,通过信用方式集中起来后为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它不能对企业集团和成员企业以外的单位及个人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财务公司可以办理同业拆借、境外外汇借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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