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宋代经济师初级

菇凉我的幸福不要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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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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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曾瑜 男, 1939年生,原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宋史研究会会长、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特聘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曾著有 《鄂国金佗(左禾右卒)编、续编校注》、《尽忠报国———岳飞新传》、《宋朝兵制初探》、《宋朝阶级结构》、《金朝军制》,历史小说《靖康奇耻》、《河洛悲歌》等 。姜锡东 男, 1961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中国古代经济史、宋史的研究,被评定为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兼任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中国宋史研究会理事,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著《宋代商业信用研究》获河北省第四届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论文《宋代交引铺的经营活动及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获河北省社联二等奖。主持编写十卷本《中国改革通史》,主编《中国经济发展史·宋辽夏金元卷》等多部著作。专著《宋代商人和商业资本》(中华书局2002年12月出版)获2003年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 男, 1940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宋史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法律史、宋史研究。出版专著《宋代法制研究》、《宋代法律史论》等书,合著出版了《宋朝典制》。《宋代法制研究》一书获河北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二等奖。主编《中国改革通史》综合卷。《宋代立法简论》获河北省社科二等奖。李华瑞 男, 1958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原河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主要从事辽宋夏金史及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被评定为河北省跨世纪优秀人才,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现兼任中国宋史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历史评审组成员,1999年获河北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称号,2002年获第三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即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先后出版了《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宋夏关系史》、《中华酒文化》、《王安石变法研究史》等专著。《宋夏关系史》获河北省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获河北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刘秋根 男, 1963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经济史、宋史的研究,先后出版了《中国典当制度史》、《明清高利贷资本》等专著,其中《中国典当制度史》获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专著类二等奖,《明清高利贷资本》获河北省第八届(2002年)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参予撰写的《清代经济通史·清代经济卷》获郭沫若历史著作专著类二等奖(2002年)。2004年入选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汪圣铎 男, 1948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宋史、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出版专著《宋两财政史》(上、下)、《中国钱币史话》、《宋真宗》、《两京梦华》、《两宋货币史》、《两宋货币史料汇编》等,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曾获中国钱币学会第一、第二届学术成果“金泉奖”。《两宋货币史》于2004年获河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专著一等奖。王善军 男, 1966年生,博士后,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宋代宗族、辽代宗族的研究,已出版专著《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获河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专著类二等奖。王菱菱 女。 1954年生,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 , 宋史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宋代经济史、矿冶业史研究,专著《宋代矿冶业研究》将于近期出版。高树林 男, 1932年生,教授。主要从事辽金元经济史、人口史研究,出版专著《元代赋役制度研究》,该书获河北省第六届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专著类三等奖。闫孟祥 男, 1960年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宋代思想文化史研究。此前曾于西北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完成科研课题:大乘佛学与理学核心义理比较研究。 男, 1966年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辽金元史、北方游牧民族史研究。王晓薇 女, 1974年生,硕士,实习研究员,在读博士。主要从事宋代政法史研究。王志双 女, 1974年生,硕士,实习研究员。主要从事宋代政治史研究。贾文龙 男, 1974年生,硕士,实习研究员,在读博士。主要从事宋代政治史研究。丁建军 男, 1966年生,学士,讲师,在读博士。主要从事宋代文化史研究。校内博导 : 李振纲 ,男, 1956年生,教授,博导。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研究。李金铮 ,男, 1965年生,河北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导,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校外兼职教授 : 乔幼梅 ,女,山东大学 历史系 教授,博导,原中国宋史研究会副会长。黄宽重 ,男,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金渭显 ,男,韩国明知大学教授,韩国宋辽金元史学会会长。游 彪 ,男,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系 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苗书梅 ,女,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杜建录 ,男,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宋史中心兼职博导。孙洪涛 ,男,河北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教授。李瑾明 ,男,韩国外国语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曹福铉 ,男,韩国京畿大学讲师,博士。王嘉川 ,男,江苏扬州大学历史副教授,博士。方建新 ,男,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方 健 ,男,苏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高级经济师。刘浦江 ,男,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副教授。杨富学 ,男,敦煌研究院研究员。龚延明 ,男,浙江大学人 文学院 教授,博导,中国宋史研究会副会长。宋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校外兼职): 朱瑞熙 ,男,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博导,中国宋史研究会会长。黄宽重 ,男,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博士。邓小南 ,女,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导,中国宋史研究会理事。程民生 ,男,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导,中国宋史研究会副会长。包伟民 ,男,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历史系 教授,博导,中国宋史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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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吖头

宋朝的经济之所以发达,得益于其完善的商税制度,国家对此很重视,建立了严密的税收规则,还有各种税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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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单曲循环

因为宋朝实行海关制随后发展大量经济。宋朝的制度是师大附共天下,因此,有很多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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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强大时定给你天下待我完美时定给你全部

因为宋朝的经济往来比较频繁,所以宋朝经济会比较发达。宋朝的制度比较开明,而且很多制度具有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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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一直温习说服自己

宣抚使宋朝宣抚使地位相当于执政大臣,或由执政大臣担任。最初的职责是巡视地方、存问官吏百姓,如咸平三年(1000)参知政事向敏中为河北、河东沿边宣抚大使即是。以后演变为一路或数路的军事统帅,庆历八年(1048),参知政事文彦博任河北宣抚使,则是专为镇压贝州王则而设的军事统帅。皇祐四年(1052),枢密副使狄青任宣抚使,是武臣任宣抚使之始。北宋末,宦官童贯等也曾任宣抚使。  北宋时,宣抚副使只是副长官,并不单独设置,判官则是高级属官。南宋设置的宣抚副使和宣抚判官,都系长官,这是因为资浅而降低使名之故。 经略使宋代在西北﹑西南边境地区亦设置经略使,但不常置。咸平五年(1002)﹐宰相张齐贤出任经略使﹐为西北的军事统帅﹐节制西北数路军马以抗击西夏。未几即罢。同年秋﹐钱若水任并﹑代经略使﹐为一路的军事长官﹐次年亦罢。宝元二年(1039),因西夏进扰﹐泾原﹑秦凤路安抚使夏竦﹐鄜延﹑环庆路安抚使范雍﹐皆带经略使。此后﹐陕西各路和河东路的安抚使﹐例皆带经略使﹐其主要职责为抗击西夏和招抚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皇祐四年(1052)﹐因侬智高叛乱﹐设广南东路﹑广南西路安抚使﹐皆带经略使﹐此后遂为定制﹐直至宋亡。此外﹐绍兴六年(1136)曾以襄阳临近伪齐﹐按照陕西旧例﹐荆湖北路的安抚使也因而带经略使﹐次年罢。 安抚使安抚使是中国古代官名,为由中央派遣处理地方事务的官员。隋代曾设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兼职。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视经过战争或受灾地区,称安抚使。宋初沿之,为诸路灾伤及用兵的特遣专使。后渐成为各路负责军务治安的长官,以知州、知府兼任。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始设西川﹑峡路安抚使﹐泾源等十五军州安抚经略使等。以后﹐凡诸路遇天灾及边境用兵﹐辄派安抚使“体量安抚”﹐事毕即罢。仅陕西﹑河东﹑河北及两广等路常置安抚使司﹐掌管一路民政﹐以知州兼任安抚使﹐但必须由太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从官者兼任﹐官品低者只称“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或“管勾安抚司事”。南宋初期﹐各路均设安抚使司﹐唯广东﹑广西两路仍于“安抚”前加“经略”二字。一般以各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安抚使﹐如系二品以上﹐则称“安抚大使”。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政﹐有“便宜行事”之权﹐实际上成为一路的第一长官。宁宗后﹐各路兵民之政分别由都统制司等分管﹐安抚使反成为闲职安抚大使隋代曾设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兼职。安抚制置使。置制使、置制大使唐代后期在用兵前后为控制地方秩序设置,位在刺史之下;五代时成为地区的军事长官。宋代延置,掌措置捍卫疆土的军事,初不常设。南渡后,因对金作战,设置渐多,多以安抚使兼充,得以便宜制置军事,资望特高的,称制置大使。官名。唐大中五年(851),始以大臣充诏讨党项行营都统制置等使。北宋不常置,掌筹划沿边军事。南宋设置渐多,掌本路诸州军事,多以安抚大使兼任,可便宜制置军事,有四川、江淮、京湖等制置使。其秩高望重者称制置大使。唐代后期在军事行动前后为控制一方秩序而设。北宋边疆地区临时性的军事统帅。如太平兴国四年(979) 灭北汉时﹐潘美曾任北路都招讨制置使。元丰五年(1082)﹐宋夏战争期间﹐陕西各路原已设有经略安抚使﹐作为常设的军事长官。此时﹐宋政府拟由泾原路进攻西夏﹐任命宦官李宪为泾原路经略安抚使兼制置使﹐授以节制陕西各路军队之权。后因宋政府的计划改变﹐制置使亦随而撤销。后又任命李宪为熙河﹑秦凤路经略安抚使兼制置使﹐不久又罢。崇宁四年(1105)﹐为夺取河湟地区﹐曾任命宦官童贯为熙河兰湟﹑秦凤路经略安抚制置使。北宋末﹐曾以种师道为京畿﹑河北制置使﹐作为抗金的军事统帅。南宋初﹐常设制置使为方面军统帅﹐以抗金或镇压叛乱。辖区内的安抚使及地方官吏并受节制﹐后改为只节制军事﹐其它归地方政府。建炎四年(1130)定位在招讨使之下﹐后又规定安抚使不再带制置使﹐制置使只作统兵文武官员的官衔﹐也不常置。只有四川安抚使仍带制置使﹐职权略同于宣抚使﹐但不管财政。官高者或称制置大使。此外﹐还设沿江制置使﹑制置副使﹑沿海制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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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时光给我青春不朽

宋朝经济发达最主要还是当时的政策好,宋朝的商税和禁榷制度,

是促进宋朝商业繁荣的直接条件。

第一,商税制度的重视

宋朝的商税制度可以说是历史上一个很重要的突破口。在宋朝之前的朝代中,商税多是在国家的这个税收当中,只占很小很小的一部分比例。并且之前的朝代也大多都是重农抑商的政治政策,所以对商人征税的方面一直都没有引起朝廷的重视。

北宋时期,北宋的工商业方面越来越是发达,而且商品和钱币之间的关系也是直线攀升。这也就说明商业在宋朝已经相当发达且重要了。当工商业变得越来越壮大、越来越繁荣的时候,朝廷政府就不得不重视有关于工商业的问题了。所以宋朝也针对了工商业方面做出了政策上的调整。北宋的时候朝廷开放的政策就已经是农商并重了,不再是单纯的只看重农业,同时也要大力的发展商业。

在北宋初期的时候,赵匡胤就建立了明确的征商方面的制度。对于城镇市场里的小商小贩,还有港口要道的一些经营者们开始征收商税。当时的宋朝就已经建立相对严密的政策以及专职商税的机构,并且还有统一的税率和完善的征商则例。

在宋太宗赵匡胤时期不单单是开始了对商税的重视,还有对于偷税,漏税的处罚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敢私藏货物被官司所捕获的,没收三分之一,仍以其半与捕者。

这说明北宋的税务管理体系相对于之前的朝代来说,都是比较成熟的。而当时的商税的征收也已经成为了一项国策内基本制度加以实施的。

这种商业政策是让宋代经济发展越来也富裕的根本。也正是因为宋代的商业经济超越了之前时代的发展,所以这让朝廷不在把商业的发展,看作是国家的负面影响,不在把商业跟腐败划等号,而是把它看作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国家对于商业的重视,使得国内大大小小的一切商品,哪怕是民间的商贩都开始迅速崛起,已经俨然成为了大宋朝代的顶梁柱之一。一个行业越来越繁荣的程度跟它在国家财政税收内的增长显然是直接挂钩的。

所以北宋时期征收商税的数量从宋太祖到宋仁宗一直是直线上升。宋太祖年间全国商税的征收数量已经高到了400万贯,宋仁宗的庆历年间更是直接暴涨到了2200万贯,占据财政总收入的。这绝对是在北宋之前都没有过的。

第二,禁榷制度的强化

禁榷制度大家都知道,其实就是我国封建社会对一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营专卖的制度。这个方面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我国古代的盐。我国古代的盐是从春秋开始就十分重视,并且有政府所直接管理专营专卖的。除了盐之外,铁和茶叶也是禁榷范围内必不可少的存在。

但是在北宋时期,禁榷制度的范围开始被进一步的扩大,从一开始的食盐,茶叶,铁之外,还曾加了,酒,药品,香料,矾,醋,铜,锡,铅,粮食,还有一些纺织品和煤等等。这些东西因为大多数都是对外贸易的主要货物,所以就被统统都加入了禁榷的范围之内。

禁榷制度所监管并不是这些物品是否会有人私自出售,就连这些物品的生产,以及流通到了什么领域,宋朝政府都是严格控制的,可以说是加强了对商品们全程管理。但是这个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如此的,也是随着时间的推荐一点一点完善的。

这两只制度的改变让宋朝的经济收入有了很大的改善以及提高,对于尤其是重视商税这一制度可以说是封建社会历史上的突破点。但是禁榷制度却是有利有弊并不是完全都是好的,但也正是这两项制度才会导致宋朝的国力非常的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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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刊RTGFJM

宋代官职表(三师) (三公) (三孤) 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太尉、司徒、司空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正一品 (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从一品总理全国政事参知政事正二品副相 枢密院枢密使(知院事)从一品正二品专司“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以及“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戌赏罚之事” 副使(同知院事)正二品 门下省侍中佐天子,审中外出纳之事。 门下侍郎佐侍中 中书省中书令佐天子,宣奉天子命令侍郎佐令 尚书令奉天子命而施政尚书省左、右仆射佐令左、右丞相佐令 三司使三司使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副使 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正三品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极端机密文件翰林侍读学士正三品翰林侍讲学士正七品崇政殿说书从七品 谏院知谏院掌规谏朝政缺失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各一人)从二品宋之六部、组织上属于尚书省。 侍郎(各一、二人)从三品郎中正六品员外郎从六品 御史台御史大夫从二品专掌监察、执法1.“大夫”为加官,不除人。“中丞”为实际上之台长。 御史中丞从三品台长侍御史(台院)从六品殿中侍御史(殿院)正七品监察御史(察院)从七品 (九卿) (九寺) 卿(各一人)正四品(或从四品) 宋之九卿: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少卿(各一至二人)从五品(或正六品) 国子监祭酒从四品掌教育行政司业正六品国子博士正八品国子监丞正八品 路转运司:转运使、副使、判官掌一路财赋、又兼管监察官司吏之事南宋谓“漕司” 提刑司:提点刑狱公事掌司法和刑狱南宋谓“宪司” 提举常平司: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务南宋谓“仓司” 提举学事司:掌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以上各官谓之“监司”。 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南宋谓“帅司” 府知府事(各一人) (府尹)开封尹正三品掌府之事宋于首都、陪都及特要之地称“府” (少尹)开封少尹从六品(判官) (推官)开封府均从六品 州(判某州事) (刺史)从五品掌州之治宋不设“太守”,“刺史”乃虚衔。 判某州事(权知某州军州事) 知州(简称)兼指挥军事监县知某军事戌兵驻县官,兼管军事宋代之县,分为:赤县:在京城内畿县:京城外望县:四千户以上紧县:三千户以上上县:二千户以上中县:千户以上中下县:不中千户下县:五百户以下 知某监事知县(县令)赤县:正七品畿县:正八品其它:从八品掌县之治县丞(小邑不置)赤县:正八品畿县:从八品其它:从八品主簿(小邑不置者以尉兼)赤县:从八品畿县:正九品其它:从九品尉赤县:从八品畿县:正九品其它: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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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小子都怪你

经略使是宋代军事长官,宣抚使是历史官名,安抚使为诸路灾伤及用兵的特遣使臣,制置使是北宋边疆地区临时性的军事统帅。

宣抚使、制置使都是方面大员,是战区一级的最高统帅,安抚使一般是一个路的地方军政长官,经略史主要是保卫边疆的地方军事长官。

1、经略使

一种临时性的边疆地区军事长官,唐贞观年间始设,宋代在西北、西南边境地区亦设置经略使,但不常置,其主要职责为抗击西夏和招抚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

2、宣抚使

巡视地方、存问官吏百姓的一种临时官职,掌宣布威灵、抚绥边境及统护将帅、督视军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以后演变为一路或数路的军事统帅。

南宋以后,常带“处置”二字,称宣抚处置使,职权较宣抚使更大。宣抚使在南宋初年设都督军事之前,为方面军最高统帅,此后的地位、职权低于都督军事。

3、安抚使

派大臣巡视经过战争或受灾地区的一种临时性的地方军事长官,后渐成为各路负责军务治安的长官,以知州、知府兼任,必须由太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从官者兼任。

南宋,各路均设安抚使司,唯广东﹑广西两路仍于“安抚”前加“经略”二字。一般以各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安抚使。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政﹐有“便宜行事”之权,实际上成为一路的第一长官。

4、制置使

北宋边疆地区临时性的军事统帅,唐大中五年(851)始置。北宋不常置,掌筹划沿边军事。南宋设置渐多,掌本路诸州军事,多以安抚大使兼任,有四川、江淮、京湖等制置使。

5、制置大使

与制置使一样,一种临时性的地方军事统帅。辖区内的安抚使及地方官吏并受节制,后改为只节制军事,其它归地方政府。制置使官高者称制置大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抚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宣抚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制置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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