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3
浏览数
14352
花开若相依花落沫相离
看单位是什么性质,如果是教育性质,当前去主管教育的部门举报,如果是劳动性质,当然去劳动部门相关的单位举报,如果是私立单位,也可以直接去劳动部门举报,建议向职称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可以去发证机关投诉,比如说会计证是财政厅发的,就去财政厅投诉。可以到其资质监管单位网上或电话投诉、举报,如果是注册的,可以要求注销。监管单位会查并作出处理的。可以和发证机关联系,询问证书如何补办,被盗用证书如何处理。登报申明证书已经被盗用,如果能和发证机关联系清楚,能重新给你制证,你甚至可以申明被盗用证书已作废。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处理,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被盗用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被盗用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盗用他人职称证单位有哪些处罚1、通常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八条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牧师街霸
法律分析:如果是注册的,可以要求注销。监管单位会查并作出处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