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改卷人

经济师考试(经济师)2025-05-13 05:20:25点击:12109

国家统计局、经济部门、高校。1、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是最权威的阅卷机构之一,负责编制和发布国家经济统计数据,同时也是高级经济师考试的主要阅卷机构之一。2、经济部门:经济部门是高级经济师考试的阅卷机构之一,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3、高校:高校和研究机构参与高级经济师考试的阅卷工作,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

本文分享的是经济师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本规定所称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考、考试系统操作、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职能的单位。第四条 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第二章 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六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 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十条 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第三章 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三)擅自为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四)提示或者暗示人员答卷的;(五)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者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七)未执行回避制度的;(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第十四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给予相应处分:(一)因命(审)题(卷)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或者取得相应证书的;(三)因失职造成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四)擅自将试卷、试题信息、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五)故意损坏试卷、试题载体、答题纸、答题卡的;(六)窃取、擅自更改、编造或者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七)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八)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九)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十)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十一)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十二)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试题载体、答题纸等或者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试题载体、答题纸、答题卡等的;(十三)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人员的;(十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十五条 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处理程序第十六条 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人员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对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被处理的人员。第十八条 被处理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3月15日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在本规定施行后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在本规定施行前发生的行为按本规定属于违纪违规行为,但按原规定不属于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作为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局专业人员。在2022年中更省份都举办了多种的考试,中级经济师考试就是其中之一,并且试卷是由教育局专业人员进行批改的,而且在改卷过程中所有考生的信息都是被隐藏的,是绝对公平公正的。

经济师考试改卷

教育局专业人员。在2022年中更省份都举办了多种的考试,中级经济师考试就是其中之一,并且试卷是由教育局专业人员进行批改的,而且在改卷过程中所有考生的信息都是被隐藏的,是绝对公平公正的。

经济师可以复卷吗:考经济师是可以复卷的。众所周知,像初级会计、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考试都会存在成绩复核这一项内容,而对于经济师考试,每当考试结束以后,总会有考生问及成绩复核的问题,那么经济师考试能不能够申请成绩复核?今天,会计知识网就为大家统一回答这个问题。经济师考试成绩复核  经济师考试能不能申请成绩复核?  根据人事部发布的考试要求,在经济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假如考生对自己的分数存在异议的,都可以向官方提出成绩复核的申请。不过要注意一点就是,在成绩公布后,考生必须要在有效期内提出复核申请,否则错过了规定时间,此业务将不予受理。  经济师成绩复核注意事项  1、关于复核的内容  关于经济师考试成绩复核,并不是说是把试卷中所有考题全面复查一遍,根据要求,客观题原则上是不进行复核的,而主观题方面,主要复查的是是否出现漏评、计分错误等异常的问题,同样也是不进行全面的复查。  2、关于复查流程  对于对经济师考试成绩产生异议的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向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然后考试机构收到考生递交的申请后,在汇报至人事部考试中心,一般来说,经济师考试成绩整个复核流程持续一个月左右,一个月后就会将复核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各位考生。  3、确保信息准确  大家在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前,将会填写一份成绩复核申请表,表中将包含考生个人姓名、复查科目、准考证号、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重要信息,考生在递交申请表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清楚所填信息是否有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递交,否则申请无效。

国家统计局、经济部门、高校。1、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是最权威的阅卷机构之一,负责编制和发布国家经济统计数据,同时也是高级经济师考试的主要阅卷机构之一。2、经济部门:经济部门是高级经济师考试的阅卷机构之一,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3、高校:高校和研究机构参与高级经济师考试的阅卷工作,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

经济师可以复卷吗:考经济师是可以复卷的。

中级经济师考试改卷

中级经济师每年的教材会有调整,但是重要的知识点不会有很多变化,至于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近些年都没有太大改革,各位考生还是可以参考中级经济师2022年的学习资料来备考。

2023年中级经济师会改革吗

教材应该会有变化,但是报名条件和考试形式等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

从2018年开始,中级经济师考试形式发生了改变,考试为上机考试,也就是考生需要使用电脑答题。知识点也由原来的一套试卷120个知识点改变为现如今的4套试卷,备考范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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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出题方面也变的越来越灵活,没有经过仔细备考的直接参加考试,想要顺利过关是几乎没有可能的。所以,想要考试通过,必须要熟悉教材知识,然后反复做题,掌握了考试动向之后,可以有一个比较满意的考试结果。

中级经济师近几年报考人数明显增多,想要报考并且顺利过关,需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这样才可以有效增加考试通过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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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专业人员。在2022年中更省份都举办了多种的考试,中级经济师考试就是其中之一,并且试卷是由教育局专业人员进行批改的,而且在改卷过程中所有考生的信息都是被隐藏的,是绝对公平公正的。

根据目前行业发展状况来看,随着对经济师人才需求量的增加,报考经济师人数越来越多,其证书含金量也逐渐在提升。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在起,经济师考试经历了一次重大的变革,那么具体存在了哪些变动?对2021年考试有哪些影响?我们来看看吧。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存在哪些变动?1、专业调整最新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将中级经济师考试专业设置进行了调整:将原有的15个专业类别调整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其中,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邮政专业合并为运输经济专业,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专业合并为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产权为新增专业。15个专业调整为10个,意味着对考生要求更高。2、成绩有效期自起,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成绩滚动,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比之前的1年通过2科才能拿证,这个变化对考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是,这样的变化或许也是国家在逐步提升“考试难度”的一个预警!学习建议1、制定计划并强制执行经济师考试的知识点繁多,道路漫长,因此,想要合理分配自己的时间,就需要制定周密详细的学习计划,并强制自己去执行。2、抓重点在学习过程中应突出重点,首先,全面学习基础性的章节内容,能够掌握基础;其次,在基础性章节全面掌握的基础上将考试中必考的章节全面掌握,对于非重点章节,掌握其基本的理论知识即可,对于教材中比较晦涩难懂的词汇以及难度非常大的部分可以选择战略性的放弃,要进行适当的取舍。3、做题掌握了理论基础知识,还需要动手做题进行巩固,很多人学完后都会产生自己全部掌握的错觉,一做题才发现没有并没有掌握。所以备考还需多做题!

经济师考试谁来改卷

是。中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合格标注、考试时间等皆是由全国统一制定和安排,中级经济师考试题目师全国统一命制的。中级经济师考试题目是全国统一的。中级经济师考试的命题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考试猎考网委员会来完成。具体分工为猎考网委员会拟定考试大纲,负责命审题工作,研究提出考试专业设置、考试合格标准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则确定考试大纲、专业设置,公布考试合格标准。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考点(11月12日下午卷)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国家统计局、经济部门、高校。1、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是最权威的阅卷机构之一,负责编制和发布国家经济统计数据,同时也是高级经济师考试的主要阅卷机构之一。2、经济部门:经济部门是高级经济师考试的阅卷机构之一,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3、高校:高校和研究机构参与高级经济师考试的阅卷工作,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经济师考完成绩由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来批改。因为这是国家的规定。经济师,是中国职称之一。 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政策制定、实施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