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直通车评高级经济师细则
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的时候,报名系统会根据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时间来计算工作年限。但是考生在填报具体的报名信息时,还是需要以考生自身真实的工作年限进行判定。
评审条件
工作能力条件
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主持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营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
2.作为骨干连续参与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营或管理工作3年以上。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市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上述有关广东高级经济师申报以及评审条件的信息仅作部分展示,完整的信息需要考生自行查看官网。如有异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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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评审标准细则具体如下:
一、标准细则
1、通过高级经济师考试
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线且超过的,成绩5年内全国有效,但是成绩仅仅达到考试当年省线的成绩很有可能次年就会作废,因此建议考生尽可能拿到高分并通过全国线。
2、论文发表数量达到规定要求
高级经济师评审一般需要发表2——4篇论文,篇幅要求是2000——5000字左,刊物要求是需发表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
3、其他申报材料
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等。具体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二、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
高级经济师评审虽然各个地方有所差异,但是主要有6个流程,具体为:①申报、审查②初审③评议 ④评审答辩⑤评审公示审定、发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生一定要清楚本地区的流程要求,严格按照流程次序和时间安排,准确、完整、真实的准备评审全过程。
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高级经济师评审一般要求申报人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方可参加评审。评审一般需要发表1——4篇论文,各省对论文发表的要求有细微的差别。
一般来说文章需发表在有国内统一刊号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所谓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之分,主要为方便管理,根据期刊主管单位的级别而做了区别。
即国家单位主管期刊为国家级期刊,省单位主管期刊为省级期刊。但无论是国家级期刊还是省级期刊,都必须具备CN刊号和ISSN刊号。
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组织专业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工交、基建、商业、餐旅、物资、供销、经贸、金融、计划和劳动工资管理、经济研究等经济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省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市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 (五)从事经济专业研究工作,承担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2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筹建的重点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四)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五)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2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3项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六)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经济著作1部,以及在专业刊物(cn或issn刊物,下同)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2篇以上。 (四)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广东直通车评高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的时候,报名系统会根据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时间来计算工作年限。但是考生在填报具体的报名信息时,还是需要以考生自身真实的工作年限进行判定。
评审条件
工作能力条件
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主持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营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
2.作为骨干连续参与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营或管理工作3年以上。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市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上述有关广东高级经济师申报以及评审条件的信息仅作部分展示,完整的信息需要考生自行查看官网。如有异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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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只要符合下列的任一条件,即可报名参加广东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师是什么?高级经济师是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后获得的职称。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部分地区是评审的方法进行。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并且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是6月18日,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考试分为两个批次考试,具体安排如下:6月18日上午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第一批次);下午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第二批次),具体的考试时间请考生以准考证为主。高级经济师考试注意事项1、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2、考生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每个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场)3、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两者缺一都不可以进入考场。
高级经济师原则上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广东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包括学历资历条件、工作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成果条件和破格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如下:一、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下同)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连续主持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营或管理工作 2 年以上。2.作为骨干连续参与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营或管理工作 3 年以上。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重点项目 1 项以上或市重点项目 2项以上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4.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如营业收入、盈利税收、单位能耗、人均产值等,下同)连续 3 年以上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5.从事经济研究工作,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省(部)级课题 2 项以上,或市(厅)级课题 3 项以上。6.主持大型企业(集团)、事业单位重要职能(生产运行、战略规划、市场开发、人力资源、法律实务、投资改造等)部门工作 3 年以上,其中,主持完成企业(集团)重大经营管理项目2 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果。7.从事应用经济研究(咨询、分析)工作 3 年以上,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重点课题或大、中型企业重点研究、咨询项目1 项以上。三、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 2 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做出突出贡献。政策性亏损企业不作盈利要求。2.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做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获得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排名前 5 名,或省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 3 名、二等奖排名前 2 名。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筹建的重点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4.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 3 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如营业收入、盈利税收、单位能耗、人均产值等)达到省内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做出突出贡献。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课题形成的研究成果被市(厅)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用。6.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做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7.主持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 2 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做出突出贡献。四、学术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出版经济著作(主要编著者,下同)1 部,以及在专业刊物(CN 或 ISSN 刊物,下同)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1 篇以上。2.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2 篇以上。3.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1 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 2 篇以上,单篇字数不少于 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 3 人(含申报人),其中选为主送论文的需本人独立撰写;或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1 篇,以及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 2 篇以上。4.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1 篇,以及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 2 篇以上。五、破格申报条件工作业绩突出,有重大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有 2 名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猎考网提供书面推荐意见,可不受上述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成果条件的限制,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1.获“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万人计划”创业领军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特等奖(第一完成人)、“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特聘教授等或省批准的经济类猎考网称号者。2.在粤东西北或基层工作 10 年以上,实际工作业绩突出的经济从业人员,获县级以上表彰。3.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主要人员,申报时任职企业连续 3 年经营收入 10 亿元以上,且经济效益较好(以审计报告为准)。4.申报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发明人排名前 2 名)累计获得 1项以上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或累计获得 2 项以上广东发明人奖、广东专利优秀奖,或申报人累计取得 3 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奖(发明人排名第 1 名)的。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 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设置情况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评高级经济师打分细则
2023年高级经济师成绩60分合格。
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公告可知:对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是试卷满分的60%。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满分是100分,及格分数为满分的60%,所以考试及格标准是60分。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高级经济师是人力人才体系中的一种职称,主要考核其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该考试分为初、中、高级,其中高级经济师是最高级别,只有通过考试并满足相关条件后才能获得此职称。
高级经济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学和管理学,涉及的专业包括农业经济、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确定初级、中级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
2、根据国家战略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可以单独划定相关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3、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状况,确定本地区本年度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的使用标准。
4、各地区、各部门及具有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开展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高级经济师评审标准主要体现在学历、资历和政治素质两大方面。学历、资历方面需要满足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等等。
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直通车高级经济师
下载APP首页 > 高级经济师 > 申报评审山东济宁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来源: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8-31普通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申报评审时间和范围(一)申报评审时间2022年度我市组建的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应提前制定评审计划,并于12月底前完成申报、评审、公布、发证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需延期申报或11月底前仍未组织评审的,须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我市未设置评审委员会(含委托评审)的,根据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时间安排进行。我市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原则上应于9月底前完成考试。(二)申报范围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3.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和外市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有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标准条件,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条件执行,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2. 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56号),2022年我市初级职称继续实行考核认定,不再组织评审。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4.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5.非企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6.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7.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8.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市在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系列实行初、中级“以考代评”,不再组织评审;副高级实行“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方可申报参加评审。具体考试安排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9.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市在审计专业高级职称实行全市统筹“打包申报”。10.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前组织面试答辩,答辩可采取个人述职和答题等方式进行,答辩内容为参评对象的工作情况、业绩成果及参评论文代表作等情况,面试合格方可参加评审。鼓励副高级职称评审增加面试等测评环节。11.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12.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13.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14.建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越过初级直接申报中级职称。15.按照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求,经组织选派脱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证明后,其年度内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的或连续两年内超过5个月的,可视同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选派期间专业工作量按照在岗工作水平的2倍统计,现职称聘期内可以累计计算。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按原政策执行。16.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员要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本年度,“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与“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后台数据共享的方式进行对接,专业技术人员只需在我市平台进行培训和学时申报等操作,学时记录将自动推送到省平台,个人无需另外操作。17.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全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我市“以考代评”的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2个职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省市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11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三、申报和审核要求(一)申报要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评审计划确定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申报评审通知。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专业技术职称”模块进行填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二)申报程序1.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2.用人单位应当打破档案、身份的限制,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3.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4. 推荐参加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推荐参加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省授权我市组建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审核呈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各县(市、区)也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未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一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四、评审组织要求(一)评审委员会组建及调整2022年度我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党校教师、工艺美术、法医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冶金工程、黄金工程、安全工程、文学创作等系列(专业)因申报人数较少,我市不再组建相应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联系好委托评审事宜,经我局出具委托函后统一委托评审。档案系列中、初级实行全省统一“以考代评”,不再设置相应中级评审委员会,初级职称不再适用考核认定有关规定。2022年度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评审委员会,在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供应链管理评审专业。继续开展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我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按照要求自主申报,评审结果全省通用。(二)评审委员会评审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遴选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方式和办法,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质量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可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申报人员单独分组进行评审,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加大服务基层力度,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特点建立专家服务基层积分制度,积分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三)公示和发文发证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五、纪律要求(一)严肃评审纪律。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报名条件: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报名时间: 一般在6月初-7月中旬报名你可以去中华会计网校 网上去查询,有各地信息的汇总。
报名后收到短信即可缴费。
个人缴费:
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申报系统“我的申报状态”提示或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完成申报。
申报时间
1.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体育、新闻、出版、播音主持人、翻译、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证员等系列(专业)各级别职称,以及会计、统计、审计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26日;
2.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申报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26日;
3.高级经济师申报以及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试点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23日。
其它重点关注事项
1.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申报流程进行了调整优化,职称申报系统同步升级改造。请申报人重点关注申报流程,合理安排信息填报、单位公示和提交系统的时间,以免影响顺利申报。
2.因申报人员较多、上传材料量大,请申报人尽早上传公示等材料,避免在报名最后一天可能因系统拥堵等原因提交失败。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不设现场审核(“直通车”除外)。
4.全市职称评审现场答辩时间集中在8-11月,届时将按照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现场答辩的相关防疫要求,并将提前通过申报系统、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申报人,请申报人务必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现场答辩相关准备。
5.在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重点节点上,申报系统将向申报人注册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请申报人随时关注。
6.卫生技术系列高级以及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技校教师等系列各级别职称的报名工作,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服务机构安排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市人民政府-7月6日起启动2021年度全市职称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