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著作权归属哪里

经济师考试(经济师)2025-05-17 05:53:40点击:7727

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以下明确规定: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备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3)除上述作品以外的,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权利归作者享有。但这类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相关法条:《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现在的著作权法最新的是2010年的,但是我还没详细看。我援引2001年的为你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作者自己,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只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优先使用的权利。但是也有特殊情形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详细的你可以查看该法条。另外,我补充一下,你也可以就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问题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合同,职务作品完成后就按照合同协商好的内容履行,避免发生纠纷。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高级经济师著作权归属

2020中级经济师改革确认增加知识产权。

其中,2020年度经济师职称(初级、中级)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和11月1日。两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选择题。《经济基础知识》考试时长为90分钟,105道选择题,满分140分。《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时长为90分钟,100道选择题,满分140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10个类别

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出首批知识产权师高级职称

扩展:经济师职称考试、经济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区别。

职称考试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执业资格考试则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一、初中级经济师报考专业调整(15个专业变为10个专业)

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专业科目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纪、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具体调整变化如下:

二、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有效期调整(由1次过2科变为2年过2科)

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即2020年起,经济师只考过1科,成绩是可以保留1年的,下年只考没过的那科就行。注意:该政策从2020年1月8日起,2019年考试的考生不适用。

三、初中级经济师个别专业发证区别与往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产权专业证书以专业名命名)

初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产权专业考试合格者,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其余专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本次改革后,初中级经济师不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仍为以考代评

2020年1月17日新公布的经济师考试规定和实施办法中并未提及经济师证书需要注册登记。故此,本次改革之后,经济师不再实行注册登录制度。

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即为经济师证书仍为以考代评的职称证书。

五、经济师将会实行继续教育

经济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考过这些资格证书可认定经济师证书

1、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七、经济师考点设置原则确定,考试为机考

考点原则上设在地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机考考点应具备足够数量的考点机、监考机、考试机等设备,并满足有关软、硬件要求。

2022年的高级经济师考试已经在六月份结束了考试,但是仍有部分考试地区由于受疫情影响没有开始考试,下面我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知识产权)部分考试大纲内容,即将参加补考的考生们快来看看吧!

考试目的和要求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知识产权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应试人员掌握并应用知识产权理论、方法和技巧,灵活运用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恰当地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以及管理、督导和研究等。

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

本科目题型设置多样,考核点复合程度较高。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综合、灵活地应用有关专业理论和政策法规,合理、深入地进行判断、分析或评价。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范围如下:

1. 知识产权基础。 包括知识产权制度概述,知识产权的取得机制、保护机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大工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原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体系,国际知识产权环境等。

2. 专利申请、授权与确权。 包括专利申请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授权程序中的疑难法律问题(专利保护客体、新颖性、创造性);复审程序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国际专利申请的特点和程序等。

3. 专利保护。 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权期限补偿,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与判定,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情形,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抗辩;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及赔偿计算方法、专利侵权损害评估制度、惩罚性赔偿;特殊情形下侵犯专利权的举证责任,侵犯专利权的诉前临时措施和诉前证据保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假冒专利行为以及法律责任,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等。

4. 专利运用。 包括专利运用的含义和类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高价值专利的含义;专利运营基金的主要模式,专利质押融资体系及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专利评估的常见方法;专利风险预警的内涵、主要内容、基本流程、操作实务及涉外专利风险防控;专利联盟的管理模式和构建,专利联盟的运行机制;专利布局的操作实务;专利导航的内涵和主要类型,专利导航的基本流程、操作实务等。

5. 商标申请、审查与注册。 包括商标与商标法概述,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现行商标法修正的背景和内容,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关、行政裁决机构及执法机关;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和途径,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商标异议、商标评审和商标注册;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和转让;注册商标的注销、撤销和无效宣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概念及马德里体系概况等。

6. 商标使用的管理。 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质押,商标的印制,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商标品牌策略运用,品牌企业的社会责任;商标代理制度建立的历史与现状,商标代理行业管理,商标法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监督管理等。

7.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包括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意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其他在先权利的关系与处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判定原则和标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判定因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类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政处理和司法审判,商标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及其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国际上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执法实践和保护程序,判定商标驰名的标准,驰名商标的保护与一般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企业海外商标风险防范及应急机制等。

8. 著作权。 包括著作权概念辨析,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著作权保护的理论基础;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保护期与权利限制;著作权转让、许可、质押,著作权资本市场与证券化,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标准,著作权法上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著作权侵权的救济,著作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我国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及其沿革,国家著作权发展战略,企业著作权发展战略;著作权国际保护及其新发展,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著作权国际保护与我国著作权制度的适应性等。

9. 地理标志。 包括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地理标志的审查与认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监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世界贸易组织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我国地理标志海外保护的实践等。

10. 商业秘密。 包括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制定,商业秘密相关合同的起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表现形式,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救济方式,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及后果,侵犯商业秘密的抗辩事由等。

1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遗传资源等。 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创新和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管理与运用;植物品种的创新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管理与运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商号等。

高级经济师开始全国统考,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内容包括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方面,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工商管理》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工商管理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全面掌握并应用现代工商管理理论和方法,系统分析企业竞争环境和竞争态势,辨析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威胁,确定企业发展战略,进行经营管理决策,建立企业制度与组织结构,提高市场营销管理、生产运营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做好企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运营工作,领导企业参与竞争等。

《农业经济》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农业经济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全面了解“三农”事业发展基础,把握农业农村重大战略,熟练掌握农业经济重要理论、知识框架和业务方法,以及灵活运用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农业农村相关的管理、督导、服务和研究等。

《财政税收》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财政税收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理解掌握财政税收的理论与制度,分析、处理和解决财政税收问题,理解掌握公共财政、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税收理论、公债理论、预算理论、财政政策与宏观调控等理论,熟悉和运用各种税收制度、财政税收制度规定,以及利用所掌握的理论与方法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等。

《金融》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金融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熟练掌握金融相关理论、方法和技巧,灵活运用金融政策与法规,深入、恰当地开展金融研究、服务和管理等。

《保险》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保险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秉持保险专业价值观与伦理规范,熟练掌握保险理论和实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创造性开展保险经营、管理、监管和研究等。

《运输经济》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运输经济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理解运输经济专业理论原理,熟练掌握专业工作方法和专业技术,灵活运用相关运输经济学知识从事运输经济专业实务工作,合理解决有关运输经济问题,有效提升运输经济效益等。

《人力资源管理》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理解组织行为学和劳动经济学等相关理论,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科学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督导和研究等。

《旅游经济》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旅游经济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熟练掌握旅游经济基本理论、战略思维,熟悉行业最新发展态势和相关政策法规,以推进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创造性地开展旅游经济活动等。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及工程伦理,熟练掌握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理论和方法,以及灵活运用相关法规政策,合理开展建筑与房地产经济领域专业工作,科学进行投资项目经济分析评价、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及研究等。

《知识产权》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知识产权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掌握并应用知识产权理论、方法和技巧,灵活运用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恰当地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以及管理、督导和研究等。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导读】参加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除了需要进行《经济基础》的复习,还需要进行专业实务的备考,实务专业有10各科目,分别是工商管理、财政税收、农业经济、金融、保险、人力资源、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作为2021参考考生,考试复习的依据自然就是考试大纲了,在新的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大纲没有出来之前,我们的参考大纲只能是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在新大纲出来后,再进行对比分析,把变化的考点进行更为深入的复习,掌握考试的要点,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高级经济实务参考大纲:知识产权,接下来就具体来了解一下。

考试目的和要求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知识产权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应试人员掌握并应用知识产权理论、方法和技巧,灵活运用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恰当地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以及管理、督导和研究等。

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

本科目题型设置多样,考核点复合程度较高。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综合、灵活地应用有关专业理论和政策法规,合理、深入进行判断、分析或评价。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范围如下:

1. 知识产权基础

包括知识产权制度概述,知识产权的取得机制、保护机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大工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原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体系等。

2. 专利申请

包括专利申请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授权程序中疑难法律问题(专利保护客体、新颖性、创造性),复审程序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国际专利申请的特点和程序等。

3. 专利保护

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认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责任,侵犯专利权的举证责任,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抗辩,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及损失赔偿,侵犯专利权的诉前临时措施和诉前证据保全;假冒专利行为以及法律责任,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等。

4. 专利运用

包括专利分析预警的主要内容、流程及操作实务;专利联盟的管理模式和构建,专利联盟的运行机制,专利联盟与技术标准;专利导航的主要类型,专利导航的基本流程,主要类型专利导航的操作实务等。

5. 商标基础

包括商标与商标法概述,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现行商标法修正的背景和内容,商标注册、行政裁决机构及执法机关(机构改革前后的变化);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和途径,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商标异议、商标评审和商标注册;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和转让,注册商标的终止(注销、撤销和无效宣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概念及马德里体系概况,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中国为原属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的审查(中国为指定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的程序,国际注册与逐一国家注册的差别等。

6. 商标使用的管理

包括商标的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质押,商标的印制,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商标品牌策略运用,品牌企业的社会责任;商标代理制度建立的历史与现状,商标代理行业管理,商标法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管理等。

7.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包括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意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其他在先权利的关系与处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判定原则,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判定因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类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理,商标违法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国际上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执法实践,判定商标驰名的标准,驰名商标的保护程序,驰名商标的保护与一般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企业海外商标风险预警及应急机制中我国对外联络机构及其职责,企业海外商标风险管控,应对海外商标风险的应急机制等。

8. 著作权

包括著作权概念辨析,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著作权保护的理论基础;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保护期与权利限制;著作权转让、许可、质押,著作权资本市场与证券化,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侵权的判断标准,著作权法上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著作权侵权的救济;我国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及其沿革,国家著作权发展战略,企业著作权发展战略;著作权国际保护及其新发展,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著作权国际保护与我国著作权制度的适应性,中美知识产权纠纷中的著作权问题等。

9. 地理标志

包括地理标志申请主体、申请程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实质性要求与运用,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权利的取得、使用与管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世界贸易组织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中国地理标志海外保护的实践等。

10. 商业秘密

包括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制定,商业秘密相关合同的起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表现形式,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救济方式,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类型及后果,侵犯商业秘密的抗辩事由等。

1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遗传资源等

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新和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管理与运用;植物品种创新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管理与运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商号等。

以上就是2021高级经济实务参考大纲:知识产权,总共11点内容,大家可以逐条进行认真复习,可以建立一个知识点框架图,2021年考生同时也要关注考试报名相关资讯,比如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等相关信息,一定要提前了解和关注起来,祝大家考试成功!

新增知识产权专业考纲:

2. 专利申请。辨析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构成以及具体要求,掌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以及专利保护客体内容,辨析发明、实用新型授权条件,掌握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熟悉专利复审、无效请求审查原则、法定理由,熟悉复审、无效请求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和专利文件的修改规则,掌握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申请的受理、检索、初步审查和进入国家阶段的处理。

3. 专利保护。掌握专利保护范围及其确定原则,辨析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与专利权权属纠纷的异同,掌握专利侵权行为类型与侵权判定原则,掌握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和侵权责任,熟悉专利合同纠纷的类型,掌握专利行政纠纷的类型和特点,分析专利行政裁决、诉讼、仲裁、调解的异同,掌握海外专利纠纷类型,熟悉海外专利纠纷解决策略。

4. 专利运用。掌握专利运用的含义,熟悉专利运用的相关政策,辨析专利产业化、商品化、金融化、专利竞争性利用和专利情报利用的主要内容,理解专利检索的含义,掌握专利检索式构建的技能,熟悉专利检索的步骤与常用策略,掌握核心专利、重点技术发展线路、技术空白点、技术热点分析方法和技能,掌握专利风险预警的分析方法,熟悉专利许可的含义、类型和法律效力,辨析专利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运用专利许可贸易相关技能,掌握专利转让的含义、条件、程序和操作要点,掌握专利质押的含义、模式、流程、常见风险及风险控制机制,熟悉专利保险含义、常见模式、产品种类以及注意事项,掌握专利布局的含义和流程,掌握专利导航含义、类型和流程等。

5. 商标基础。辨别商标定义以及商标特征,熟悉商标类型,熟悉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了解商标注册、行政裁决机构及执法机关,了解现行商标法修正历程,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掌握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查,掌握商标异议案的受理、实质审查,熟悉商标异议申请裁决结果和救济途径,掌握商标注册审查的结果,掌握商标评审案件的受理、审理、法律程序与后果,掌握无效宣告程序,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概念及马德里体系概况,熟悉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的审查,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的程序,掌握商标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

6. 商标使用。掌握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等法律规定,掌握注册商标的注销、撤销,掌握商标使用的内涵、方式等内容,掌握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和质押,理解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掌握因使用导致注册商标的撤销,掌握商标的印制,区别商标与品牌的异同,熟悉商标品牌培育和推广的政策,掌握商标品牌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熟悉商标品牌定位策略,熟悉商标品牌传播策略。

7. 商标保护。掌握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意义,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限制,辨析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其他在先权利的关系,掌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掌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判定因素,熟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类型,掌握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辨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理,分析商标违法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掌握驰名商标的法律意义,熟悉判定商标驰名的标准,掌握驰名商标的保护程序,辨析驰名商标的保护与一般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了解商标代理制度的法律沿革、管理、法律规定以及违法代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企业海外商标风险预警及应急机制。

8. 著作权。熟悉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发展,掌握作品的概念、要件、种类,理解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念、类型以及保护的特殊规定,掌握著作权客体的排除对象,掌握著作权的登记类型和效力,理解著作权的主体,理解特殊情况下的著作权归属,掌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以及设立条件,熟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及其运行方式和法律责任,比较著作权的人身权、财产权、邻接权的区别,熟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掌握著作权转让与许可的关系,理解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概念、特点和主要内容,分析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与普通许可异同,分析意定许可、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异同,熟悉著作权质押、资本市场与证券化,掌握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理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理解技术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掌握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发展状况以及基本原则。

9. 地理标志。理解地理标志产品以及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申请主体,熟悉地理标志申请程序要求,掌握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质性要求,熟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掌握地理标志产品以及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权利构成要素,理解实施地理标志权利的行为,掌握侵犯地理标志行为类型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主要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熟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概况、意义、基本内容和互认互保模式。

10. 商业秘密。掌握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熟悉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制定,辨析保护商业秘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掌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表现形式,熟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类型及后果,掌握侵犯商业秘密的抗辩事由。

1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遗传资源等。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主要内容及概念,熟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条件,掌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程序,熟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管理,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掌握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归属及限制,熟悉植物新品种权取得、无效与侵权责任,理解育种创新成果的保护与应用,掌握遗传资源的概念、特征与价值,熟悉我国与国际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状况,掌握我国及国际上对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情况,熟悉我国与国际上对民间文艺保护制度与利用现状,掌握侵害商号的概念、行为表现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高级经济师著作权归属哪个部门

组织评审的都是各省人社厅,具体评审机构各省不同:河南省发改委、山东省经信委、、、、、、新官方消息:高级经济师是副高,正高级经济师是正高(有的省称为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查阅原文可搜“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必搜最关键的“郑密路航海路”。一、高级经济师(副高)考评程序。取得高级经济师(副高)要经过报考、考试、评审三个程序。(一)报考:高级经济师2021年报名工作计划时间各省各地有所不同,预计3月-5月将陆续完成高级经济师2021年报名工作。高级经济师的报考条件: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二)考试。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2020年起全国统一考试,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考试题型是主、客观题结合,包括单选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三种题型。单选题20题*1分=20分,案例分析题55分,各科目题量不同,论述题1题25分。考试合格率60%-80%,一般通过率为。考试合格5年有效。考试加评审合格率40-60%,一般55%-60%。难不难因人而异,会者不难,难者不会。难度与专业无关。2021考试时间则定为6月19日,2021年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高级经济师考试安排: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表如下: 批次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19:00-12:00(3个小时) 《高级经济实务》(试题因专业而异)2 14:30-17:30(3个小时) 《高级经济实务》(试题因专业而异)。(三)评审。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评审由各地执行,每个地区的政策略有不同。各省都发布了《评审条件》,本质是论文和业绩两项。组织评审的都是各省人社厅,具体评审机构各省不同:河南省发改委、山东省经信委、、、、、、1.论文。多省文件规定:中级以后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论文查重率10-30%,中级以后发表的在高级经济师(副高)评审合格之前永远有效。未指定刊物名称。2.业绩。各省不同。领导说详情搜: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必搜最关键的“郑密路航海路”)、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农经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审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统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政工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工程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教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等。 二、正高级经济师考评程序。目前正高级经济师是各省独立组织考评的。正高级经济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方可参与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

咱们一年通过的中级啊,呵呵,高级是评定的,你发表几篇论文,到该评的时候,你们单位的管职称的会通知的,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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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高级是评的,初级和中级是考的。高级好像不是很好评,似乎要有发表论文什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知识产权局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高级经济师著作权归属于谁

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在 著作权 归属、法律责任、著作权主体的完整性以及法律保护的期限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必须予以区分。 1、著作权归属不同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因为作品首先是作者思想感情的表现,是创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同其他劳动成果一样也应给予保护。而且由于其劳动成果的无形性,并不像有形产品那样一旦该产品为某人所支配,就产生排他使用的效力,著作作品并不因为为特定人所拥有而阻碍他人的利用。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于作者,也符合我国 著作权法 所确立的“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但在下列两种情况下,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而其他权利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之所以把名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归属于单位,主要是因为这些作品的创作一般都必须依靠单位条件,否则作品难以创作出来,为调动单位创作的积极性,就应当适当给予它利益,并保护它的利益,这样才有利于作品的创作。而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要么完全归属于自然人,要么完全归属于单位,不发生自然人和单位分享著作权的情形。 2、 著作权主体的完整性不同 所谓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的全部人身权和财产权而言。如前文所述,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归作者享有,在特定情况下归单位所有。但是,不论归作者享有还是归单位享有,这种著作权都是不完整的。在前一种情况下,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作品完成后两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第三人不得以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在后一种情况下,单位不享有署名权。 而非职务作品无论是归单个的自然人所有亦或是归单位所有,他(它)们所享有的都是完整的著作权。 3、法律责任归属不同 每份作品的创作都可能产生一定的法律责任,由于作品是创作者思想感情的表达和外化,因而创作者应对其作品承担责任。职务作品责任的承担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作者承担 ; 另一种是基于职务作品的特殊性而由单位承担(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 而非职务作品一般不发生单个自然人创作作品而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况,因为法律中所讲的人本身就应该是对自己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人。 当然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的区分还有其他方面,如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可能不尽相同等,在此不再一一论述。既然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有区分的必要与意义,那么到底如何判断一项作品为职务作品还是非职务作品,也就是说采取什么标准才能把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界分清晰,这是本文所要论述的第二个问题。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务作品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此作品一般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享用不同的权利,因此在此之前双方就要协商好所有的事情,避免在作品出来之后就会引起很多的纠纷,从而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保障。

职务作品与单位作品的区别谭伟才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而对于单位作品则未提及,只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单位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因此,本文所说的单位作品,就包括了法人作品和非法人单位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立法精神,笔者认为可以这样给单位作品下一个定义:单位作品是指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有学者认为,单位不能创作,单位作品必须是由自然人创作出来的,因而单位作品必须同时又是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与单位作品主要有以下4项不同:知识产权所属人不同、作者与单位之间是隶属关系,作品所属权所产生的不同、职务作品和单位作品主要利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不同、职务作品的权益主要归属于单位,单位作品属于法人。

1、知识产权所属人不同。

职务作品的创作是为完成本职工作或者单位交给的工作任务,体现了一定的单位意志。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

单位作品所属权属于法人。

2、作者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

作者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是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的基本区别。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如果委托人是单位的话,单以上述第1项标准就无法区别单位作品与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的不同在于:委托作品之创作是根据委托合同而履行其义务职务作品之创作则是作者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往往与作者的本职工作有关。有人之所以称职务作品为雇用作品,也正是基于职务作品这一特性。

3、职务作品和单位作品主要利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不同:

职务作品的作者从事创作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的。这里所说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等。利用物质技术条件的程度以“主要”为限,也就是说作品的完成大部分或绝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单位作品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4、职务作品的权益主要归属于单位,单位作品属于法人。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

单位作品的使用权属于法人,著作权也属于法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务作品

1、在作品的著作权使用者不同。

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

单位作品: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创作包含关系不同。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单位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单位作品以及职务作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职务作品的归属:

1、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务作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法律分析: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即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职务作品不同。但日常工作中有不少人将两者混淆,需要加以明确。要正确区分两种不同的著作权归属,首先应正确区分这两种不同的作品。委托作品是指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创作关系通常通过合同确定。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的区别在于:

(1)委托作品的创作往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体现的是委托人的意愿;职务作品则主要体现作者所在单位的意志,也有的作品体现作者本人的意志。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纯粹因为创作作品而成立,通过委托合同联结;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

(3)委托作品一般由单位以外的人完成;职务作品则由单位的工作人员完成。例如:单位广告科完成本单位产品的广告设计,这是进行职务创作;单位广告科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帮助完成其产品的广告设计,这是进行委托创作。

扩展资料:

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由于作品的创作者不同,著作权归属当然也不相同。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单位作为作品创作者享有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职

务作品的作者是公民,因此,一般的与职务有关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公民)享有,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和两年的专用权,而与科学技术有关的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保留了最主要的人身权利——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责任,归单位享有和承担。

可见,职务作品中单位虽然也享有或多或少的权利,但都不是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所以,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的第二点区别在于著作权归属的原则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