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级经济师名单公示

经济师考试(经济师)2025-06-10 16:45:41点击:9278

中级经济师证书编号查询步骤:

网上查询:

(1)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右侧“资格证书栏目”,在该页面可以选择“证书查询验证”。

(2)已注册过的用户,直接使用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未在服务平台注册过的,请填写注册信息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

(3)下载证书信息同意服务须知后,进入持证人员查询页面,根据注册信息,查询已开通证书查询的考试中,当前用户所获取的证书信息。

证书查询:

除开登录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还可以拿出自己的纸质证书查看,经济师内页中有一项管理号,而管理号就是证书的编号。

各地的合格名单中查询:

个别地区在考试完成成绩公布时会发布合格人员名单,而合格人员名单上可能就会有证书编号,或者是地市级发布的领证通知上面也会附领证人员名单的,名单信息上含证书编号(即管理号)。例如,2018年山东青岛地区公布的合格名单。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地区的合格名单上都有证书编号一栏的。

更多中级经济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

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在2022年1月份左右出结果,一般是在考后60日内发布,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在2022年12月或1月份左右出结果,部分地区在报考公告中明确了查分时间,具体如下:

广西:考生可于考后60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广东:各级别考试成绩计划在考后60日内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福建:2023年1月中旬。报考人员可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辽宁:中级经济师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上海:考生可于2023年1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1、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

2、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成绩查询”选项,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3、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登录个人账号,进入成绩查询系统;

4、选择要查询的中级经济师考试年份和考试项目,即可查询考试结果。

中级经济师成绩查询结束后不是马上就能拿到证书,部分地区采取考后审核的形式,对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中级经济师审核通过后将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在每年的2-4月份左右开始陆续发放纸质证书,中级经济师电子证书打印时间相对纸质证书发放要早一些,届时考生可紧密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及时打印电子证书。

中级经济师公示的合格名单上没名字表示该考生的中级经济师复审没有通过,成绩不合格。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

山东省高级经济师名单公示

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评职称均需进行三公示,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

【 #经济师考试#导语】 考 网我根据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领取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得知,2022年山东德州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邮寄办理,现场领取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在德州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邮寄办理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12月20日。  各位考生:   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下发至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德州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防路1001号市人力资源市场502室,联系电话:)。  所需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领应提供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邮寄办理(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网站申请或者手机APP申请)  1、网站申请入口:  注意事项:证书邮寄申请系统注册需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收件地址及电话等个人信息,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证书被退回的,可到现场领取。  2、手机APP申请:  第一步,打开“爱山东”APP,依次选择:服务—个人服务—教育考试—山东人事考试证书邮寄;第二步,选择考试类型和年度,点击“查询”;第三步,证书状态为可申请时,点击“邮寄申请”,填写收件信息;第四步,收件信息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后即可完成邮寄申请。  邮寄办理时间:2022年9月20日-12月20日。  邮寄服务相关事宜:  (1)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  (2)邮费:德州市内15元件,市外20元件。邮费采用到付方式,收件人签字、收件人支付。  (3)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请考生与中国邮政速递协商解决,联系电话:。  (4)邮寄进度查询网址:。  二、注意事项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各市应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及时领取证书。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

您要问的是郓城农商行高级经济师有哪几位?李龙涛李治。根据查询搜狐新闻网显示,徐长雷,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高级经济师李龙涛,高级经济师李治获得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山东省高级经济师公示名单

2023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是4月26日9:00—5月6日17:00。

资料扩展:

高级经济师是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后获得的职称。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政策制定、实施与监管。国家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自2020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

《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评职称均需进行三公示,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

下载APP首页 > 高级经济师 > 申报评审山东济宁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来源: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8-31普通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申报评审时间和范围(一)申报评审时间2022年度我市组建的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应提前制定评审计划,并于12月底前完成申报、评审、公布、发证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需延期申报或11月底前仍未组织评审的,须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我市未设置评审委员会(含委托评审)的,根据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时间安排进行。我市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原则上应于9月底前完成考试。(二)申报范围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3.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和外市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有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标准条件,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条件执行,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2. 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56号),2022年我市初级职称继续实行考核认定,不再组织评审。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4.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5.非企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6.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7.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8.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市在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系列实行初、中级“以考代评”,不再组织评审;副高级实行“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方可申报参加评审。具体考试安排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9.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市在审计专业高级职称实行全市统筹“打包申报”。10.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前组织面试答辩,答辩可采取个人述职和答题等方式进行,答辩内容为参评对象的工作情况、业绩成果及参评论文代表作等情况,面试合格方可参加评审。鼓励副高级职称评审增加面试等测评环节。11.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12.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13.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14.建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越过初级直接申报中级职称。15.按照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求,经组织选派脱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证明后,其年度内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的或连续两年内超过5个月的,可视同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选派期间专业工作量按照在岗工作水平的2倍统计,现职称聘期内可以累计计算。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按原政策执行。16.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员要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本年度,“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与“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后台数据共享的方式进行对接,专业技术人员只需在我市平台进行培训和学时申报等操作,学时记录将自动推送到省平台,个人无需另外操作。17.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全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我市“以考代评”的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2个职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省市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11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三、申报和审核要求(一)申报要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评审计划确定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申报评审通知。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专业技术职称”模块进行填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二)申报程序1.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2.用人单位应当打破档案、身份的限制,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3.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4. 推荐参加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推荐参加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省授权我市组建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审核呈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各县(市、区)也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未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一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四、评审组织要求(一)评审委员会组建及调整2022年度我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党校教师、工艺美术、法医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冶金工程、黄金工程、安全工程、文学创作等系列(专业)因申报人数较少,我市不再组建相应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联系好委托评审事宜,经我局出具委托函后统一委托评审。档案系列中、初级实行全省统一“以考代评”,不再设置相应中级评审委员会,初级职称不再适用考核认定有关规定。2022年度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评审委员会,在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供应链管理评审专业。继续开展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我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按照要求自主申报,评审结果全省通用。(二)评审委员会评审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遴选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方式和办法,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质量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可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申报人员单独分组进行评审,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加大服务基层力度,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特点建立专家服务基层积分制度,积分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三)公示和发文发证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五、纪律要求(一)严肃评审纪律。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

山东省高级经济师考试公示名单

没有上传。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不公布,很大是部分省份成绩还没有上传,一般经济师考试过后不会马上公布,而是要到两个月后才会公布,经济师就是从事经济方面工作的人,而且它是一个职称,是用来给您所在单位聘用您并给您相关待遇的依据。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山东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0〕9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二、考试时间安排高级考试自2023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2)。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2)。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一)《高级经济实务》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人员除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准考证、铅笔外,无需携带其他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人员将除铅笔外的其他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三)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的“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四)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四、考试成绩管理高级考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五、报名条件(一)高级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 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初中级考试1.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初级)考试。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四)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五)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六、报名安排及考区设置(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高级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7月22日9∶00—7月26日16∶00。初中级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9∶00—8月11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8月23日16∶00。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人员不得更换照片。人员报名时,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二)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高级考试截止时间统一定于7月21日16:00,初中级考试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3日16:00。审核程序如下:1.报考初级考试、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考试的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2.下列情况的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高级考试人员务必于7月21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人员务必于8月1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及所有报考高级考试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2)具有高中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3.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三)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进行解答。(五)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高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4∶35,初中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2日14∶35。(六)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16市设置考区。七、收费标准根据《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八、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用书种类及订购方式详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九、考试实施注意事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多、全面采用机考形式,是一项考试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资格考试,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结合实际,从以下方面入手,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一)提前谋划考点考场设置。鉴于机位资源普遍紧张,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应提前启动、落实考点考场设置、相应设施设备检测及人员选派等工作。考试机间距尽可能加大,有条件的可加装间隔挡板、防窥膜等辅件。考场须准备纸质版《考场违纪情况记录单》,用于违纪情况记录和签字,考后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应准备适量草稿纸供有需要的人员使用,考后须收回。考后须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交省人事考试中心。(二)加强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确保考试组织各个环节安全、平稳进行。在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数据管理、考试实施等环节,加强考务操作培训和保密警示教育,将考试的各项考务操作要求和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部考试中心负责管理的机考考务网络培训平台将针对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分别于8月和10月更新课程内容。各市应充分利用该网络培训平台,组织知识点主考、知识点系统管理员、考场系统管理员、监考人员参加机考考务培训,并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上机操作演练,确保各类考务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业务流程、管理要求和操作方法。知识点系统管理员必须达到网络培训考核合格并顺利完成上机操作演练后方可上岗。(三)切实做好考务锁、监考锁和VPNKEY管理。要建立完善考务锁、监考锁和VPNKEY的安全管理制度,发放时要逐一登记,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考后统一回收至省人事考试中心,严防丢失。统一发放的考务锁、监考锁和VPNKEY只应用于经济机考系统,不得用做其他用途。(四)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优势。要提前协调,确保考试期间电力保障;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加大知识点内外的联合巡查力度;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密切协同,保护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五)高度重视考试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提高诚信参考意识。要通过多种方式告知人员阅卷过程中将使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监测,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六)密切监测舆情动向。考试期间及考试前后,各市重点加强舆情监测,设专人密切关注报刊、网络以及手机短信等媒介中有关经济考试的信息,如发现考前有高科技作弊和大规模舞弊问题等,要及时向当地公安、网监部门报案。附件:(请看原文链接)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表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3.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4.经济机考考点和考场设备软硬件配置要求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7月3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下载APP首页 > 高级经济师 > 申报评审山东济宁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来源: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8-31普通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申报评审时间和范围(一)申报评审时间2022年度我市组建的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应提前制定评审计划,并于12月底前完成申报、评审、公布、发证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需延期申报或11月底前仍未组织评审的,须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我市未设置评审委员会(含委托评审)的,根据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时间安排进行。我市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原则上应于9月底前完成考试。(二)申报范围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3.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和外市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有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标准条件,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条件执行,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2. 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56号),2022年我市初级职称继续实行考核认定,不再组织评审。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4.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5.非企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6.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7.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8.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市在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系列实行初、中级“以考代评”,不再组织评审;副高级实行“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方可申报参加评审。具体考试安排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9.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市在审计专业高级职称实行全市统筹“打包申报”。10.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前组织面试答辩,答辩可采取个人述职和答题等方式进行,答辩内容为参评对象的工作情况、业绩成果及参评论文代表作等情况,面试合格方可参加评审。鼓励副高级职称评审增加面试等测评环节。11.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12.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13.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14.建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越过初级直接申报中级职称。15.按照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求,经组织选派脱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证明后,其年度内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的或连续两年内超过5个月的,可视同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选派期间专业工作量按照在岗工作水平的2倍统计,现职称聘期内可以累计计算。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按原政策执行。16.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员要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本年度,“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与“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后台数据共享的方式进行对接,专业技术人员只需在我市平台进行培训和学时申报等操作,学时记录将自动推送到省平台,个人无需另外操作。17.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全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我市“以考代评”的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2个职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省市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11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三、申报和审核要求(一)申报要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评审计划确定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申报评审通知。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专业技术职称”模块进行填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二)申报程序1.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2.用人单位应当打破档案、身份的限制,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3.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4. 推荐参加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推荐参加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省授权我市组建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审核呈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各县(市、区)也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未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一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四、评审组织要求(一)评审委员会组建及调整2022年度我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党校教师、工艺美术、法医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冶金工程、黄金工程、安全工程、文学创作等系列(专业)因申报人数较少,我市不再组建相应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联系好委托评审事宜,经我局出具委托函后统一委托评审。档案系列中、初级实行全省统一“以考代评”,不再设置相应中级评审委员会,初级职称不再适用考核认定有关规定。2022年度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评审委员会,在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供应链管理评审专业。继续开展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我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按照要求自主申报,评审结果全省通用。(二)评审委员会评审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遴选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方式和办法,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质量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可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申报人员单独分组进行评审,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加大服务基层力度,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特点建立专家服务基层积分制度,积分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三)公示和发文发证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五、纪律要求(一)严肃评审纪律。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