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时高级经济师如何套改
坚决赞同,应该联名上报国务院。
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科技工作者工资套改显失公平。今年山东省一些执行政府机关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始划归公务员管理即工资套改参照公务员按行政级别进行套改。 这样对一些原来只走职称道路的拿职称工资的科技工作人员是显失公平的:因为这次套改没有按与职称对应的行政级别相应套改,而是一刀切地:凡是没有行政级别的统统按办事员或科员套改!这样这些原来只套职称工资而没有挂上相应行政级别的初、中、高级职称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就倒退了几个档次。例如,初级职称历来都套副科非领导职务级别的,而“参公”后则只按办事员(无大专文凭)或科员(有大专文凭的)来套改,那么他们的工资也倒退了一步或二步;其次,中级职称历来都套正科非领导职务级别的,而“参公”后则只按办事员(无大专文凭)或科员(有大专文凭的)来套改,那么他们的工资也倒退了二步或三步;最后,高级职称历来都套副处(非领导职务)级别的,而“参公”后则只按办事员(无大专文凭)或科员(有大专文凭的)来套改,那么他们的工资就分别倒退了三步或四步。 据初步测算,套改后这类人员的工资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很多:初级职称的普遍降低了100多元;中级职称的普遍降低了300多元;而高级职称的则600多元。这是明显有失公平的! 以前,事业单位执行职称工资制度时,人事部门都号召大家走职称工资道路,不要去挤“官道”(即走行政级别工资),大部分老实人安心职称工资而没有设法去争取相应的行政级别;结果被这样的“参公”套改狠狠地宰了一刀! 本来,“参公”套改完全可以按历来的做法套上相应的级别的,但人事部门却说“没有文件依据”,而这样宰了这些人一刀的,就有文件依据了吗?难道这些经过严格的评审,有着贡献、或经过严格的统考得来的技术职务不正反映了能力与待遇相对应的体现?“参公 ”之前他们是人才,“参公”后他们就不是人才了吗?假如,他们一开始不是走职称道路,而是走行政级别,那末我相信这些中、高级知识分子不会全都只停留在办事员或科员这一职务档次上吧。 这样的“参公”套改真是大大伤害了一大批知识分子!大大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现在,离退休金的计算方法都尽量地就高不就低,而“参公”的工资套改却如此惨痛的向这知识分子大割一刀,能不留下一定的隐患吗?难道这就是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指导思想? 可怜我们这些基层的所谓知识分子,奋斗几十年,一夜会到解放前!这公平吗?以人为本,党的政策就是这样体现的吗? 强烈呼吁:政府尽快出台合理的“参公”工资套改文件,尽快解决技术职务人员的待遇问题!恢复原来相应的套改级别。这是一个众多知识分子关心的大问题。
公务员的待遇啊,吃上皇粮了
公务员是不走职称的,理论上原来的高级职称没有任何用处。如果是单位整体转为公务员(这种机会非常少),那么会按照原来单位的架构,重新安排职务,这样肯定就有好有差,不可能绝对公平。如果只是个人转入公务员编制,那么原来的高级职称不能直接套工资,不过单位内部一般都会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个非领导职务,比如主任科员什么的,这样就算是正科的待遇,但是不是正科的实职。而这么做的前提是单位有职数空缺,你正好赶上机会。如果单位没有职数空缺,或者好多人都在争的,肯定原来就是公务员编制的人要占优势,没有非领导职务,只好降低来套工资,按照科员来套也不是没可能。
高级经济师如果在政府行政机构工作可以套改公务员,否则是不能够套改公务员。
高级经济师套改参公
公务员是不走职称的,理论上原来的高级职称没有任何用处。如果是单位整体转为公务员(这种机会非常少),那么会按照原来单位的架构,重新安排职务,这样肯定就有好有差,不可能绝对公平。如果只是个人转入公务员编制,那么原来的高级职称不能直接套工资,不过单位内部一般都会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个非领导职务,比如主任科员什么的,这样就算是正科的待遇,但是不是正科的实职。而这么做的前提是单位有职数空缺,你正好赶上机会。如果单位没有职数空缺,或者好多人都在争的,肯定原来就是公务员编制的人要占优势,没有非领导职务,只好降低来套工资,按照科员来套也不是没可能。
转为公务员跟职称是没有关系的,限制应该是在事业单位达到一定的级别或者参公的单位才可以。
第一,调任。这是主流,县级以下提拔副科级即可,市地级以上副处级即可,我说的是基本条件,不是必须。第二,选举。通过党代会、人代会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自动转为公务员,难度较大,需要同级乃至上级组织部门统筹考虑班子结构,提前确定人选,但是乡镇比较容易实现。第三,遴选。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将遴选范围由行政编制扩增到行政加事业。第四,改革。目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依然在稳步推进,参公管理单位、执法单位可能会转为行政机构,未被分流的人员也会自动转为行政编制,但是一切还要看改革进程。第四,改革。目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依然在稳步推进,参公管理单位、执法单位可能会转为行政机构,未被分流的人员也会自动转为行政编制,但是一切还要看改革进程。
是可以的。成绩突出,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接收的公务员有空缺或者空岗,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高级经济师如果在政府行政机构工作可以套改公务员,否则是不能够套改公务员。
公务员的待遇啊,吃上皇粮了
我查了很多的相关资料,明确的说,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可以转变为公务员。但是事业单位转公务员有四种途径,也是所谓的限制性条件。
第一种,就是通过调任的方式,调任并且应该满足在规定的编制名额岗位人数要求之内进行,简单的说,就是所调任去的单位必须要有空缺的位置,也就是空编、空岗,并且还要有对应的领导职务或者是职级的空缺,去了之后才能够及时的补位。否则,调任也是行不通的。除此之外,管理岗位人员调任的基本要求:在个人方面,要求在目前的事业单位任职岗位至少是副科,并且任职年限要达到两年及以上,年龄必须是40周岁以下;在单位方面,行政机关要同意接收,并且原事业单位要同意放人。如果在事业单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则必须满足:在市级以上机关担任处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的,或者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在市级以上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一年以上,或者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种,就是通过选举的方式。但是必须得通过党代会、人代会选举所产生的领导干部,就可以转为公务员,难度系数较大。
第三种,就是通过遴选。
第四种,那么就是等到机缘巧合,有改革的机会,如果自己所在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为行政机构,那么没有被分流的人员很大程度上会转为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主要靠机会。
其实一般事业编制人员转为公务员,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参加公务员考试,大多数年轻人都会选择这种办法,凭借自己的能力去获得想要的岗位。但是对于年龄比较大的事业编领导来说,考试或许不是一个最适合他们的途径,那么就可以通过调岗的方式能稍微快捷一点。
根据我的了解,事业单位高级职称是专业技术岗位,这个岗位如果想要转成公务员,必须要先转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再下乡历练几年,有机会才能转成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高级职称很好,我觉得没必要转成公务员。
高级经济师参公套改
公务员是不走职称的,理论上原来的高级职称没有任何用处。如果是单位整体转为公务员(这种机会非常少),那么会按照原来单位的架构,重新安排职务,这样肯定就有好有差,不可能绝对公平。如果只是个人转入公务员编制,那么原来的高级职称不能直接套工资,不过单位内部一般都会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个非领导职务,比如主任科员什么的,这样就算是正科的待遇,但是不是正科的实职。而这么做的前提是单位有职数空缺,你正好赶上机会。如果单位没有职数空缺,或者好多人都在争的,肯定原来就是公务员编制的人要占优势,没有非领导职务,只好降低来套工资,按照科员来套也不是没可能。
会。在高级经济师薪资规定中了解到该职位参公后工资是会降的,需要按照年限进行下降,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是我国职称之一。
高级经济师如果在政府行政机构工作可以套改公务员,否则是不能够套改公务员。
公务员的待遇啊,吃上皇粮了
参公单位高级经济师如何转行政
法律分析:机关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之间互相流动的人员的变更登记,需提供其办理调动的相关材料、任职文件和原登记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四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五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通过公招考试成为公务员2,将单位转成公务员单位3,通过遴选考试成为公务员需要时间最长的是第二种,最划算的是第三种,可能性最小。公务员是行政编制,参公是事业编制。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都一样享受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和升迁,参公人员可以认定为公务员身份只是编制的区别。一是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任职的参公人员可以直接通过调动进入行政机关,获得公务员身份。二是原为公务员身份的参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组织程序,直接调入行政机关任职,从而实现参公人员身份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三是原通过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招考进入参公单位的一般人员也可以通过调动进入行政单位担任一级科员或者二级科员,从而进入公务员队伍。四是参公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副科级及以上人员通过公务员调任进入行政机关,从而获得公务员身份。参公事业人员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没有列入行政编制,本身不是“公务员”身份(广东,浙江,山东等除外),因为受编制限制,个别省份及地区参公事业人员不允许与行政机关相互流通。参公机关人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可以与行政机关人员相互流通。转任公务员是什么意思转任是在公务员队伍内部进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到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职位的转任,也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的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综上所述,关于参公转任公务员条件的回答,建议大家根据自身的特长报考相对应的公务人员。通过后继续造福社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公务员法实施前已批准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且工作人员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不再进行参照管理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符合列入参照管理范围条件,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尚未审批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管理后,其工作人员应具有的资格条件为:1.系核定的单位编制限额内的正式工作人员;2.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市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区、县(市)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4.截至单位批准参照管理之日,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5.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6.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原为工勤人员后转入管理岗位满3年以上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转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可列入参照管理对象。
1.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参公编制原来就是行政编制,这类职工可以直接通过调动进入到行政机关,但前提是调动的单位要有行政编制的空缺,才可以调动。
2.原来是公务员的身份的参公单位的职工,可以通过组织,直接调入到行政机关中,以此来实现从参公人员向公务员的转变。
3.通过参公人员招考从而进入参公单位的,也可以通过调动进入到行政单位中担任一级科员或者是二级科员,进入到公务员的队伍中去。就是通过一年一度的各级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招考进入参公单位的科员,试用期满后,直接通过调动进入公务员队伍,获得公务员身份。
4.参公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可以通过公务员调任进入行政机关,从而获得公务员身份。根据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具有一定级别、占用事业编制且具有干部身份的参公人员可以直接通过调任程序,进入行政机关,从而实现参公人员身份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
参公人员直接转为公务员的四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