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涉及诉讼时效
【导读】有的考生说自己整理笔记总是怕整理不好,怕错过重点,那些高分通过的高手的笔记应该更有价值吧,借鉴别人的笔记可以吗?前辈要告诉你的是:那些高分学员的笔记确实很有价值,但更多的价值是对他们自身而言的。
他们能拿高分,一定是对自己足够了解,知道自己哪里强,哪里还需要提高。那么他们的笔记更多的是针对他们自身学习存在的问题的。这样的笔记适合别人不一定适合你。拿来主义看似完美却很可能到最后坑了你。只有自己动手整理的笔记才是适合你自己的。要想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就不要手懒哦。
别人的笔记可以作为参考,学习别人记笔记的思路,看看别人在记笔记的时候是如何进行归纳的,别人的笔记有哪些亮点和窍门,这些要比把注意力集中在别人的笔记上有哪些知识点要有价值得多。
2020年中级会计师备考笔记如何做?
很多考生还存在一个误区:笔记就是摘抄,甚至有的人还大量的摘抄。试问摘抄下来的大段内容等你自己再回头看的时候愿意看吗?能看出里面的重点吗?因此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的笔记应该是根据自己理解的重点进行的归纳和分析,应该是让自己再次翻看的时候能够快速发现重点,帮助自己快速复习的帮手,而绝不是一味的摘抄。对于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来说,做笔记大致有四个要点:
一、补
听课的同时做笔记,是我们学习“三到”(眼到、心到、手到)中的一到,即手到。听课的同时做笔记难免会有跟不上课程的速度,这就需要我们课后根据教材的内容将笔记补充完整。在补充的同时相当于对教材内容又进行了一遍学习,一箭双雕。
二、忆
在做题的时候找到关键词后,可以根据关键词发散相关知识点,根据记忆库的存储将网络图简单画出来,然后对照教材进行检验。这是比较高端的学习方法,要求学习的比较扎实才可以完成。可以以此来检验学习效果,找到学习漏洞。
三、简
对于相关内容进行提炼浓缩,尽量减少记忆量。比如中级经济法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知识点,在记忆中断事由的时候,可以用三个词来代替:诉讼、请求、同意。在理解基础知识的基础上,三个词就能代表整个知识点,大大的减小了记忆压力。
四、记
这种方式属于一种记忆的小诀窍,可以把要记忆的知识点、关键词写在活页的本子或者卡片上,闲暇时间拿出来记忆知识点。比如财务管理的公式采用这种方式特别好,就像我们高考背英语单词一样。
根据过来人的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经验我们可以看到,笔记一定要记,并且要亲自动手去记,经过自己的思考与整合的内容才能在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才能让自己更加高效充分的备考中级会计师考试。综上所述,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2020年中级会计师备考笔记如何做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相信各位考生在学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经济法的时候会感觉到很头疼,因为经济法这一科需要背、需要记的内容很多,一不小心就会记错、背错。临近考试,各位的经济法背的怎样呢?下面是我整理的2021年经济法的真题,大家一起做一做来测验一下自己吧!
一、单项选择题
【单选】依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
A.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B.裁定书作出之日起25日内
C.裁定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D.裁定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
答案:A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单选】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答案:B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所以乙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单选】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B.监事会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
C.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D.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答案:B
选项B,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单选】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买卖证券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
A.内幕交易行为
B.操纵市场行为
C.虚假陈述行为
D.欺诈客户行为
答案:B
(1)选项A:内幕交易行为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2)选项C:虚假陈述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提交和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行为;(3)选项D:欺诈客户行为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中,违背客户真实意愿,侵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单选】以下是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四种说法,请问哪一种是错误的()。
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C.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D.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答案:C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单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外购生产用机器设备支付的货款
B.外购原材料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用于职工福利的货物
D.外购货物支付的包装物租金
答案:C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单选】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年
年
年
年
年
答案:D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 年限如下:(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 10年(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 ,为3年。
【单选】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下列企业缴纳的保险费中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为因公出差的职工乘坐交通工具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B.企业参与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C.为投资方购买的商业保险
D.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答案:C
(1)五险一金,准予扣除;(2)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3)为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4)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二、多项选择题
【多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有()
A.技术开发合同
B.建设工程合同
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司
D.融资租赁合同
答案:A,B,D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多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责任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账册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公司董事
B.公司控股股东
C.公司监事
D.公司中小股东
答案:A,B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多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A.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B.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C.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答案:B,C,D
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多选】证券发行人因欺诈发行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户机构就赔偿事宜与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A.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B.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C.其他证券公司
D.证券交易所
答案:A,B,C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多选】以下涉及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外购的包装物用于赠送
B.外购的货物用于员工福利
C.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外购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答案:B,C
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属于视同销售的项目。
【多选】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的有()
A.经营租入支付的租金
B.合同违约金
C.企业所得税税款
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答案:A,B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6)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多选】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A.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
B.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说明书
C.实用新型无附图
D.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无简要说明
答案:A,B,C,D
以上选项均正确。
【多选】2021年1月15日赵某向钱某借钱,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赵某请李某和孙某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1月18日,钱某与李某签订抵押合同,以李某所有的一套房屋为抵押物,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1月20日,孙某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因赵某拒绝还款,钱某向李某提出行使抵押权,并请求孙某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钱某必须先行使抵押权,再要求孙某承担保证责任
B.李某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赵某进行追偿
C.孙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赵某进行追偿
D.孙某有先诉抗辩权
答案:B,C
1)选项A: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人提供物保,既可物保,也可人保)(2)选项D: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三、判断
【判断】超越代理权,有理由相信,有效。()
A.对
B.错
答案:A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判断】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
A.对
B.错
答案:B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井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判断】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
A.对
B.错
答案:B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判断】重复保险,超过部分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费。()
A.对
B.错
答案:A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判断】建设工程合同,经发包人同意,部分工作交第三人完成。
A.对
B.错
答案:A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判断】公司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
A.对
B.错
答案:B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公司转让著作权需要缴纳增值税。
【判断】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征增值税。()
A.对
B.错
答案:A
增值税的销售劳务是指有偿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判断】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就该机构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A.对
B.错
答案:A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判断】工会经费,扣除限额按算。()
A.对
B.错
答案:B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判断】注册商标续展,每次有效期5年。()
A.对
B.错
答案:B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判断】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岀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A.对
B.错
答案:B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岀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判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任审判。()
A.对
B.错
答案: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判断】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A.对
B.错
答案:A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判断】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A.对
B.错
答案:A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判断】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A.对
B.错
答案:A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判断】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属于执行合伙事务。()
A.对
B.错
答案:B
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判断】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见票即付,无须承兑。()
A.对
B.错
答案:A
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并不必 然导致票据的无效,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此为见票即付。
【判断】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如果保险合同届满1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A.对
B.错
答案:B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如果保险合同届满2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人依照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判断】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如双方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第一次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对
B.错
答案:B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判断】专利授权有不合理延迟,依职权主动给予补偿。()
A.对
B.错
答案:B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4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3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判断】员工为公司提供修理劳务,应交增值税。
A.对
B.错
答案:B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属于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范围。
【判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A.对
B.错
答案:B
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是企业法人性质,根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判断】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对
B.错
答案:B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免征企业所得税。
【判断】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资质高者可单独再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A.对
B.错
答案:B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是否理解知识产权专业理论原理,掌握专业工作方法和专业技术,了解专业相关法律、规范(规定),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知识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实务工作,科学、合理地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1.知识产权基础。掌握知识产权概念与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知识产权的主要论述和国家知识产权主要政策,区别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及其本质属性,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掌握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熟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熟悉知识产权民事保护的归责原则和承担方式,熟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的立法规范、措施以及责任与承担方式,了解知识产权鉴定的技术事实认定作用,了解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各种犯罪行为,掌握知识产权管理的概念与分类,熟悉主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内容及异同,掌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流程与方法,了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与认证机制,理解知识产权运用的内涵与外延,掌握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的方式与程序,了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发展现状,熟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策、体制机制以及相关标准,了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品、信息、人才等资源,了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原则和主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条约,掌握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专利申请、授权与确权。辨析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作用以及撰写要求,掌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以及专利保护客体的判断原则,辨析发明、实用新型授权条件,掌握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辨析专利无效请求审查原则、法定理由的适用,熟悉无效请求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和专利文件的修改规则,掌握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申请的受理、检索、初步审查和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要求。 3.专利保护。掌握专利保护范围及其确定原则,辨析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与专利权权属纠纷的异同,掌握专利侵权行为类型与侵权判定原则,掌握惩罚性赔偿制度,了解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了解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掌握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和侵权责任,熟悉专利合同纠纷的类型,掌握专利行政纠纷的类型和特点,分析专利行政裁决、诉讼、仲裁、调解的异同,了解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掌握海外专利纠纷类型,熟悉海外专利纠纷解决策略。 4.专利运用。掌握专利运用含义和类型,理解专利检索的含义,掌握专利检索式构建的技能,熟悉专利检索的步骤与常用策略,掌握主要专利分析方法和技能,掌握专利风险预警的分析方法,熟悉专利许可的含义、类型和法律效力,辨析专利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运用专利许可贸易相关技能,掌握专利转让的含义、条件、程序和操作要点,了解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掌握专利质押的含义、模式、流程、常见风险及风险控制机制,熟悉专利保险含义、常见模式、产品种类以及注意事项,了解专利运营基金、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含义和作用,掌握知识产权联盟的含义和作用,掌握专利布局的含义和流程,掌握专利导航含义、类型和流程等。 5.商标申请、审查与注册。掌握商标定义和特征,熟悉商标类型,了解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特点,了解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关、行政裁决机构及执法机关,了解现行商标法修正历程,理解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查,掌握商标异议案的受理、实质审查,熟悉商标异议申请裁决结果和救济途径,掌握商标注册审查的结果,掌握商标评审案件的受理、审理、法律程序与后果,掌握无效宣告程序,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概念及马德里体系概况,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的审查,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的程序,掌握商标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 6.商标使用。掌握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等法律规定,掌握注册商标的质押和注销,掌握商标使用的内涵、方式,掌握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理解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了解商标的印制,了解商标与品牌的联系与区别,了解商标品牌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了解商标品牌定位、识别和传播策略。 7.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掌握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意义,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限制,辨析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其他在先权利的关系,掌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判定因素、判断标准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类型,了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政处理和司法审判,了解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保护与普通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了解商标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及其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掌握驰名商标的定义、判定标准和保护程序,辨析驰名商标的保护与一般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了解商标代理制度的法律沿革、监管措施、法律规定以及违法代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企业海外商标风险防范及应急机制。 8.著作权。熟悉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发展,掌握作品的概念、要件、种类,理解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念、类型以及保护的特殊规定,掌握著作权客体的排除对象,掌握著作权的登记类型和效力,理解著作权的主体,理解特殊情况下的著作权归属,掌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以及设立条件,熟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及其运行方式和法律责任,比较著作权的人身权、财产权、邻接权的区别,熟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掌握著作权转让与许可的关系,理解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概念、特点和主要内容,分析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与普通许可异同,分析意定许可、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异同,熟悉著作权质押、资本市场与证券化,掌握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理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理解技术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掌握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发展状况以及基本原则。 9.地理标志。理解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主体,熟悉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程序要求,掌握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质性要求,熟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掌握侵犯地理标志行为类型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主要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熟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概况、意义、基本内容和互认互保模式,熟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地理标志基本内容。 10.商业秘密。掌握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熟悉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制定,辨析保护商业秘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掌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表现形式,熟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及后果,掌握侵犯商业秘密的抗辩事由。 1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遗传资源等。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主要内容及概念,熟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条件,掌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程序,熟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管理,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掌握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归属及限制,熟悉植物新品种权取得、无效与侵权责任,理解育种创新成果的保护与应用,掌握遗传资源的概念、特征与价值,熟悉我国与国际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状况,掌握我国及国际上对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情况,熟悉我国与国际上对民间文艺保护制度与利用现状,掌握侵害商号的概念、行为表现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级经济师诉讼时效
中级经济师证书是永久有效的。
中级经济师证书是永久有效的。持有中级经济师证书的人群,只要严格按照证书使用的规定,合理使用中级经济师证书,就可以达到长时间使用的目的,中途不需要更换中级经济师证书。
中级经济师成绩有效期
中级经济师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成绩管理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例如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经济基础知识》考试科目,那么原则上只需要在第二年通过剩下的一门专业科目即可。但是结合近年的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受到疫情影响,取消年度考试,那么考生应当根据所在考区官方通知为准(原则上已经合格的考试科目成绩会被顺延保留一年)。
关于中级经济师考试
1、中级经济师考试一年只有一次,中级经济师的考试是在每年的11月初左右,一年考1次。考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及统一大纲的方式。
2、中级经济师考试采取的是网络报名的形式,考生可以登录当地的人事考试网站或者是中国经济人事考试网站,提前了解报名的具体信息。
3、一般情况下报名需要提前1~2个月左右,在报名时需要准备身份证、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学历证明等等,建议提前准备好。
中级经济师证书的有效期是永久的。
“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要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即有被聘任为中级经济师职称的资格,有了聘任资格在单位聘任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经济师职称。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考试的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是否理解知识产权专业理论原理,掌握专业工作方法和专业技术,了解专业相关法律、规范(规定),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知识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实务工作,科学、合理地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1.知识产权基础。掌握知识产权概念与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知识产权的主要论述和国家知识产权主要政策,区别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及其本质属性,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掌握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熟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熟悉知识产权民事保护的归责原则和承担方式,熟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的立法规范、措施以及责任与承担方式,了解知识产权鉴定的技术事实认定作用,了解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各种犯罪行为,掌握知识产权管理的概念与分类,熟悉主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内容及异同,掌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流程与方法,了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与认证机制,理解知识产权运用的内涵与外延,掌握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的方式与程序,了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发展现状,熟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策、体制机制以及相关标准,了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品、信息、人才等资源,了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原则和主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条约,掌握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专利申请、授权与确权。辨析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作用以及撰写要求,掌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以及专利保护客体的判断原则,辨析发明、实用新型授权条件,掌握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辨析专利无效请求审查原则、法定理由的适用,熟悉无效请求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和专利文件的修改规则,掌握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申请的受理、检索、初步审查和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要求。 3.专利保护。掌握专利保护范围及其确定原则,辨析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与专利权权属纠纷的异同,掌握专利侵权行为类型与侵权判定原则,掌握惩罚性赔偿制度,了解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了解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掌握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和侵权责任,熟悉专利合同纠纷的类型,掌握专利行政纠纷的类型和特点,分析专利行政裁决、诉讼、仲裁、调解的异同,了解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掌握海外专利纠纷类型,熟悉海外专利纠纷解决策略。 4.专利运用。掌握专利运用含义和类型,理解专利检索的含义,掌握专利检索式构建的技能,熟悉专利检索的步骤与常用策略,掌握主要专利分析方法和技能,掌握专利风险预警的分析方法,熟悉专利许可的含义、类型和法律效力,辨析专利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运用专利许可贸易相关技能,掌握专利转让的含义、条件、程序和操作要点,了解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掌握专利质押的含义、模式、流程、常见风险及风险控制机制,熟悉专利保险含义、常见模式、产品种类以及注意事项,了解专利运营基金、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含义和作用,掌握知识产权联盟的含义和作用,掌握专利布局的含义和流程,掌握专利导航含义、类型和流程等。 5.商标申请、审查与注册。掌握商标定义和特征,熟悉商标类型,了解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特点,了解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关、行政裁决机构及执法机关,了解现行商标法修正历程,理解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查,掌握商标异议案的受理、实质审查,熟悉商标异议申请裁决结果和救济途径,掌握商标注册审查的结果,掌握商标评审案件的受理、审理、法律程序与后果,掌握无效宣告程序,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概念及马德里体系概况,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的审查,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的程序,掌握商标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 6.商标使用。掌握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等法律规定,掌握注册商标的质押和注销,掌握商标使用的内涵、方式,掌握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理解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了解商标的印制,了解商标与品牌的联系与区别,了解商标品牌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了解商标品牌定位、识别和传播策略。 7.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掌握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意义,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限制,辨析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其他在先权利的关系,掌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判定因素、判断标准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类型,了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政处理和司法审判,了解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保护与普通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了解商标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及其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掌握驰名商标的定义、判定标准和保护程序,辨析驰名商标的保护与一般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了解商标代理制度的法律沿革、监管措施、法律规定以及违法代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企业海外商标风险防范及应急机制。 8.著作权。熟悉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发展,掌握作品的概念、要件、种类,理解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念、类型以及保护的特殊规定,掌握著作权客体的排除对象,掌握著作权的登记类型和效力,理解著作权的主体,理解特殊情况下的著作权归属,掌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以及设立条件,熟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及其运行方式和法律责任,比较著作权的人身权、财产权、邻接权的区别,熟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掌握著作权转让与许可的关系,理解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概念、特点和主要内容,分析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与普通许可异同,分析意定许可、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异同,熟悉著作权质押、资本市场与证券化,掌握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理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理解技术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掌握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发展状况以及基本原则。 9.地理标志。理解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主体,熟悉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程序要求,掌握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质性要求,熟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掌握侵犯地理标志行为类型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主要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熟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概况、意义、基本内容和互认互保模式,熟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地理标志基本内容。 10.商业秘密。掌握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熟悉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制定,辨析保护商业秘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掌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表现形式,熟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及后果,掌握侵犯商业秘密的抗辩事由。 1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遗传资源等。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主要内容及概念,熟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条件,掌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程序,熟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管理,理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掌握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归属及限制,熟悉植物新品种权取得、无效与侵权责任,理解育种创新成果的保护与应用,掌握遗传资源的概念、特征与价值,熟悉我国与国际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状况,掌握我国及国际上对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情况,熟悉我国与国际上对民间文艺保护制度与利用现状,掌握侵害商号的概念、行为表现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级经济师的诉讼时效总结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无论在工作还是在待遇方面都带来一定好处,因此吸引众多考生进行报考。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即将到来,下面深空网给大家提供几点复习建议,我们来看看吧。一、重视考试大纲及教材,及时梳理知识框架考生要做到有效备考2021年中级经济师,一定离不开对于考试大纲及教材的重视。考试大纲往往为考生指明了复习方向,并且帮助考生快速梳理知识重点内容。教材内容是出题的根本之处,巩固教材基础知识,有助于对知识更灵活运用。建议考生:重视考试大纲及教材的基础上,对知识框架及时梳理,重点复习重要考点!二、备考过程中切忌死记硬背,结合网课罗列知识清单备考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过程中,考生切忌死记硬背。应当结合网课学习各章节知识点,并对涉及的考点用清单罗列的方式进行全面掌握,标记不懂的知识点,当天问题当天解决。注意及时对知识点进行查漏补缺。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合理分配时间多数考生除了备考外,还要顾及家里的方方面面。这时候时间的合理分配就显得特别重要了。建议各位考生:平时备考中级经济师考试,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比如多思考、多总结、多对比这些复习诀窍。对于个人学习时间提前作好安排,也非常重要!四、注重心态调整对于大龄考生,报考中级经济师,需要勇气,也需要毅力。这个过程中,你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有时候因为知识总是记不住,可能会心态崩掉。因此,建议各位考生:平时复习过程中,注重心态调整,坚持到最后,用更加从容淡定的态度应对考试,针对性改进不足,相信成功一定会属于你!
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已进入倒计时,只剩下43天的备考时间。对于冲刺阶段的考生而言,此时有茫然无措,找不到复习状态的慌乱感,也有临考的紧张感。中级经济师考试考查内容为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这两本教材加起来有600多页,密密麻麻的文字,知识点又散又多,对于多数考生而言,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考生如何在考前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高效率吸收两科知识,掌握重点,拿下高分?那就来看看深空网为大家准备好的中级经济师最新备考资料,直接点击下方“2022年中级经济师备考资料在线下载”,免费领取,用上资料,学起来事半功倍哟!2022年中级经济师备考资料在线下载>>中级经济师备考资料如何正确使用1、考试指南,为你指明复习方向我们领取的“中级经济师备考资料包”当中,含有“2022年经济师考试指南”,这份考试指南可以为你捋顺复习思路,是制定切实可行计划的基础。无论备考剩下多少时间,一份实际有效的计划都是不可缺少的,考生应在了解各科考试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的学习进度制定一份高效的学习计划,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复习,快速掌握全科知识点。2、高频错题,为你查漏补缺我们下载的“中级经济师备考资料”中,含有各科的“高频易错题”,通过复盘高频易错题,可以有效把握各个知识点的易错点,查缺补漏,明确自己的知识短板,有针对性地攻克难题,提高分数。3、考试真题,为你提供考题方向中级经济师2022年备考资料最新分享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各科考试真题的整理,“真题”毋庸置疑是通关的实用学习工具,通过历年考试真题,可以明确考试重点,总结命题规律,直击高分。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即将开考,想要快速提高分数?还身处迷茫中的你,可直接点击下方图片参加“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前30天核心考点冲刺营”,助你成功上岸!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还有2天正式结束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抓紧最后时间巩固好所学内容。今天,深空网继续为大家讲解《经济法基础》科目另一个高频考点内容,仲裁与民事诉讼。内容导航初级会计考点内容初级会计与中级会计比较初级会计发展前景初级会计通关秘诀 初级会计考点内容今日核心考点初级《经济法》核心考点1:仲裁和民事诉讼核心考点思维导图核心考点概述(一)仲裁的适用范围1、可以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不能提请仲裁的: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下列仲裁不适用《仲裁法》的:①劳动争议的仲裁; 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二)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3)独立仲裁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委会或法院不予受理。(三)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四)仲裁裁决1、仲委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不实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2、仲裁应该开庭进行,但是当事人可以协议不开庭。3、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除外。4、裁决应该少数服从多数,记录少数意见。(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主要适用的案件】(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诉程序审理的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二)民事审判制度1、合议制度: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2、回避制度;3、公开审判制度:无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1)法定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法律另有规定;(2)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商业秘密案件。4、两审终审制度:一个案件经一审法院审判后,当事人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三)诉讼管辖1、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2、地域管辖:(1)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2)特殊管辖:①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②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③票据纠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④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⑤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⑥侵权行为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信息网络侵权:A.被告住所地;B.被诉侵权行为计算机设备所在地(实施地);C.被侵权人住所地(结果地);产品、服务侵权:A.产品制造地;B.销售地;C.服务提供地;D.侵权行为地;E.被告住所地⑦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⑨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⑩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法院管辖。(3)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港口作业纠纷——港口作业地;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4)协议管辖:协议选择的范围: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5)共同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共同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四)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长度:普通诉讼时效:3年;最长诉讼时效: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初级会计与中级会计比较初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行业敲门砖,中级会计职称是专业能力的象征拿到初级会计师证书,相当于入行会计行业的敲门砖。只是代表了你具备一名会计人员的基本资质,可以从事的岗位会有所限制,最常见的就是出纳。但是拿到中级会计师证书就不同了,这是一种专业能力的象征,报考除了学历限制,还有工作经验这一规定。当你持有中级会计师证书,面试相应岗位工作,更容易获得考官青睐,因为这是个人实操能力的凭证。同时u,意味着你有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我们可以总结为:初级会计师只是基础,而中级会计师能让你有所发展,这点就可以说明难易程度了!初级会计师和中级会计师从事工作岗位有所区别初级会计师证书持有者,一般从事会计行业的基础工作岗位,并且一开始薪资较低。而中级会计师证书持有者可以担任大公司、企业的高层会计人员,成为财务主管的可能性很大。这一点说明,中级会计师证书让你有更多升职加薪的机会,级别越高,证书含金量相对高。对于两者工作机遇不一可得:中级会计师证书的取得,相比初级,一定会花费更多的心思!报考条件不一样,初级会计职称是起点从两者的报名条件来看,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满足至少大专的学历,并且有5年的会计工作经验;而初级会计师,报考门槛低,高中以上学历都可。报考条件的差距,可以看出初级会计职称只是会计行业的一个起点,起跑线有着本质的区别。综上所述:中级会计师考试相比初级来说,难度大,想要取得,必须苦下功夫! 初级会计发展前景一、入行门槛尽管初级会计考试是所有考试中难度最低的,但还是需要会计人去考,为什么呢?随着时代发展以及竞争的激烈,如今入行会计行业的人基本都需要一本证书来证明自己的实力,更重要的是,在招聘方面,越来越多企业更加看重这本初级证书,可以说初级会计证书已成为当今会计求职者入行的“敲门砖”。二、晋升必备尽管初级会计证书相比起CPA、中级会计等证书含金量会稍低一点,但如果想晋升到主管、经理等级别职位,持有初级会计证书是最基本的条件。其次,像有毕业生出来后想考公务员的,而当中考试内容有70%会涉及到专业知识,所以对于就读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考取初级证书也有助于你参加国家的公务员等其它公职类考试。三、个人能力的提升别以为初级会计证书含金量低就会没有用,尽管初级考试它的难度不大,但也是能够证明自己个人实力的一种体现,而且通过参加初级考试获取证书,在个人能力方面也有所提升,至少也使自己学到了更多专业知识,自己的知识面也变广阔,在职业规划的路上离目标可以说是更近了一步。就业方向有哪些?别看初级会计的报名门槛低,在拿到证书以后,考生们同样会有比较多的就业方向进行选择,比如拿到证书以后,考生们可以担任出纳、会计助理、核算、档案保管等初级财务职务,工作单位一般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初级会计通关秘诀一、参考考试大纲,总结核心考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对于基础不好的考生虽有一定难度,如果想要达到60分及格线,首先要从考试大纲着手。参考今年考纲,往往变化之处就是我们所要掌握的知识重心。针对这些重点知识,花时间精力,着重复习。平时做题也会碰到反复出现的考点,对于这些知识点,及时做好笔记。并且对于做题思路,做好归纳,及时反思。对于经常错的类型题,也要在错题集做好记录,并且将正确的思路记在一旁,需常常查漏补缺。二、真题练习,提前适应考试状态准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对于真题一定要格外重视。通过真题,我们可以总结命题规律,可以归纳哪些是常考考点,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在哪里。对命题规律及考点熟悉,可以让我们学会举一反三,提高做题准确率;对自身不足十分明确时,可以扬长避短,补齐短板。并且,通过真题反复练习,可以起到让自己提前适应考试状态的作用。三、巩固基础知识为主,反复查缺补漏如果自身基础差,对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务必以巩固基础知识为主,做到反复查漏补缺。考题大部分出题依据都是建立在基础知识点上,因此,基础知识一定要从理解的基础上掌握。教材认真研读,例题反复分析,总结一套适用的答题技巧。如何查漏补缺,可以从整理的错题集发现自身弱点,针对并没有熟练掌握的知识点,建议重新听一遍网课,并且辅以练习,遇到问题,及时向老师、前辈请教。以上这些高分小技巧,对于正在备考初级职称考试,又基础不好的同学十分适用哦!
中级经济师民事诉讼时效时间
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人控制;5、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一、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典188条)二、民事诉讼委托朋友可以吗可以委托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应诉,但要求有授权委托书。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不能成为代理人的情形包括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代理人的人。私法自治,民诉中可委托朋友作为自己的工作人员代理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三、诉讼时效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综上所述,我国的诉讼时效普通的为3年,与之前的2年相比这是延长了的。但对于最长的诉讼时效,则还是没有变仍旧为20年。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6868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1、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保护其合法权益。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起开始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一、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1、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保护其合法权益。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起开始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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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处理经济纠纷的时候,喜欢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但是法律规定诉讼是有诉讼时效的,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则不能再提起诉讼。一、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经济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经济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之举,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最为强烈的表示,故诉讼之日便是时效中断之时。权利人若以有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亦发生与起诉同等的中断时效的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