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级经济师评审公示

许嵩梦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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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参加经济师考试的同学们,为您整理了“2017年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通知”供您参考,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有关经济师考试的内容,敬请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2017年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通知

摘要:西安市2017高级经济师评审报送材料时间: 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地址:市人社局专技处(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6号楼243室)。

2017年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市人才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2017年高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17年度全市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分类

评审范围为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济工作的在职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评审专业分为经济综合类、经济管理类、财税金融类、人力资源类、运输建筑类共5大类。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保持一致。评审专业具体分类如下:

(一)经济综合类:从事经济政策研究、规划编制、经济分析、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人员;

(二)经济管理类:从事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经济、国际商务、农业经济、旅游经济工作的人员;

(三)财税金融类:从事财政税收、开发投资、金融、保险工作的人员;

(四)人力资源类: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五)运输建筑类:从事交通运输、邮电、房地产、建筑经济、信息咨询相关经济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取得国家认可的经济师及相关中级职称资格(包括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国际商务师,以下简称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评审。其中,持后取学历(学位)参评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需满1年。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聘任满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聘任满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及后取博士、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聘任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或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聘任满5年以上。

(四)业绩条件

参评人员长期从事经济工作,具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所从事经济工作业绩突出,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须在任职期内具有下列工作业绩之一:

1.主持单位工作或管理项目中,有1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项目(单位)或有2次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单位);

2.在承担的经济工作中,所提出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采用或有4项以上得到所在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主持单位的主要经济工作或管理建设项目,有创新举措或先进经验,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予以推广,或已被同行业其他单位正式采用,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主持或参与制定过县级以上地区、行业或单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制度、项目科研报告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或单位批准实施。

(五)论文条件

参评人员须在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所提交的学术论文成果应与现在从事的工作相关联。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合著的著作,须出具作者写作内容及字数的证明。

2.在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经济类或综合类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独立完成的经济类论文、调查报告等,每篇不少于3000字;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报纸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3.县以下(含县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对由本人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专利成果可视同论文要求。但报告的真实性,须由本人签字和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予以认定。

(六)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从2013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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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2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领取办法和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已经整理在下文了,各位陕西的考试和我一起看看吧!下面是整理的“陕西2022年高级经济师证书领取办法及合格人员名单”,欢迎大家参考阅读本文。

各位考生: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2022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寄发我省,本批次我省合格人员340人。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领取证书事项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22年9月13日起(节假日不休)。

2.邮寄流程

(1)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

(2)考生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阅读相关证书领取通知。根据通知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查找个人证书管理号并核对个人信息(点击打开附件1,ctrl+f搜索,查找内容:姓名,查找全部,核对本人信息)。进入证书发放窗口,尔后点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 登陆证书邮寄系统方法:陕西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点击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的图片 ),按照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管理号等相关信息。

(3)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完成后,我们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系统自动生成)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标准

考生手机扫描电脑界面二维码支付费用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邮局以EMS的形式将证书邮寄给考生:西安市支付费用均为14元(邮寄费12元+包装袋2元);陕西省其他地市支付22元(邮寄费20元+包装袋2元);其他省份资费标准23元(邮寄费21元+包装袋2元);西藏26元(邮寄费24元+包装袋2元)。

4.邮寄及付款要求

(1)考生在电脑上完成邮寄信息,手机扫码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核实证书管理号和支付金额是否正确,尔后完成支付。受疫情影响,证书邮寄数量较多,邮局受理相关信息后,证书将在5—7个工作日送达,请考生耐心等待。

(2)因考生地址、电话填写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无法邮寄的问题,由考生承担。

(3)在邮寄过程中出现收件人拒收或其他无法邮寄等情况,邮政公司将资格证书退回我中心并及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4)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签收快递并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考生本人委托他人代收的,代收人必须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

(5)证书申请后,7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或其它证书邮寄过程中的问题,请拨打咨询打电话:,工作时间8:00—18:00。

(二)窗口领取

受新冠疫情影响,为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不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领取。

1. 领取时间

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27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2.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221路、401路、187路、188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联系电话:。

3.领取要求和流程

(1)由考生本人领取证书。领证时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审核后由发证机关收回。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上述领证资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2)考生在窗口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依据合格人员名单(点击打开附件1,ctrl+f搜索,查找内容:姓名,查找全部,核对本人信息)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按照要求填写好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附件2)。

(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id=2191)。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集中发放时间后的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下班前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办、补发纸质版的证书。

三、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

附件:年陕西省高级经济师合格人员名单

2.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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