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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冷却有人缘
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的时候,报名系统会根据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时间来计算工作年限。但是考生在填报具体的报名信息时,还是需要以考生自身真实的工作年限进行判定。
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
1、按照《贵州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21号)《贵州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1〕91号)文件执行。
2、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的人数,应在本单位相应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范围内。申报人的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上述有关贵州高级经济师申报以及评审条件的信息仅作部分展示,完整的信息需要考生自行查看官网。如有异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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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浅你没资格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贵州省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4]49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59号)要求,现就2014年全省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全省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已获授权开展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等地,所属企事业单位工程系列副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由各授权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纪律,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好本地工程系列副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省人社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评审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 2、修订完善后的贵州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已正式印发施行,贵州省工程系列申报评审条件也将于近期出台,为方便广大申报人员做好材料准备,了解新的评审条件,今年申报评审工作新老两个评审条件同时执行,从明年起执行新的评审条件。 3、继续推行申报人、推荐单位制度。申报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中各项内容,提交真实、准确的申报资料,并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书》;推荐单位统一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书》。各主管部门或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矛盾不得上交。推荐单位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审核后要签字、盖章,并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书》。对未签署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2014年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社部门批准延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社会化评审。 5、对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和已取得国家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业绩、成果直接申报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6、继续推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正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送评的专业论文中选择一篇论文,作为代表论文,并在《审查表》中“指定代表论文”栏目填写确定推荐的代表论文名称,并提供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信息的二份打印件(不装订,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经政策性审查并符合送评条件的,由评审组织机构将申报人指定的代表论文送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审评,其审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对申报人员学术水平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 7、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按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规定,申报认定基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的,需在评审委托函及申报材料包装盒上标明“基层认定”字样。 8、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附件1)进行装订,对填写、装订不规范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按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集中统一上报,同时报送《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一份(附excel格式电子数据)。 9、政策性审查工作结束后,于2014年11月上旬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直接通过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评审组织机构做出相应处理。 10、有关表格可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 11、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报送地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8楼(贵阳市毓秀路18号),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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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贵州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黔人考函〔2020〕10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黔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全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免试条件、报名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六)具备博士学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高级考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二、考试科目和时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自2023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于11月21日、22日举行。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1),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完成考试,于9月20日统一组织补考。《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完成考试,于12月6日统一组织补考。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三、时间安排、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8月18日。(二)报名程序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2.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3)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和《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已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完成后,请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资格核验。资格核验分为以下三个部分:(1)系统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系统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2)对于身份、学历和学位系统核验不通过的,或系统无法核验的,须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3)现场人工审核。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请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之后,在报名期间(工作日9:00至17:00)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人工审核。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三)注意事项: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3.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核验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核验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验。4.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5.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验。6.考生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7.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四)高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至7月24日17:00时,初、中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8月20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五)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高级考试于2023年9月7日至9月1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初、中级考试于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四、考试要求(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1.高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2.初、中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3.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4.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5.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五、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标准,初、中、高级报名费均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六、考场设置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只设在省直考区,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全省九个市、州,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一)成绩公布: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二)证书发放: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各个考区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八、考试大纲及教材订购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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