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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女神
关于陕西省2022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领取办法和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已经整理在下文了,各位陕西的考试和我一起看看吧!下面是整理的“陕西2022年高级经济师证书领取办法及合格人员名单”,欢迎大家参考阅读本文。
各位考生: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2022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寄发我省,本批次我省合格人员340人。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领取证书事项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22年9月13日起(节假日不休)。
2.邮寄流程
(1)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
(2)考生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阅读相关证书领取通知。根据通知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查找个人证书管理号并核对个人信息(点击打开附件1,ctrl+f搜索,查找内容:姓名,查找全部,核对本人信息)。进入证书发放窗口,尔后点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 登陆证书邮寄系统方法:陕西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点击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的图片 ),按照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管理号等相关信息。
(3)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完成后,我们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系统自动生成)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标准
考生手机扫描电脑界面二维码支付费用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邮局以EMS的形式将证书邮寄给考生:西安市支付费用均为14元(邮寄费12元+包装袋2元);陕西省其他地市支付22元(邮寄费20元+包装袋2元);其他省份资费标准23元(邮寄费21元+包装袋2元);西藏26元(邮寄费24元+包装袋2元)。
4.邮寄及付款要求
(1)考生在电脑上完成邮寄信息,手机扫码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核实证书管理号和支付金额是否正确,尔后完成支付。受疫情影响,证书邮寄数量较多,邮局受理相关信息后,证书将在5—7个工作日送达,请考生耐心等待。
(2)因考生地址、电话填写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无法邮寄的问题,由考生承担。
(3)在邮寄过程中出现收件人拒收或其他无法邮寄等情况,邮政公司将资格证书退回我中心并及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4)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签收快递并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考生本人委托他人代收的,代收人必须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
(5)证书申请后,7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或其它证书邮寄过程中的问题,请拨打咨询打电话:,工作时间8:00—18:00。
(二)窗口领取
受新冠疫情影响,为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不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领取。
1. 领取时间
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27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2.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221路、401路、187路、188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联系电话:。
3.领取要求和流程
(1)由考生本人领取证书。领证时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审核后由发证机关收回。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上述领证资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2)考生在窗口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依据合格人员名单(点击打开附件1,ctrl+f搜索,查找内容:姓名,查找全部,核对本人信息)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按照要求填写好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附件2)。
(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id=2191)。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集中发放时间后的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下班前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办、补发纸质版的证书。
三、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
附件:年陕西省高级经济师合格人员名单
2.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9月13日
回忆祭奠着我们的光阴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我省从2004年起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并对申报人员评审继续进行量化评价。经省人事厅同意,请你们按陕职改办[1993]102号、陕人办发[2004]25号文件及以下具体要求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财会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规定表格,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 (二)单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的考试情况、基本条件和主要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各单位上报材料要出具公示证明,并在评审表意见栏中注明公示结论。 (三)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经基层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再经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上报。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省属单位评审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上报省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2、市(区 )所属单位,报经市(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省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3、无主管单位会计人员符合条件者,由单位直接推荐上报省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2.在单位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含财会管理岗位),并在申报年度任职考核为优秀的在职专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已取得在有效期内的B级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5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通知书。其中在2005年8月31日前已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模块合格证书者视为有效。 4.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并符合下列评审条件或我省破格评审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相关中级资格满2年。相关中级资格包括: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以下均同)。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取得相关中级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中级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相关中级资格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8年; (5)中专毕业,取得相关中级资格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 (6) 被评为省(部)级会计先进工作者,虽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规定,在已取得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时,可破格申请评审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 (二)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外语考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2、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含外语大专); 3、1979年12月31日以前大中专院校毕业参加工作者,或女满50周岁,男满53周岁; 4、获得博士学位; 5、在山区县及县辖镇(除市区所在地)连续工作满20年;在平原县连续工作满25年; 6、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 7、在国外学习连续2年以上。 (三)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计算机考试: 1、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2、全省山区县和乡镇会计人员。符合此项免试条件人员应填写《申请计算机运用能力考试免试表》,由各市、省直厅、局(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主管单位或市、区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函1份(同时附《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及EXCEL格式软盘)。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 (三)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1份。 (四)单位出具的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1份。 (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全国统考以前为相关中级职称评聘证书、全国统考后只确认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关中级资格证书为有效)各1份。复印件与其他附件统一装订。 (六)任现职期间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成果鉴定证书等有关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要求单位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与申报中的其他附件材料整理装订成册。 (七)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理论水平的论著。要求提供书刊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文章打印件、采稿通知或专家鉴定的文章不作为规定论著)。基本要求: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在5万字以上);或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并发行的具有书刊号为ISBN的会计专业教材(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论著除提供原著外,还应附论著提要,并经所在单位的财务、人事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即证明申报人在完成论著中的作用,有社会实践意义的还应证明其在社会或单位经济效益方面的成果)。 (八)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5份。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任现职期间的突出工作业绩。 (九)材料装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会考试合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论著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照《陕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价打分表》中项目顺序装订,并在首页编制装订册目录表。要求个人申报材料装入硬盒(档案盒规格)报送,盒上书写申报人姓名,盒内附本盒报送材料目录表。 (十)评审费。按照省物价局(陕西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每人400元。 四、材料填写及其他应注意事项 (一)各种表格须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碳素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真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为省人事厅统一印制发放的表格,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为A3纸张,在“陕西会计”网上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其余材料(含复印件用纸)均统一为A4纸张。 (二)“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要明确简述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及推荐其评审高级会计师的理由。 (三)所申报的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工作业绩、论著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取得现职资格以前的材料不需提供。 (四)基层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对被推荐人的专业技术工作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材料以省级主管部门和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职改)部门为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 (六)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婊子无情戏子无意
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取得国家认可的经济师及相关中级职称资格(包括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国际商务师,以下简称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评审。其中,持后取学历(学位)参评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需满1年。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聘任满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聘任满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及后取博士、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聘任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或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聘任满5年以上。
(四)业绩条件
参评人员长期从事经济工作,具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所从事经济工作业绩突出,取得经济师及相关职称资格后须在任职期内具有下列工作业绩之一:
1.主持单位工作或管理项目中,有1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项目(单位)或有2次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单位);
2.在承担的经济工作中,所提出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采用或有4项以上得到所在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主持单位的主要经济工作或管理建设项目,有创新举措或先进经验,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予以推广,或已被同行业其他单位正式采用,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主持或参与制定过县级以上地区、行业或单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制度、项目科研报告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或单位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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